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吗?关于发生在莱姆豪斯旅馆里撞见喝醉了的搬运工的事,没有人会怀疑奥威尔所描述的。但是他对于他怎么到那里的描述却是一个理性化的复杂的心理历程的缩影。可以感觉到他意识形态上的改变是后来才发生的。像奥威尔早期的许多作品一样,他混迹流浪汉中的尝试,他呆在“闲散地”(那是流浪汉晚上睡觉的地方)的经历和他最后和肯特郡来的啤酒花采摘工一起度过的日子都成了他写作的素材。在20世纪早期的一些文人中,吸收下层生活、对社会前沿或边缘生活的关注是传统的职业兴趣。好几个奥威尔20岁时就崇拜的作家都在作品中关注过流浪汉,那些肥胖的、醉醺醺的、和现实生活完全脱节的流浪汉。流浪汉的生活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一直是英国式幽默的主要素材。H.G.威尔斯1910年的作品《波利先生传》中的主角最后就成了一个流浪汉。奥威尔对W.H.戴维斯的《一个超级流浪汉的自传》(1908)很熟悉,对杰克·伦敦《深渊里的人》(1903)所揭露的伦敦东部社会的情况更是了如指掌。在这些相似的作品中,戴维斯的故事有着和奥威尔一样的背景和情节顺序:星期六来到莱姆豪斯,在旅馆受到醉汉的礼遇不是一杯茶,而是由女房东领到房门口(戴维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流浪汉,在大西洋两岸都是,他后来为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难记》写了一些出乎意料的讨人喜欢的评论文章)。毫无疑问,奥威尔对于自己写的东西是很心诚意挚的,只要稍微读一些他的社会报告文学,没有人会感觉不到他对于自己旅途中遇到的人的同情。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为自己的写作寻找素材的文学新手。他早期对世界的探索,5年以后都出现在了《巴黎伦敦落难记》里,其中明显的政治目的、对创作素材的需求以及纯粹的好奇心始终并驾齐驱。

  意识到可以走一条常规的文学之路,1928年春,他决定到巴黎去。有时候人们会以为这个决定是出于想寻求和探索异域文化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事实上,奥威尔远没有想这么多。20年代后期,由于急剧跌落的汇率的吸引——当时1英镑兑120法郎——还有摩格和保尔·得·考克小说中所写的那种波西米亚传统,作家们和文学新手们都云集巴黎,而且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奥威尔迁居到了第5区的第6大街后,有许多同时代的作家也紧随其后到了那里。西里尔·康诺利后来发现他头几个月和奥威尔就隔了几条街。奥威尔并没有生活在无产阶级中而是在拉丁人的圈子里:经济捉襟见肘,通晓数国语言,本质上保留着波西米亚人的传统,不是穷困潦倒之辈。《巴黎伦敦落难记》的卷首语描述了“像患了麻风病的房子,彼此歪歪斜斜地对着,看上去奇特无比,好像在倒塌中定住了”,这些话都言过其实了。奥威尔看到了巴黎的贫穷,后来还经历了这样的贫穷,但是在巴黎的第一年,他和当地人在一起的时间和他与和他一样的外国人在一起的时间是差不多的。巴黎向来吸引着流亡海外的艺术家,涌入的文人多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奥威尔渴望加入他们的队伍。在20世纪20年代初,海明威就离在这条街几百码外住过。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离这里才20分钟的路程。奥威尔怀疑自己是不是曾经在著名的德克斯·麦戈茨咖啡馆见过詹姆斯·乔伊斯,但是又不太确定,因为乔伊斯的照片在公众眼前亮相以前,“乔的外貌并不起眼”。传奇般的故事(奥威尔也参与制造了一些)试图将战时的巴黎描绘成一个夜夜笙歌的地方,夜总会门口有被大革命摧毁的俄国贵族的守卫站岗,那些跃跃欲试想要写出足以挫败普鲁斯特小说的有钱的美国人给予资助。现实中的某些方面也确实离这些故事仅有几步之遥了。比如,美国小说家约翰·朵斯·帕索思说:“我们在充斥着恼人的历史气息的小酒吧里闲荡……用粗俗的法语同各式各样的人讲话,有出租车司机、岸边的流浪汉、工人、娇小的妓女、酒吧的门卫、即将出征的法国大兵,我们年轻气盛,充满希望,急切地收集着一切显示出人性之善的任何迹象。”

