我十二岁时,母亲让我到巴黎来。那不是为了让我来接受良好的教育,而是因为我得学排字工的活儿。为此,我得粗略地学会拼写。

母亲从年轻时起就干这个活儿。她在巴黎和一个姓伽斯东的先生成了家,那人是车间主任。

我被送到富纪拉尔路的一所小学里上了一年学。我看上去一定不太聪明,女教师安排我和七八岁的孩子坐在一起。一年过后,我学到的东西不比进去时更多:算术和地理,我一窍不通。

至于法国历史,我不是不喜欢,老师讲图兰、孔德和拿破仑的时候,我听得津津有味!

只有一个人,我永远不能原谅他,他就是查理曼大帝。我还记得,是他想出了个馊主意:开办学校!

十三岁零一天,自己挣面包吃的日子到了!我被安排到一个装订车间。开始时,我的工作是送货。如果就是为了干这活,真没有必要让我学拼写!

我得像头驴一样地背沉重的货物。我身上穿着件有褶子的仿缎罩衣,腰间扎着带子,还有一双耀人眼目的带扣短靴子,扣子是那种漂亮的黄色,靴筒是灰色呢子的!我还是很瘦,两只脚踝可以穿在一只靴筒里,还绰绰有余。于是,《新闻报》和《红帽子》——当时的两份报纸——一起帮我解决问题!一份报纸填在脚踝边,另一份报纸塞在短靴的头上,让它尽量不起皱。因为靴子至少有四十码!我的模样当然很奇怪,不过我还是挺直了腰杆。那时候,穿这种靴子的,只有那种被人养着的女人。

我母亲是从垃圾桶里把这双靴子拣来的。扔靴子的女人四十多岁,是个长着奶子和屁股的货真价实的宪兵!我想,如果就她这样子,再回到这个世上,简直没人会相信曾经有男人为她一掷千金。

那时候,一个英俊的男人,他的嘴上长着漂亮胡子,肚子上长着毛!

总之,十三岁的我只要看见一个系拉瓦里爱尔牌领带,留着漂亮胡须的男人,心就跳得飞快!我会觉得他很帅,如果除此之外,他还大腹便便,那我对他就崇拜得五体投地了!他肯定只能是诗人、画家或者戏剧家。除了这三个职业,我不待见任何其他凡夫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