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点四十五赶到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提前了十五分钟。我身穿炭灰色Armani套装,脚蹬暗红色的Gucci休闲鞋。头一阵阵地痛,但我已经习惯了。通常一天工作完后它会痛得更厉害,到晚上第一杯酒下肚后就彻底休克了。

严格来说,我昨晚并未睡觉,我只是打了个小盹。尽管已烂醉如泥,我还是强打着精神定了1-800-4叫醒服务(你要睡过头,你就完蛋了),然后我才和衣躺下。

早上六点醒来时,我依然醉意朦胧。我在浴室里一刻没停地鬼话连篇,一刻不停地做鬼脸,这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仍然没有恢复清醒。此刻正值早晨六点,但我精力充沛。我脑子里喝醉的那一边仿佛正在撤退,所以公事那一边没有意识到它已被醉酒挟持。

我冲了一个澡,刮胡子,用BUMBLEandbumble护发膏将头发抹光滑,接着又拿吹风机吹一遍,把头发摆弄出自然的形状后用AquaNet定住一缕头发,让它从我的额头耷下来。在试过不计其数的时髦发胶后,我最后发现还是老式的AquaNet最好用。用它定型出来的头发效果像是自然风吹的,非常随意。不过如果你不小心碰到了那缕头发,你会发现它硬梆梆的,随时可以敲击出声。

我往我脖子喷了一圈男式DonnaKaran,往舌头上也喷了一些,好盖住我嘴里的酒气。然后我去了第十七和第三大道拐角处的二十四小时餐馆吃饭。我吃了炒鸡蛋、熏肉,喝了咖啡。脂肪能吸收酒里的毒素,我想。我又有备无患地吞了一大把口香糖,然后打了一条惹人厌的花哨的领带出发了。

每个人从四面八方不约而同似地踩着钟点准时到了。我心里暗想,我得研读研读卡尔•荣格CarlJung,世界著名精神病学者,分析心理学创始人。的大作了,我得好好研究一下同步性心理学,也许哪天在广告里能用得到。

我和人们握手,打招呼,我浑身精力充沛,在早上九点这似乎显得不合时宜。我在他们面前时屏住气,背过他们时才敢呼出来。我时刻告诫自己至少要离他们十步远。

与会的人不多:我的Faberge客户——那个娇小玲珑、身穿手工针绣花边衣服的年轻女人、执行会计和我的艺术总监格瑞尔。

格瑞尔和我所在的这支队伍五年来一直连创佳绩。但最近她有点烦人,老过问我喝酒的事。“你迟到了……你怎么蓬头垢面的……你怎么这么傲慢……你怎么这么没耐心……”总是含沙射影地说我喝酒误事。

当我们步入第一间展室后,我煞有其事地对房间中央的陈列箱巡视一番,我极力装出对被四盏射灯照亮的蛋充满兴趣,而实际上这些蛋面目可憎,它被钴蓝色的华而不实的金绳包裹着,上面俗气地布满钻石。我绕箱而走,全方位地观赏它,仿佛因为它我现在已经灵感四起。而我脑子里实际上盘旋的是,我昨晚怎么能把TheBradyBunch的歌词给忘了呢?

格瑞尔走近我,一脸探询的表情。不是因为好奇,而是因为怀疑。“奥古斯丁,我想你应该注意到了,”她开始说道,“整间屋子都是酒气。”她顿了一会儿,瞪着我:“全是从你身上来的。”她双手抱胸,怒气冲冲,“你闻起来简直像酿酒厂。”

我偷偷瞟了其他两个人一眼。他们在远处的另一个屋角,脑袋围着一只蛋,仿佛在窃窃私语。

“我连舌头都刷了,我还吞了半瓶的口香糖。”我为自己辩解道。

“不是你的呼吸,是你的毛孔,你毛孔散发出来的都是酒味。”她说。

“哦。”我感觉被自己的器官出卖了——防臭剂、古龙水和牙膏都无济于事。

“不要急,”她说,眼珠子一转,“我会一如既往地掩护你的。”说完她走开了。她的鞋跟着地的声音就像冰锥在大理石地上的敲击声。

当我们继续穿越博物馆时,我被两种情绪夹击住了。一方面我沮丧万分,挫败感很强,像被当场抓住的醉汉;另一方面又有了巨大的解脱感。既然她知道了,我就没必要用心遮掩了。后种感觉占据上风,以至于我几乎要得意忘形了。

整个早上格瑞尔一直设法让其他人和我保持距离。因此我就把那些蛋抛诸脑后了,舒舒服服地研究起会展巧妙的隐藏式照明系统和漂亮的硬木地板。这些让我蠢蠢欲动,想把我的公寓再装修一次。

午饭时我们去了“亚利桑那206”饭店,那个位于西南部、以玉米为主食的可怕的地方。

格瑞尔破天荒地点了杯夏敦艾酒。她靠近我,对我耳语:“你也该点杯酒。目前他们还没有闻到你身上的酒气,所以待会儿如果有人靠你太近闻到酒味的话,他们会以为是你午饭时喝的。”

格瑞尔,这个天天唠叨着“每天要骑四十五分钟踏车”、“不要吃高脂肪食品”、“酒精对你有害”的格瑞尔,总是如此理性而面面俱到。而我,正好相反,是活生生的混乱性格的典型。

