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托宾葡萄园开车到“发现者登陆处”,通常只需二十分钟,因为暴风雨却花了一个小时。路上到处是树枝,暴雨猛击着挡风玻璃;虽然才下午五点钟,我不得不开着车灯慢慢地蠕行。狂风不时地使得吉普车偏离方向。

    贝思打开收音机,天气预报说暴风雨尚未升级为飓风,不过快了。“贾斯珀”仍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向北推进,风暴边锋距长岛海岸约七十英里,风暴经过大西洋洋面时的湿度和强度均很大。我评论道:“这些家伙要吓倒所有人。”

    “我父亲说一九三八年九月的一场赡风彻底毁坏了长岛大片地区。”

    “我父亲也谈过,老年人就会夸张。”

    贝思换个话题说:“如果托宾在家,我来对付他。”

    “行。”

    “说真的,约翰,你得照我的方法办。这并不是要我们在破案时相互妥协。”

    “我们已经做了。不要老想着能完美地破案子。”

    她没有回答。我试图打通自己的留言机,但电话响个不停。

    我说:“我屋里的电力已经中断了。”

    “很可能此前就已全断了。”

    “真可怕,我想我开始喜欢腿风了。”

    “是热带风暴。”

    “对,一样喜欢。”

    我忽然打算今晚不回曼哈顿,也就不准备参加必须出席的会面了。这样一来,我的工作会有大麻烦,但我意识到自己并不在意。

    我又想到爱玛,要是她还活着我的生活会幸福得多。唠叨了这么多乡村和城镇生活,我实际上描绘的是自己和爱玛-怀特斯通一起生活的情景,钓鱼、游泳、收集夜壶,或者人们外出时常有的活动。我又想到眼下在北福克地区的所有关系都已结束——琼恩姨妈死了;哈里大叔正在卖地;我和麦克斯也不能再恢复过去的任何关系;戈登夫妇也死了;现在爱玛又离我而去。此外曼哈顿的情况看上去也不妙。我盯着贝思-彭罗斯看了看。

    意识到我在看她,贝思也回头看我。四目对视,她说:“暴风雨过后,天空很美。”

    “不错。”我点点头。

    不幸的是,“发现者登陆处”附近的地区有很多古树。有几棵大树倒伏在路上和草坪上,又花了十五分钟转来转去,才到达托宾的别墅。

    锻铁的大门关着。贝思说:“我去看看是不是锁着。”为了节省时间,我把车子开了进去。

    贝思说:“你为什么不看看能否把自己的肾腺素指数降低一下?”

    “我在努力呢。”

    沿着长长的车道往上开时,我看到不久前举行晚会的那片草坪现在满是断技残叶,还有垃圾罐,草坪上的设施和各种破碎物。

    草坪尽头的海湾正惊涛骇浪,大浪冲击着沙砾海滩,甚至冲上草坪。托宾的船坞保持完好,但停放游艇的地方却丢失了许多木瓦。我说声:“好笑。”

    “什么?”

    “他那艘游艇不见了。”

    贝恩说:“那一定停在哪个无水船位上。这样的天气晚上不会有人出海。”

    “对。”

    车道上看不到车辆,房子也是一片漆黑。我开向双车车库,那是一间在房子后边的独立单间。我转向右边把车开进库门。库门有一部分已经损坏。透过挡风玻璃向外看,前面白色“保时捷”车顶上有一块车门碎片,车库的另一边停着辆福特布伦科轿车。我对贝思说:“这儿有两辆车——狗娘养的大概在家。”

    “我来对付他。”

    “当然。”我把吉普转过来开向屋子后面,穿过后草坪,停在天井中间,周围有一堆被风刮来的草坪设施。

    我带着消防斧下了吉普,贝思前去按门铃。我们站在门檐下,可无人应声,我当即用斧子打开门。贝思说:“约翰,看在上帝的分上,冷静一点。”

    我们走进厨房,里面断了电,又黑又静,我对贝思说:“瞄准这个门。”

    我走进大厅,朝楼上喊道,“托宾先生!”没人回答。“弗雷德里克,你在家吗?嗨,伙伴!”我可要削掉你的鸟头。

    这时头顶上的木板吱吱作晌,我丢下斧子,抽出手枪,四步并作一步地跃上楼梯。我转过楼梯的栏柱,靠近发出响声的地方。“举起双手!我是警察,警察!”我叫道。

    听到一间卧室里有响声,我冲进去刚好见到卫生间的门关上了。推开门,一个妇女尖叫两声,约有五十岁,很可能是管家。“托宾先生在哪儿?”我问她。

    她只是双手捂着脸。

    “托宾先生在哪里?”