  尽管奥威尔本人可能不愿意这样描述当时的自己,但他确实是属于帕索思所说的充满希望的年轻人之中的一个。如果说当时到巴黎是到了欢乐的所在,那么当时的作家不管在哪里,不管是否在巴黎,都是快活的。如果细细回顾20年代后期的文学界,你会惊讶当时居然有那么多的渠道提供给原创的作品。比如伦敦就有6家早报和晚报,还有许多一般的“文学”杂志,像《伦敦约翰周刊》,《伦敦信使》还有《皇室》与《半球》,这些杂志现在都已经销声匿迹了。艾里克·沃曾经说,一篇短篇小说,写得太好或太差(那都得要有不寻常的修养),都不会找到地方发表。奥威尔那时的作品必定是很差了,因为他那段时间居然连一篇小说都没有被看中。但是,他父亲指责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虚掷光阴是冤枉他了。在巴黎的这段时间他很勤奋努力。就我们知道的而言,他写了两部长篇小说,一部是后来的《在缅甸的日子里》的雏形,另一部的第二稿在奥威尔收到一家出版社的拒绝函之后被毁掉了,此外有一些关于他这期间的几篇短篇小说的记载保存了下来,还有一沓报刊文章,而这些可能只是他作品的一部分。在奥威尔自己看来他是什么样的作家呢?根据他在1929年提交给一家报刊联合会代理处的材料的标题,他倾向于成为萨默塞特·毛姆和沃尔特·德·拉·梅尔里所称颂的沉静的“乔治亚主义者”。麦克卢尔代理处驻伦敦的代表L.I.贝利签署的一封信中提到了3篇短篇小说:《海神》(贝利觉得这篇小说不成熟,包含了太多关于性的内容),《瓜分皇冠》(描述过多)还有《戴儿童手套的男人》(很好,但是关于性的内容还是太多了)。尽管没有办法称颂或者神圣化这些选题及其处理手法,每一篇听起来倒都代表了当时杂志青睐的文章类型。

  运气渐渐好了起来,为报刊杂志写作顺利了一些。实际上,他差不多在巴黎呆了6个月才得以发表署上自己名字的文章,在《世界》,法国一个享有很高声誉的文学杂志(不是同名的一个发行量很大的日报)上发表了题为《英格兰的书报审查制度》的文章。这篇文章选材传统,讲述了古老的英国为了读者而对具有煽动效应的文学进行封杀,可是读者眼里的英国“道德”早已经是可怕的东西了。这篇文章大肆讥讽了这一行为的荒谬,同时,这篇文章的历史价值就在于它指出了维多利亚时期资产阶级的崛起。奥威尔指出,早在18世纪费尔丁、斯莫利特和斯特恩的时代,英国就已经产生了清教徒的中产阶级,但是,还是没有能够防止《汤姆·琼斯》的问世。一个世纪之后,当这个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时,审查制度已经深深地扎了根。在初次成功之后,奥威尔很快又在英国期刊上露脸了。他在一份名为《G.K.周刊》的期刊上就“微型小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质疑了法国的一份名为《埃米斯人》的报纸,该报是由百万富翁柯蒂经营的,该报巨大的销售量使得奥威尔在此后的20年间不得不定期地予以关注。《埃米斯人》无疑是很受欢迎的一份报纸,却极端右倾。奥威尔总结说,即便你的观点没法同时下大众的看法一致,可是除了表述时下流行的看法还能做什么呢?为什么英国就没有自己的便宜的报纸呢?那些买报纸的“可怜虫”至少尚有几文钱。

  如果让具有现代理念的编辑来审视奥威尔在《G.K.周刊》和《世界》上发表的文章,他们一定会说“极具思想性”:通过透视原先的一个主题来揭示更广阔的历史意义。在1928年12月和1929年1月奥威尔在《文明进程》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他直接采用了一些关于伦敦的素材。《英国城市进程:英国工人阶级的困境》包含了三篇文章:《失业》、《流浪汉的一天》还有《伦敦乞丐》。现在保存下来的只有奥威尔原文的翻译稿,而且还是根据当时法国报刊文章的格式写作的(单行分段,句末用感叹号),文中对于细节的描写入木三分,引人注目。《文明进程》给E.A.布莱尔这位新投稿人开出的稿费是每篇文章235法郎,也就是两英镑少一点,相对于当时的生活水准这个数目并不多,但是,在一个一份汤只要花上四分之一便士的城市里,这样的收入还是挺可观的。4个月以后,奥威尔又给该报写了一篇文章,其中很多的想法为后来的《在缅甸的日子里》打下了初步的基础。此外奥威尔又给《世界》写了第二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关于约翰·高尔斯华绥的,通篇用一种发号施令的口吻写成(许多的“我们应该注意”),但是指出了高尔斯华绥作品中的一系列矛盾——有钱人和穷人的、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的、敏感和愚钝的。当时,高龄的高尔斯华绥距离他在爱德华七世时代的巅峰时期已经有20多年了,似乎已经过时,但是,奥威尔选择这样一位未来的诺贝尔奖和桂冠诗人的得主作为这篇报刊文章的写作对象,显示了奥威尔日臻成熟起来的文学品味,揭示了他自认自己属于的文化圈子的情况。伊夫林·沃的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批评是关于弗班克的;西里尔·康诺利当时忙于赞颂当时最新的先锋派小说,而奥威尔这一时期的职业发展,则是关注《福尔赛世家》的作者(高尔斯华绥)。