我顺从了她,点了双份马提尼。

我们的举动引来旁边客户和会计的惊叹:“哇,你们俩这么疯狂……”他们每人只点了一杯淡啤酒。

这天接下来的时间一切顺利,事情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不久后我就回了家。

跨进家门的那一刻,我顿感轻松无比——谢天谢地,我回家了!我不需要再小心翼翼地憋着,不敢随意呼气了。“得喝上一杯,”我自言自语,“我要舒松一下我今天被百般蹂躏的神经。”

饮尽一杯后,我决定上床睡觉,现在已是午夜了,我明早十点还要出席一个全球品牌会议呢。我将两个闹钟定到八点半,然后钻进被窝。

第二天一觉醒来,我立刻被一阵恐惧包围住。我连滚带爬下了床,跌跌撞撞地冲进厨房,看了眼微波炉上的钟:已经下午12:04了!

电话答录机不祥地闪个不停,我硬着头皮按了接听。

“奥古斯丁,是我,格瑞尔。我看还差一刻就十点了,我就是问问你是不是已经出门了。好,你肯定已经出门了。”

哔哔……

“奥古斯丁,已经十点了,你还没来。我希望你正在路上。”

哔哔……

“现在十点一刻,我要去开会了。”这时她的语气充满心知肚明的尖刻,一种“我太了解你的底细了”的尖刻。

我冲了个凉,以最快的速度套上我昨天穿的套装。我没有刮胡子,但我想没关系,因为我胡须不重,况且这样不修边幅也有点好莱坞明星的范儿。我走出门,招了辆出租车。今天照例还是一路红灯,慢如蜗行。当我迈进写字楼大厅时,尽管是五月,天气温和,我的前额还是湿透了。我拿袖子使劲擦了汗,走进电梯,使劲摁了我楼层的按钮:35层——按钮竟然不亮。我又摁了一遍——没有反应。这时一个女人走进来,摁了38——她的亮了。由梯门滑着关上后,她转向我:“吆,”她说,“你刚吃过午饭,喝了五杯马提尼回来?”

“没有,我睡过头了。”我说,突然意识到这话不该说。

她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低下头看着地。

电梯在我那层停住,我穿过走廊走进办公室。我把公文包扔到桌上,从前面的袋里拿出一罐Altoids美国薄荷口香糖市场第一品牌。。我一边嚼着一大把口香糖,一边琢磨着找个理由。我盯着窗外的东河看,有个男人正在拖船上推着垃圾箱沿河而上,我愿意牺牲一切变成他,我敢打赌他从来不会有我这样的压力。他只要悠游自在地坐在舵边,让风吹过他的头发,让阳光照耀着他的脸庞。无论如何,他的生活肯定比我的强,至少他肯定不会在一个全球香水品牌会议上迟到。

我搜肠刮肚,最后还是决定放弃托辞,我决定态度诚恳地去会议室开会。我打算偷偷钻进去找个位子坐下来,然后说些合适的话,使他们以为我一直在场。

我推了推会议室的门,才发现门锁了。“他妈的。”我压着嗓子骂道,这意味着我不得不敲门,然后就有人得起来为我开门,这样我神不知鬼不觉溜进去的计划就要破产了。所以我现在能做的就是轻点敲门,这样只有离门近的人才能听得到。

我敲了门,门开了。开门的是艾琳诺,我的上司,公司的执行创意总监。“奥古斯丁?”她见到我,一脸惊讶,“你有点迟了。”

我看见会议室里坐满了西装革履的人,足足二三十人。每个人都站着,往公文包里塞文件,把他们的健怡可乐罐扔到垃圾桶里。

会议刚结束。

我看到房间一角的格瑞尔,她正和我们的Faberge客户谈话,不仅仅是那个客户,还有他们的上司、产品经理、品牌经理和全球营销总监。格瑞尔一碰到我的目光,眼睛立刻愤怒地缩成细缝。

我对艾琳诺说:“我知道,真对不起,我迟到了。我家里有点急事。”

她的脸也突然扭曲起来,那样子像是闻到了屁味,但仿佛不确定似地又向我走近一步,一边用力吸气一边说:“奥古斯丁,你……喝醉了吧?”

“你说什么?”我说,心下大惊。

“一股酒味。你喝酒了吧?”

我的脸当即红了。“不,我没喝酒。昨晚,我是喝了一两杯,但……”

“我们稍后再谈这个。现在,我想你该去跟客户道个歉。”她话刚落音就从我身边一闪而过,她的紧身裤摩擦得簌簌生风,仿佛在严正告诫我快闭嘴。

我艰难地走到格瑞尔和客户前。一看到我,他们立刻不作声了。我挤出笑脸,说:“你们好,我很抱歉我错过会议了,我有件私事必须得办,我真是非常抱歉。”

接下来的几分钟,所有人都不说话,只看着我。

是格瑞尔打破了沉寂:“你这西装不错。”

我正想说谢谢,但突然反应过来——她是在讽刺我,因为这西装是我昨天穿的那件,而且看上去几个星期前就该送去洗了。

这时有个客户清了清嗓子,看看手表,说:“我们该走了,还得赶飞机。”于是他们齐刷刷地从我身边走过,随之而去的还有他们的条纹衫、公文包和行程表。格瑞尔轻拍了每个人的肩膀。“再见,”她在他们身后欢快地尖叫道,“旅途愉快。沃尔特,苏,代我向小宝贝问好。下次见面时要告诉我那个针灸医生的名字哦。”

