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来,看看我的记事卡。然后,和莎拉一样,我把它们扔进废纸篓里。"如同费兹杰罗太太刚才说的,这个案子不是关于安娜捐肾,也不关于她捐的是皮肤细胞、血细胞,还是一组DNA。它关于一个女孩,渴望成为某个人。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她的辛苦、难过、甜蜜和欢乐。一个女孩可能不知道她现在要什么,可能不知道她现在是谁,可是我们应该给她机会去发现。在我看来,十年后,她很可能会令我们刮目相看。"
我走向法官席,"我们知道费兹杰罗家被迫做不可能的事--为他们的两个孩子都作合情合理的医疗决定,但事实上,她们的医疗利益背道而驰。而如果我们--像费兹杰罗一家--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决定,那么最后必须下决定的这个人,应该是拥有这具躯体的本人……即使她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总的来说,这也是这桩诉讼案的关键:某些时候,一个小孩或许比她的父母还明白该怎么做。
"我知道提起诉讼时,安娜作这个决定,不是因为那些你可能会认为的理由--她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十三岁女孩;她作这个决定,为了要和她同龄的女孩一样自由,一样无拘无束;她作这个决定,因为厌烦了被针刺,被针戳;她作这个决定,因为她怕疼……"
我转身,对安娜微笑。"你知道吗?如果最后安娜决定捐肾给她姐姐,我也不会惊讶。可是,我怎么想不重要。狄沙罗法官,恕我冒昧,您怎么想也不重要。莎拉和布莱恩,还有凯特·费兹杰罗怎么想,都不重要。安娜怎么想才重要。"我走向我的椅子,"这是我们唯一应该倾听的声音。"
狄沙罗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等他判决。我利用这个时间去遛狗。我们在法院大楼后面的小广场上围草坪绕圈子。弗恩警长在旁监视那些等着得知判决结果的记者们。在法官绕第四圈寻找解放的地点时,我对它说:"得了吧,没有人看你了。"
但这并非完全是事实。一个小孩,不会超过四岁,松开他妈妈的手冲向我们。"狗狗!"他喊道,张开双手热情地追求法官,法官向我靠近。
他妈妈过了一下才抓住他,"对不起,我儿子正在长犬齿。我们可以爱抚它吗?"
"不,"我反射性地说,"它是一只看护狗。"
"哦。"那女人站直,把她儿子拉开,"可你不是瞎子。"
我是个癫痫症患者,它是我发作时的看护狗。我第一次想直截了当地说清楚。可是我又想,你必须能够自嘲,不是吗?"我是个律师,"我对她微笑,"它会为我追救护车。"
我和法官走开,我吹着口哨。
当狄沙罗法官回到法官席时,他带着一帧他死去的女儿装在相框里的照片,照片立刻令我认为我打输了官司。"在交叉诘问证人的过程中,有一件打动我的事情,"他说,"是在这个法庭里,我们所有的人都进入生命品质对抗生命尊严的争论中。费兹杰罗一家无疑一直相信让凯特活着,继续做他们家的一份子非常重要--可是此时,凯特生存的尊严开始完全与安娜的生命品质纠缠在一起。我的工作是看看能否将两者分开。"
他摇头,"我不确定我们之中任何人有资格来决定这两者哪一个更重要--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是一个父亲。我女儿狄娜十二岁的时候,被一个醉酒开车的人撞死。那天晚上,当我赶到医院,我愿意做任何事来换取她多活一天。费兹杰罗一家处于这种状态已经十四年了--他们愿意做任何事让他们的女儿多活一天。我尊重他们的决定。我钦佩他们的勇气。我羡慕他们事实上有这个机会。可是就像两位律师都指出的,这个案子不仅关于安娜和一个肾脏,它关于这些决定该怎么作,以及我们该如何决定,由谁来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