  25岁的奥威尔在巴黎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巴黎伦敦落难记》的叙述者似乎非常孤独,远离他的朋友鲍里斯,一个前俄国骑兵军官,还有他在小酒馆里认识的点头之交。与之相反,奥威尔在寄宿公寓的生活却一点也不孤单。他的内莉姨妈当时和世界语学家的丈夫住在巴黎(在1944年的《论坛报》上的一篇提及亚当先生的文章被保存了下来,文中奥威尔说“由于争斗本身是龌龊的,各种世界语的发明者们之间的争执总是很难解决”)。我们知道,这位姨妈的社交能力足以让她跻身奥威尔的朋友圈。麦克卢尔代理处的贝利先生的一封信中曾提到“你的姨妈”,另外,奥威尔去世前6个月收到的一位名叫露思·格雷夫斯的女人的短信中也提到了她。格雷夫斯女士现今住在美国,由于听到广播中对《动物庄园》的赏析而动了写作的念头。她回忆在巴黎的时候,她们俩晚上常常轮流准备周六的晚宴,“在豪华大街上的我那间乱糟糟的小屋里愉快地聊几个小时的天”。20年后的她非常珍视这段巴黎时光,其中包括“和一个戴着法国布里多尼的宽边帽子的高个子年轻人谈话,他和善而且思维敏锐”。

  这位露思·格雷夫斯是谁呢?在奥威尔的所有作品中都没有提到过她以及他们的共同的朋友“伊迪丝·摩根”,也没有提到过这段让她沉醉的好时光。但是,显而易见,奥威尔在巴黎的这段时间并不缺少朋友。所有的事实表明,这段时间作为一名流离海外,努力去了解巴黎,用心写作的文学青年,他的生活是惬意的,巴黎留给他的全是美好的回忆。像海明威一样,他喜欢春天的悬铃树,指出它的树皮和伦敦广场上的树不一样,不是被烟熏黑的。他喜欢上了植物园,尽管这种嗜好带有典型的奥威尔式的怪诞。20年后他跟一个朋友讲起,只有泛滥成灾的老鼠温顺地吃着你手里的东西才有趣。

  1929年春天的这样的周六晚宴成了一个惯例。此间,奥威尔身体不适,偶尔写就一些报刊文章和草拟长篇小说。2月底,奥威尔生病了。3月初就住进了仁爱医院十五区的“流行性感冒”病区。《穷人之死》这篇令人毛骨悚然的随笔就是纪念这段时间的生活:他被拔火罐,硬被敷上滚烫的药膏,当然还遭受了其他的屈辱的对待。奥威尔认为自己得了肺炎,但是,“流行性感冒”就是流行性感冒,15天后他就出院了,这也让“他得了重感冒”这样的解释更合理一些。不管他到底得了什么病,出院4天之后,他已经恢复得可以出席马歇尔·福煦在巴黎残老军人院的葬礼了。根据1947年奥威尔在《论坛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对这次葬礼的描述,这次高卢人的葬礼之所以值得回忆,主要是因为有幸看到了和福煦同时代的一位具有超凡魅力的人物马歇尔·佩腾:“高高的个子,瘦瘦的,尽管已经差不多70岁了,身板仍然笔挺,蓄着浓密的胡须,像是海鸥的翅膀一样”。看到了这个昔日的战士,人群骚动起来,大家都窃窃私语:“那就是佩腾!”奥威尔却害怕被人们这样打量,直到8年后他才愿意出席乔治·V.的葬礼。

  此后不久,他又遭遇了一次不期然的危机,寄宿公寓的一个意大利房客潜入了房客们的房间,偷了他们的钱跑了。奥威尔在《巴黎伦敦落难记》中记载了这件事。根据梅布尔·菲尔兹(奥威尔后来才认识的一个人,并且曾向他倾诉了一些比较私人的事情)回忆,这个意大利人名叫苏珊娜,是个“妓女”,很娇小,后来在一家小咖啡馆里被逮住了。当时奥威尔对她很着迷,据菲尔兹讲,苏珊娜有一个阿拉伯籍的男朋友,奥威尔曾和他吵过架。不管这样的描述是否属实,像关于奥威尔和其他的一些缅甸女孩以及后来其他的一些生活片断一样,我们总会感觉到奥威尔是捉摸不透的,他个人生活的很多方面都是一片空白。这次偷窃事件成了《巴黎伦敦落难记》中一系列事件的头一宗。《文明进程》付给奥威尔关于缅甸的那篇文章的稿费使得他能够付清房租,他原先是在朝不保夕的状态下和朋友鲍里斯在这里住了3个星期。之后他们在一家大旅馆(洛蒂旅馆抑或是客里隆旅馆)找到了一份大概是洗碗的工作,后来又到一家新开张的名字叫“让·科塔德旅舍”的饭店做同样的工作——只是鲍里斯成了服务生领班。