片刻以后,格瑞尔和我坐在我的办公室里——谈话。

“这不仅仅涉及到你,还涉及到我。这影响到了我,我们是一个团队。可是因为你那一半没做好,我就得遭殃,我的工作就会受牵连。”

“我知道,我真的很抱歉,我最近实在焦头烂额,我也很想戒酒,但是有时……是的,我给弄糟了。”

这时格瑞尔冷不防地抓起我书架上的艾迪奖杯,猛地砸向她对面的墙。“难道你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吗?”她扯着嗓子尖叫道,“我在说你在拖垮我们,你毁的不仅是你的事业,还有我的。”

她怒气冲天,顿时使我哑口无言,我沉默地盯着地板。

“看着我!”她命令道。

我看着她,她愤怒得太阳穴上青筋暴突。

“格瑞尔,听着,我说了我很抱歉了,但是你有点太夸张了。这不会毁掉任何人的事业,人们有时会开会迟到,有时干脆就全错过了,这种事情很平常。”

“但这种事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没完没了。”她啐了口唾沫。她的金发,冷冰冰的金发一丝不苟,这突然激怒了我。按理说这头发毫无出格之处,可不知何故,我此刻却觉得它面目可憎,让我气不打一处来。

此时此刻我真想拿个奖杯也砸她一下。“冷静下来好吗?天哪,你真是疯了。如果我真这么一团糟,那你说说为什么我们还这么成功。”我说。我抬起手,绕房间做了个动作,仿佛是说,看看这一切!看看我们一起打下的天下!

格瑞尔瞥了眼天花板,又看看地板。她深吸了口气,然后呼出来。“我不是说你不够好,”她心平气和了下来,“我是说你有问题,这影响到了我们双方,我很担心你。”

我双手抱胸,直盯着她身后的墙看。我迫切需要停顿片刻,我的意识已陷入一片可怕的空白。我痛恨对质,虽然事实上我就是这么长大的,并且相比我父母而言,我与人对质的水平是青出于蓝。实际上我的父亲更倡导叫嚷和喊骂,所以可以想像我也很擅长这个。但此刻我却纹丝不动,只是呆若木鸡地盯着墙——我并不是在忏悔,我没有多少罪恶感,也没有因被揭发而羞愧。我知道我喝酒太多了,或者在别人看来太多了。但这就是我的一部分,就像说我的胳膊太长一样。我又能怎样奈何得了呢?我盯着墙,反而越来越愤愤不平。这里是曼哈顿,每个人都喝酒,才不会像格瑞尔这样保守无趣,而且他们过得更快活。

“我只是有时喝的有点多。我在广告这行干,广告人有时就是喝得比较多。天哪,你看看奥美Ogilvy,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传播机构之一。,他们甚至在他们的自助餐厅里弄了个酒吧,”接着我把矛头直指她,“你的话听上去让人感觉我是个无业游民似的。”无业游民——我想要提醒她,无业游民可挣不到六位数的薪水,他们也没有艾迪奖杯。

她用不为所动的表情看着我,对我的高谈阔论无动于衷。“奥古斯丁,”她说,“你要垮了,而我不想跟你一起垮掉。”说完她转身摔门而去。

现在办公室只剩我自己了。结束了。她走了。也许她是对的。我要比我想的还要坏吗?突然之间我很生气。我感觉我是个孩子,正被逼着停止玩耍去上床睡觉。在我小的时候,我父母常常举行派对。派对一开始,他们就把我送上床睡觉,我讨厌这一点。我憎恨这种错过一切的感觉,这就是为什么最后我选择了定居纽约,在这里我就不会错过任何东西了。但我今天一整天,都被那个臭婊子糟蹋了,我没法再平心静气、专心致志地工作了。我和格瑞尔能成为一个好团队,部分原因在于我们工作效率高,我们不能忍受有事情还悬而未决——因此我们总以一种狂热专注的状态迅速解决问题,我们总是打漂亮战。有时有些灵感会转瞬即逝,数日数周都不见踪影,但是只要做出一个简报,我们一般就能立刻开工,一天能收获四个创意,然后我们就能畅通无阻,一往无前。

但是刚才她的意思是我一直问题缠身,一直自作自受,这使我恨她,我忍无可忍了,于是我又想起了喝酒。

那天晚上,我在家看了我自己创作的广告片。即使多年以后,我的那部“美国快递”的广告片依然很酷,虽然里面的服装有点瑕疵。然而,瑕不掩瑜,这些小缺点否认不了我和格瑞尔出色的设计。“我不可能是那么一无是处的,”我端详着我的德华士酒瓶的酒平线,想到。酒还有三分之一没喝,这意味着我已经喝了三分之二。这没什么可怕的,人们经常晚饭时喝一瓶酒,没有那么不正常;而且我身高六尺二、身体健壮、精力充沛——我已经快二十五岁了。你在二十几岁时,除了参加派对,还能做什么呢?不,这不是我的错!是那个刻板的格瑞尔控制欲太强,是她太咄咄逼人了!

我靠在餐桌边思考着这些是是非非。这个桌子我很少用来吃饭,而是用来做大书桌。我站起来,企图去拿我的德华士酒瓶斟酒,但我失去了平衡,跌倒在地板上,额头撞到了立体声音箱的基座。

额头被撞开了一道口子,血流了出来。血越涌越多,仿佛在虚张声势。我的头开始剧烈作痛。

于是我把整瓶酒都喝光了,但并没有找到我要的放松感,头脑反而更加僵硬了。于是我又喝了几瓶硬苹果酒,这些最后发挥了效果。我感觉舒服了些,于是我开始打开电脑,在色情网站上驰骋。真是很奇妙,无论我多醉,我都能记得成人验证的密码。

第二天,我被传唤到艾琳诺的办公室。她办公室在41层,全副武装着落地大玻璃、金黄色硬木抛光地板,玻璃面、斜角边、铬合金腿的大桌子。这个房间看上去有点模式化,只有办公桌后独树一帜的美洲豹图案大椅子才显示房间主人是做创意的。我刚到门口,克莱斯勒大厦美丽的尖顶就穿过玻璃映入我的眼帘。艾琳诺正端坐桌后打电话,所以尖顶看上去像是从她的头上长出来的角——一只敏锐的角。

她示意我进去。

一迈进她的办公室,我就觉察到里面不止我们俩人。仿佛故意不让我看到一样,格瑞尔、艾琳诺的狗屁合伙人——瑞克,还有人事部的头,都站在房间的角落里。

艾琳诺挂断电话。“请坐。”她指着她桌前的椅子对我说。

我看看她,她的椅子,再看看房间里其他人——一片阴森森的沉默。我不禁怀疑我是不是进了纽伦堡大游行期间的空荡荡的房屋里。“这里怎么了?”我警惕地问。

“关上门。”艾琳诺说,不过不是对我说,她是对他们说的。于是瑞克沿墙边走过去,关上了门。

我有所察觉,但是又觉得不太对劲,不敢下定断。不太可能,不可能是我喝酒的事!

艾琳诺这时又叫我坐下,我听从了吩咐。格瑞尔、瑞克和人事部的女人不约而同地朝大沙发走去。

“格瑞尔?”我说。我希望能听到她的一些疯言魔语,比如“恶梦临头了,准备好吧”,或者“猜猜我们的账目损失了多少”之类的话,然而我知道她现在不会说这些话的。她果然没说!她只是低头看着她的鞋子:有着锃亮交叉的金色“CS”标志的夏奈尔平底鞋。她沉默不语。

艾琳诺从椅子里站起来,绕过桌子,站到我面前,双臂抱胸,往后靠着桌沿。“奥古斯丁,现在有个问题,”她开始发话。接着又用一种轻快顽皮的腔调补充道:“听上去像个保险广告,是不是?‘奶奶,我现在有个问题。这些像天一样高的保险费和这些让人头疼的文书工作……只要有个简单的方法。’”她突然收起了笑容,继续说下去:“但是,奥古斯丁,我们严肃点,现在确实有个问题,”

“是你酗酒的问题!”

他妈的,格瑞尔,你这个婊子。我没有看她,我继续目不转睛地看着艾琳诺。一个真酗酒的人会立刻否认,会叫唤,或者立刻装神弄鬼。但我只是微笑,轻轻地微笑。我镇定自若,仿佛正在听某个客户关于广告的无关紧要的愚蠢论调。

“你有酗酒问题,这正在影响你的工作。你必须立刻有所行动了。”

好吧,我想我该息事宁人一些。“艾琳诺,你是指昨天开会迟到吗?”

“不是迟到,是根本就没参加这个全球品牌会议,”她纠正道,“这还不够,还有很多很多你因为酗酒影响工作的表现。客户都已经和我反映了。”她顿了顿,让话音落稳下来。“你的伙伴们都很担心你。”她头转向沙发,指着格瑞尔。“我自己也经常能闻到你身上的酒味。”

我感到我被这些人算计了。难道他们每天除了琢磨我喝了多少鸡尾酒就无事可做吗?格瑞尔,她就想着能掌控万事,就想着能平步青云。格瑞尔不喜欢我喝酒,于是忽然间我的饮酒就成了公司的头等问题。格瑞尔想让我喝健怡苏打水,于是我就得喝健怡苏打水。

“比如现在,”艾琳诺说,“现在我就能闻到你身上的酒味,而且还有其他很多例子。去年我们在伦敦拍摄期间,你从那儿做火车去巴黎三天的那次,你销声匿迹,音讯全无。”

哦,那次!我的巴黎迷乱周末!我已经竭尽全力要忘记发生的一切,但我依然能朦胧记起那个下颌上长着古怪胡子的社会学教授。我还记得!但是,那又怎样呢?广告片最后还是顺利完成了。

“这不仅仅关于这或那的事,这是个行为习惯的问题,而且有关我们客户。已经不止一个人跟我抱怨过了。你看,奥古斯丁,广告事关形象。一个广告行业的骨干人员总是错过会议、迟到、醉酒或者一身酒味,这多不好。这是不可接受的。”艾琳诺脑后是《华尔街日报》介绍她的大字报。大字标题写道:艾琳诺眼中的麦迪逊大街。

这一切太可怕了,但我心里想的却是,喝酒时把这一切都告诉吉姆。想到这个,我禁不住傻笑起来。

格瑞尔离开沙发,站到艾琳诺旁边,说:“这不是开玩笑,这是认真的。每个人都知道你现在一团糟,惟一能挽救你的就是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我看到她身体在颤抖,她的短发也随之轻轻颤动。