  《巴黎伦敦落难记》的前半部分重点描述了奥威尔这四五个月的生活,描写生动形象,初步形成了后来的奥威尔式的特殊的写作效果:细节描写生动而冷峻(你会觉得只有奥威尔能写出人在快饿死的时候唾液的那种变化);对灰尘、肮脏或者掉进牛奶里的臭虫的挑剔;对那些终身都要在这种环境中生活的人的真真切切的同情。随手翻开《巴黎伦敦落难记》的任何一页,展现在你眼前的就是一个残酷的世界,可以称得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当铺当衣服时的心理描写;某旅馆的地下通道让他想起巡游舰上低低的甲板(“都很热,很狭窄,弥漫着做饭时的热气,还有厨房炉子发出的‘呼、呼’的噪音,就和引擎发出的声音一样”);充满可怕气氛的饭店,在那里你什么都买不起,胖胖的厨师累得筋疲力尽还总被厨房管事虐待等等。描写的真实让这些痛苦更加深刻而真切,你会觉得要编造出像奥威尔所写的那样奇特的事情来实在是很困难的:到虚拟的共产主义社区去搬运洗衣袋、为俄国的一份报纸写文章介绍这样的“运动”。关于某饭店楼梯下的情景——“10来个服务员脱了衣服,露出汗津津的腋窝,坐在桌子上拌色拉,把大拇指都伸到奶油罐子里。房间里弥漫着脏兮兮的食物和汗水混杂的味道”——这样的描述显然是第一手的资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本书就是完全意义上的“真实的故事”,书中描写的故事也不是就像它所描写的那样发生的。我们并非要指责奥威尔捏造事实,只是想指出观察和创作之间的差距,以及创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技巧性创造、选择和区别对待。

  奥威尔送给他在索思伍德的朋友布兰达·索尔科德的初版的《巴黎伦敦落难记》中,包含了许多他自己所作的注释:鲍里斯“和书中描述的一样”;关于对共产主义秘密社会的造访,他加上的注释是“我所描述的差不多就是事实上发生了的”;还有他3天没有饭吃的经历,他写道“这确实是发生了”;关于他对“某旅馆”的描述,他注释道“我尽我所能记载我所看到的”。书的第3章给读者提供了一个关于贫困生活的导读性内容,开头写道:“此后的章节并非我的自传,而是我的所见所闻。”在为索尔科德小姐做了这些注释之后不久,也就是1934年,奥威尔曾给这本书的法国编辑写了一篇简介,告诉读者,他并没有夸大事实,只是对事实作了筛选。“我所写的确实在某个地方发生过”,书中人物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但更主要的是“他们身上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这些序言发人深省,极具启发性。比如说,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个体是什么样的?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巴黎伦敦落难记》的前半部分显然是关于高卢人(法国人)的故事,因为做作的“法国腔”的对话在书中随处可见,然而,这种地方特色被夸大了。其中关于下层人民生活细节的描写,比如用蒜头擦拭面包,使味道在嘴里滞留,这样可以让自己觉得刚吃过东西等,读来让人怀疑是描述巴黎人惯常的荒诞不经的故事。其中查理如何在一家妓院诱奸了一个战战兢兢的处女的故事占据了一整章,很显然,这个故事是从19世纪晚期某个堕落的家伙那里听来的忏悔故事。关于诱骗守财奴卢克把扑面粉当成可卡因买的故事也很难叫人相信。鲍里斯向他以前的某个情妇求助,她给他的信读来也非常地不可信,倒是提供了一些可以同此前的亲英派人物所写的关于巴黎的文章进行对比的观点。《巴黎伦敦落难记》和撒克里的《巴黎掠影》(1840)偶尔会有一些相似之处,《巴黎掠影》中描写了一个英国人自杀的故事,从此人的文件里也找到了他的情妇“菲芬”的一封简短而令人心痛的短信。读了这样的信,你会觉得撒克里即使没有完全转录原信的所有内容,他也几乎记住了信中的所有要点。与此相比,伊冯给她的“至亲至爱的小狼仔”的信,还有她记忆中的“你给我的那些甜蜜的吻”,似乎都被润色过了。读者不是不相信这些故事——如果读者全盘接受书中所写的东西,那将是对《巴黎伦敦落难记》的攻击——只是读者开始发现奥威尔写作水平转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