人事部的女人发话了:“我们一致觉得对你最好的方法是让你加入一个治疗中心。”我怔怔地看着她——如果不是她手上拿着一叠薪水支票,我几乎不认识她了。她的旁边站着瑞克——这个男人正在使出浑身解数,极力表明他是个正常人。他装模作样地以一副真心关心和怜悯的表情看着我,让我恨不得想操起一根棍子揍他。瑞克是我见过的最虚伪最暗箭伤人的人,但是他骗过了每个人,他们都被他伪善的外表欺骗了。真是很奇怪,做广告的人都如此肤浅。瑞克是个摩门教徒,当然,这不是我恨他的原因。我是认识瑞克后才开始恨所有的摩门教徒的。我想说,他在这干什么?但我未说出口。因为他是艾琳诺的合伙人,他们是一丘之貉——就像我和格瑞尔,而且他也是我的上司。

人事部的女人继续低沉着嗓子说:“有许多治疗方案,但我们认为依目前情况看,最可取的一种是住宿治疗。”

哦,终于原形毕露了。“你是说让我去复原中心?”

四周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点头。

“复原中心?”我又问了一遍,以示确认,“我说了我能戒掉酒,我不需要离职去什么狗屁复原中心。”

众人再次庄严地点头。房间里气氛已经剑拔弩张了,仿佛我一脱口拒绝,每个人都会立刻冲上来扼住我。

“只是三十天而已。”人事部的女人说,仿佛以此来宽慰我一样。

我被一种难以置信的恐惧罩住,但同时又觉得无计可施。事实是,我清楚发生了什么,就像当初我呕心沥血地向客户兜售方案,而他们永远不会动心,我于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推入绝境一样。

我只能要么立刻辞职,另谋生路,要么妥协,去他们说的荒唐的复原中心。如果我辞职,我确信我能找到一份工作,对此我胸有成竹。但是广告圈其实就是弹丸之地,瑞克很有可能会在五分钟后打电话昭告天下,说我是个酒鬼,因为拒绝去复原中心,所以辞职了。接下来的情势就可想而知了,没有公司会要我。我无处谋生,走投无路。虽然我已经挣了不少钱,但我仍然需要工作维持生活,不然我就会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的,我就会真的如格瑞尔所言,沦为无业游民,甚至是乞丐。

现在形势一目了然:我不是他们的对手,我输了!“好吧。”我说。

房间里的每副肩膀都松了下来,就像紧绷的阀门被松开了一样。

艾琳诺发话了:“你是说你同意去治疗中心待三十天?”

我瞥了格瑞尔一眼,后者正在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是的,好像我别无选择了。”

艾琳诺笑了起来,紧推双手。“很好,”她说,“我很高兴。”

人事部的女人站起来:“洛山矶的贝蒂•福特中心不错,还有黑泽敦也很不错,有很多人都去那。”

我立刻想说,他们是进去了,但从此就有去无回了。这时我想起了那个牧师。三年前,他在他的那辆维多利亚•皇冠后面给我口交。当时我醉得不醒人事,始终不能勃起。最后他对我说:“你真该去普瑞德复原院,那是明尼苏达州一家很不错的‘同志’复原中心。”

也许我该去这家,“同志”复原院的伙计们肯定有更棒的身体。“普瑞德复原院怎么样?”我问。

人事部女人彬彬有礼地点头:“你可以去那儿。你知道,那是给同性恋们的。”

我看看瑞克,他别过头去,因为他恨“同性恋”这个词,这是惟一能撕破他虚伪面具的词。

“那样最好。”我说。同道中人开的复原院会比较舒服,而且那还会有好音乐和好性事。

就这样,这场对质变得跟任何广告会议无异了——协议最后达成了,实际上是被决定了。这周剩下的时间我就要和人事部协调处理完我余下的工作;一个月后,我会以万众期待的焕然一新的清醒面目回来。也许待会儿还会有人特意写份会议报告,来宣扬此会的主旨。

我走出办公室,这时格瑞尔过来亲亲我的脸颊。“祝你好运!”她说,紧紧抓住我的肩膀,“总有一天你会感谢我的。”

她这是从哪部电影学来的姿势?我心生好奇。

迈出写字楼时,我开始兴高采烈起来,我的脑海中显现出一幅光明灿烂的画面:我毫发无损地从这场干预中全身而退;我将有一个月不需要工作,而现在才下午两点。

明天我就不需要上班了,后天也不用,大后天同样如此。走出大楼时,我轻松得想飞起来,此刻阳光耀眼,天空云彩缤纷。我今晚可以畅快地醉一次,而不用担心明早身上有酒味了。

我是如此兴奋,仿佛刚听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

我现在满脑子的念头就是回家大醉特醉,先放松一下,然后出去找家潜水吧,会会人。你永远不会知道你会遇上谁,以及最后会在哪停留,这些永远超乎你的想像——酒吧里任何事都会发生!跟格瑞尔不一样,我喜欢刺激和变化,我喜欢下一刻永远充满悬疑——稳固不变太乏味。

然而,我的兴致勃勃猛然间被某种东西击倒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可怕的失控,一种深不可测的东西渐渐显现,它以一种缓慢的黑暗的姿态,悄悄爬出来,缠绕着我,使我立刻堕入空虚。

我也许真的要用些我自己都难以接受的可怕举动,来击退这种空虚感。

也许我真的要去复原中心。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我最好的朋友,皮格海德,告诉他我要去复原中心了。皮格海德和吉姆不同,吉姆只是我的酒伴,而他更像是……我也说不上来……我正常的朋友。而且他比我年长,他今年已三十二岁,所以我想某些地方,他应该比我更睿智。

“不错,”他说,“我很高兴你能去复原中心。你就是个灾星。”

我立刻反驳:“我哪有那么糟?我只是有点不合规矩,有点古怪而已。”我正义凛然,理直气壮。仿佛我只是有时分不清条纹和花格子,或者有时在餐厅里笑得有点大声而已。“我去那边只是为了使我能更健康。”

“奥古斯丁,你知道你每次喝醉时是什么样吗?那样子真恶心。你不仅仅是傻气一点,把灯罩扣在自己头上,或只是说一些调皮话;你是又脏又蠢又难看。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喝酒的样子。”

我想起了那家卡拉OK吧——我在那里不脏也不丑,只是有些倒霉。

“如果我又脏又恶心,那你为什么要跟我做朋友?”我讨厌不喝酒的人,他们一无所知。

“因为,”他解释,“你人还不错,我喜欢你这个人,所以我只好包容你酗酒这个缺点。我觉得要是你认真对待的话,这是你改邪归正的好机会。”

我被他的回答刺痛了。他只站在他们的立场考虑问题,而不考虑我的感受。我不清楚自己想让他说什么,也许我想听他说:“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酗酒,却偏偏要你去?”

我来纽约的第一个星期就认识了皮格海德,这使他成为我人生的基石,我以他为我新生活的基础。

我也是他的基石,虽然他从来不肯承认。他会说:“我是我自己的基石。”他是银行投资人,但他总是趾高气扬,否认这一点;除非上了法庭,他才会承认这个事实。

我知道我们对彼此意味着什么,我知道我们在彼此心目中的地位,我们对彼此总是毫无掩饰。我们会开门见山地争吵,总是这样,哪怕是芝麻绿豆的小事。有一次我们整整一个星期没说话,只是因为他不喜欢我把碗放进他洗碗机的方式。

“奥古斯丁,这是常识,你不应该把那么重的煎锅放在顶层的架子上,和酒杯放一起,它们会撞在一起,碎掉的。”

可我认为这种小事根本不值得注意。“我怎么会知道这些呢?我没有洗碗机,我一直都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我不确定我们是不是骨子里水火不容,还是其实是一类人,只是一些外表小事不投合。不过我确定他所有的朋友都讨厌我,我的朋友也都讨厌他。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人们都不起眼的小事把对方气疯,但我们从不彼此厌倦,而这一点我们也意识到是多么难得。更使我惊叹的是,我从来不当着他的面喝酒。我们在一起时,始终很融洽,或者不在一起时,也是一件完美的事。

皮格海德是HIV阳性的艾滋病患者,正如他所描述的:“我是一个艾滋病宝宝。”他这个评语是从20/20节目里看来的。黛安•索亚介绍过非洲那些一出生就携带艾滋病毒的婴儿。当时我们坐在他的白沙发上,喝着OceanSpray的莓果汁,看电视上一排瘦骨嶙峋的小孩一闪而过,场景悲凉而压抑。“那就是我,”皮格海德用他自我解嘲的口吻说,“我就是一个艾滋病宝宝!要不要抱抱我?”

但是他六年来一直很健康,从未发病,连他的医生都觉得不可思议,所以没有人真正意识到他是患者,我们也从不提他的病,他处处都很正常和健康,事实上我早已对他厨房灶台上瓶瓶罐罐的药习以为常,甚至熟视无睹了。他至少有五十瓶药,放在那里排成一组,而我通常只注意到灶台其他地方和到处贴的便签。我甚至都不把他用来注射白血细胞激素的注射针看在眼里。

“你什么时候动身?”他问。

“三天后。”

“去多长时间?”

“一个月。”

“你告诉你公司了吗?”

“就是他们让我去的。艾琳诺说我必须把自己清理干净,否则我就得走人。”

“你真走运,他们没有直接解雇你。他们真不错,还能给你次机会。走之前你要做什么准备?”

我看到我面前的桌上有本广告册,广告上写着:纽约,雪松酒吧。

“喝酒。”我说。

“猜猜出什么事了?”

“什么事?”吉姆说,呷了口酒。

“公司的人干预了我喝酒的事,他们让我去复原中心待三十天。”

吉姆笑得酒都喷了出来,不停咳嗽,几滴酒溅到我身上。

我拿餐巾纸擦擦额头,对着他的反应露齿而笑。此刻我们正在东乡村A大道的一家潜水酒吧里。

“别开玩笑了!”他叫道。他噎住了,脸涨得通红。

“是真的。我三十天不用上班,包括这星期剩下的几天。”

他从桌上的烟盒里抽了支烟,点上。

“他妈的好了,伙计。”他笑嘻嘻地说,“恭喜恭喜。”

我喝了一大口马提尼。“是呵,我越想越觉得酷。起先我还有点害怕,不过现在好了。”

现在我觉得复原会很不错。我将三十天滴酒不沾,估计感觉会和做SPA一样。等我回来后,我就能更像个正常人一样喝酒了。为什么之前我是如此恐惧呢?去复原肯定会很美妙,我已经感觉到了,为什么一开始我要拒绝呢?

吉姆也完全站在我这边。“太棒了!想想看,你会见到很多名人,而且这是块好材料。”他将最后一些酒一饮而尽,嘴里嚼着冰块。“我是说,这以后会成为我们好几年的笑料。”

“是的。”我赞同道。

“那么你的朋友皮格海德怎么看?你告诉他了吗?”

我示意服务员再给我们来一份。“嗯,我告诉他了,他也认为这个主意不错,不过他说这话的立场不对。他总觉得那是住院,而不是复原。”当我说“复原”时,我扬了扬下巴,仿佛是在谈论奥斯卡。

“那个胆小鬼。”吉姆说。

“是啊,他是。”我说,但是感觉不太好受,我没法对吉姆描述皮格海德是怎样的人。我也永远不能让我的朋友互相见面,我必须得使他们分开。他们都觉得这一点奇怪,但是基于某个原因我认为这是正常的。

“皮格海德是个太循规蹈矩的人。”吉姆说,一边把空杯子滑给服务员,好给新上的酒腾地方,“所以,他比较没劲儿。”

我无法跟吉姆说我其实很喜欢皮格海德这一点,我其实很喜欢他的这种无趣,我其实觉得这一点让我感觉很舒服。

“我想是吧。”我淡淡地说。

“不管怎样,这下你爽了。”他说。他举起杯子,要干杯。“为了你的复原。”他说。

“为了复原。”我说。我们叮当碰杯。

“嘿,为什么你不和我一起去呢?”

“去不了,”吉姆说,一边吞酒,“我得工作,我不像你,有份轻松又挣钱的工作。”

我离开酒吧时充满自信,一想到我要去复原中心,我就兴奋不已。回到公寓后,我剥下衣服,换上汗衫,拉开一瓶淡啤酒迅速喝完后,就在电脑上玩起金发女郎游戏。我越想到我要去复原中心,就越喜欢这个主意。没人告诉我那边会是怎样一番景象,但吉姆是对的,它将会成为多年的笑料。

我打411查到了明尼苏达州的普瑞德复原院的电话,草草将电话记在手上后,我又去冰箱那喝了一瓶淡啤酒,接下来的四十分钟,我都花在了和复原院工作人员通电话上。我的热情又渐渐消退了,因为我被问了一连串枯燥乏味的问题:你喝多少酒,频率如何,以前试着戒过吗……等等等等。我回答说我喝个不停,一直平安无事,只是最近才成了问题;我说我能自己戒掉,但是我公司非要我去你那儿戒,所以我只能去你那儿。

通话中间我又打开了第三瓶酒,我用手捂着话筒以防他们听到酒打开的声音。我突然意识到这有点前后矛盾,就像决定打胎了,却还去BabyGap美国婴儿服装知名品牌。店买婴儿衣服一样。

挂断电话后走进浴室,看着镜中的自己。“你刚做了什么?你这个家伙,你疯了吗?”我看见自己呷了口酒。“你甚至都不喜欢淡啤酒,你还喝。”我对镜子里的自己说。

镜子里的人又吞了一口酒,然后走到冰箱前。

我被通知三天后住入普瑞德院。我订了房间,仿佛我要去圣塔•摩尼卡海淮上装有百叶窗的酒店度假一样。

我走进起居室,坐到沙发上,盯着面前那面空白的墙,突然间又觉得复原中心没什么意思了,电话里那个严厉的女人一下打消了我的积极性。如果有什么人你不愿意邀请来参加桶装啤酒派对,那一定是她。

我在沙发上开始如坐针毡,于是站起来,绕屋而走,但所到之处都觉得心神难安。我似乎应该出去走走,但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百无聊赖地看看我手里的酒,再看看立在水槽里的一堆空酒瓶。

我获得过普利策奖和奥斯卡奖,见识过很多出色的人,和他们喝酒,觥筹交错,交情不错。但是,现在怎么会落得这般田地?

我需要在去之前想想清楚,免得意气用事。

我十一岁时,生平第一次从杰西佩尼J•C•Penny,美国知名服饰品牌。买了一套人造水晶瓶。那花了我九美元,是我辛辛苦苦攒了三个星期的零花钱,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它们装满香草苏打,假装那是威士忌。

我对那套水晶瓶垂涎已久。直到有个星期六,领零花钱的星期六,我终于把它买回了家。我把它摆在我的书桌上,但看上去还有点美中不足。于是我跑到地窖,找到那些旧银盘子,那是我父母结婚时我祖母给他们的。我母亲讨厌那些银盘子,觉得它们太俗气,就把它们扔到装碎牛肉的冰柜旁的箱子里。我母亲比较朴素务实,喜欢木头胜过银,她还喜欢爵士乐和诗歌。

我拿了一只盘子上楼,在厨房里一边看动画片一边把它擦得锃亮。

接着我又把亮闪闪的盘子拿到我卧室,把水晶瓶和四只杯子放到上面。现在看上去就完美无缺了。我把我的台灯打开,让灯光照耀在装满香草苏打的水晶瓶上,那简直是世上最美的画面。但是不到几个星期,香草苏打表面就长了一层绿毛。

所以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或者也许是我父亲的错。

我还能记得,我的父亲总是告诫我“永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碰他的酒瓶。他有各式各样的酒瓶,它们总是一尘不染,它们宛如珠宝,五彩夺目。尤其在傍晚时分,阳光低低地照进屋子时,它们熠熠发光。我记得其中有瓶是四四方方的,外面有层霜一样的玻璃。那应该是杜松子酒。

当我父亲在外上班,或者坐在黑暗的地下室里喝酒时,我就偷偷打开他的酒。我将手掌扣在瓶嘴上,再将瓶子倒过来,接着又迅速地盖上它,迫不及待地舔我的手。那时我肯定还不到八岁。

父亲最后发现我竟然也喝酒,无比惊讶。

父亲是个十足的酒鬼,但我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有些父亲有胡子,有些父亲喜欢戴棒球帽,我的父亲只是喜欢酒不离手,这没什么可奇怪的。我从来没想过,哦,我的爸爸是个酒鬼。但我认为他只是经常口渴而已。

话又说回来了,这可能是《家有仙妻》Bewitched,1960年代美国的著名电视剧,共有256集。现已推出电影版,尼可•基德曼任女主角。带给我的错觉。那个时候,我很沉迷于《家有仙妻》,对剧中的男主人公DarrenStevens更是顶礼膜拜。每当他下班回家时,他的妻子(仙女下凡者)Samantha总会问他:“Darren,要我给你倒杯酒吗?”而丈夫总是把他的公文包放到起居室里镜子下的桌子上后,用他的花手帕擦擦额头,说:“最好给我两杯。”

我爬上床,身体陷入长毛绒床垫里。我立刻感到财富的好处。我是多么幸运,在我焦灼不安时至少还有舒服的床坐。为什么我是如此焦虑?这个问题刺痛了我。我不是焦虑,我是孤独!我的孤独如无底洞,深不可测。而此时此刻,我将它一览无余,这个发现将我吓得半死。这是多么惨不忍睹——仿佛你眼睁睁看着一辆车撞向你。但是转瞬之间,这个感觉又消失了。我陷入一片空白,就像一扇门迅速打开,砰的一声,让我看看里面是多么混乱不堪。但是门很快又关上了,我来不及看到更多细节,一窥究竟。它只是打开让我扫一眼,让我知道这个房间是时候要来一个春季大扫除了。

我喝醉了。我拨通了父亲的电话:“我要去复原医院了,去三十天。”

电话那头一片静默。片刻后,“哦,你的工作怎么样了,儿子?”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爸爸。”仿佛这就能涵盖一切。我没告诉他,公司就是我要去那地方的罪魁祸首。然后我说:“我去那儿是你的错,你使我成了这样。”

他在电话里粗重地呼气。他仿佛渐行渐远,越来越陌生,似乎只是我族谱上的一个远亲。“我不想和你谈这个,做你该做的!我只是担心你的工作。你总是理所当然地觉得那工作总是你的,不想想你可能就要失业了。它可能很快就不是你的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还是忘掉过去吧。你现在是个成年人了,不是一个受委屈的小男孩。”

我被脑子里某种兽性的成分控制住了,仇恨在我血液里涌动。“你还记得那次我们在车里,你说你要杀了我妈妈最在乎的人吗?你还记得你恶狠狠地瞪着我,然后加速,加速撞向岩石吗?你还记得我当时只好跳车吗?那时我大概九岁吧,你这个混蛋。”我喊道。

他沉默了更长时间后,也咆哮了:“你知道我根本没做过这种事,你全是瞎话,我烦透这个了,烦透了。”

我知道他还记得。

“那那次你拿香烟在我鼻梁上烧呢,在我眼睛中间?”

他又无话可说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他的语气出卖了他,坦白了一切。

那时我更小,才六岁,坐在他腿上,他慢慢把他的万宝路烟头放到我两眼中间……

我几乎都不记得这件事了,直到二十岁时得了湿疹,去看皮肤科医生。当她碰到那块伤疤时,她问:“这是什么?”

我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某些事不是你想不起,而是你不想想起。这片空白如此厚重,使人仿佛觉得在梦中潜水,喘不过气。

“不知道,可能胎记什么的吧。”我故作轻蔑地说。

她凑近了看,近得我能看见她每一个毛孔。“不,这是块烧伤,很久以前的烧伤。”我说绝对不可能,并且摆出一脸匪夷所思的样子,仿佛她告诉我我怀孕了似的。

但是那天晚上,我回家后喝得酩酊大醉,往日的场景历历在目。我看到那一切不是因为我醉后的幻觉,而是因为醉后我脑子失去了抑制,想起了过去。这是我醉后看到最美的,抑或最丑的场景。

我跟父亲说:“我知道你还记得。也许你当时是喝醉了,但是我知道醉了应该是什么样子。有些事你是摆脱不了的。”

我听到他在电话那头抽鼻子。但在我还没确定他是因为内疚,或者只是过敏而抽鼻子前,他妻子抢过电话,说:“够了。”她就说了这个词,然后挂断。

我按了重播键,但是线路正忙。我坐下来,想,她并不知道内情。她在他戒酒后嫁给了他,她从来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我走进浴室撒尿。我一边撒尿一边想,我是不是又旧事重提了?这是不是那种受抑性记忆?看上去似乎是。

这一刻我觉得无比空虚,也许是忧伤吧。

也许是我支离破碎了。

第二天早上我在浴缸中蜷缩着醒来,才发现头枕在一块乱糟糟的毛巾上。我站起来,用手摸了摸我靠着浴缸的背部。

我的背一片冰凉,像死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