    这时贝思来到卧室,从我身边擦过,扶着妇女的手臂说:“没事,我们是警察。”接着引她走出卫生间,坐到床上。

    经过一分钟的亲切交谈,我们得知她叫爱娃,英语讲得不好,托宾不在家。

    贝思对她说:“他的车子都在车库里。”

    “他回来后又走了。”

    “去哪儿?”贝思问她。

    “开船走了。”

    “船?”

    “对。”

    “什么时候?有多久?”

    “时间不长。”爱娃说。

    “你肯定吗?”贝思又问。

    “对,我看着他走的。”她指指窗户外面,“船从那开走的。”

    “独自一个人?”

    “是的。”

    我对爱娃说:“站到窗户边来。”

    她站起来走到窗边。

    我说:“那船——朝哪边开的?哪条路?”我挥着双手示意道。

    她指着左边说:“那边。”

    我看看海湾,显然那艘“金秋”号赛艇从停船处向东开走了,但水面上除了海浪什么也看不到。

    贝思问我:“他为什么要开船出去?”

    我答道:“或许去处理杀人凶器。”

    “我觉得他可以选好一些的天气。”她又转向爱娃问道,“他走了有多久?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也许有十分钟,也许不止。”

    “往哪儿去了?”爱娃耸耸肩,“他说今晚就回来;叫我待在这儿不要怕,可我感到害怕。”

    “只是一场热带风暴。”我提醒她。

    贝思拉着爱娃的手领她到卧室外面,然后下楼进了厨房。我跟在她们后面,贝思对她说:“你必须待在底楼,远离窗户,知道吗?”

    爱娃点点头。

    贝思又说:“找出蜡烛、火柴和一手电筒。如果你害怕,就去地下室,好吗?”

    爱娃点点头,起身去橱柜里取蜡烛。

    贝思想了会,问我:“这种天气他会去哪儿?”

    我说:“他应该在酒厂设法保护好自己的产业,但他不会乘船去那儿的。”我对爱娃说,“你亲眼见到他上船的吗?是吗?”

    “对,我看见他上了船。”

    “他带什么东西吗?”我做了下手势,“手里提着?”

    “有。”

    “什么?”

    对此爱娃却闭口不想回答。

    贝思问:“他带了什么?”

    “枪。”

    “枪?”

    “对,大而长的枪。”

    “来福枪?”贝思做出瞄准的姿势。

    “对,来福枪。”她伸出两个手指说:“两枝。”

    贝思和我对视了一眼。

    爱娃又说:“还有挖地工具。”这回轮到她做手势了,是挖地的动作。“挖掘。”

    “铁铲?”

    “对,铁铲,从车库里拿的。”

    我思索片刻又问爱娃:“盒子吗?带的是大盒子吗?”

    她耸耸肩。

    贝思对我说:“你怎么想?”

    我说:“嗯,我觉得托宾不会带着两枝来福枪和一杆铁铲去钓鱼。”我对爱娃说,“钥匙,钥匙在哪儿?”

    她把我们带到墙上的电话机边,电话旁边是个钥匙板。托宾这个强迫性洁癖狂把所有的钥匙都用绳子分别串好。我发觉克里斯工艺游艇的钥匙不见了,但“方程式303”的钥匙还在。

    当我正在考虑自己下一步的大胆行动时,爱娃说:“下楼,去地窖。”

    我们都朝她看着,爱娃指着厨房尽头的一扇门说:“他下了楼,楼下有东西。”

    贝思和我彼此看了看。

    显然,托宾先生并非完美的雇主,爱娃乐于有机会将他供出来——尽管我看到她眼中的恐惧,这种恐惧比飓风更令她害怕。我肯定如果不是因为会在自己家里发现死尸而有所顾忌的话,托宾可能早已除掉了爱娃。

    我走到门口转动把手,门被锁着。我刚抽出消防斧要砸,贝思说:“等一等!这样做我们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问爱娃:“你同意我们搜查吗?”

    “请便。”

    “谢谢。”我抡起钢斧砸向门把,把手穿门面过。打开门我发现一条狭窄黑暗的楼梯通向地下室。我对贝思说:“你随时可以离开。”

    这位行事规矩的女士仿佛此刻才恍然大悟,认识到我俩都陷得很深,或许还可能触犯任何本应避免的法令。她从爱娃处拿个手电筒递给我说,“大英雄,你在前面,我掩护。”

    “好。”我先走进去,一手拿电筒一手提消防斧,贝思拿着她的九毫米手枪跟在后面。

    这是一个很老的地窖,长宽不到七英尺,底部和地板都是石头做的。初看上去好像没多少东西——储藏东西大潮湿,即便作洗衣房也显得很阴森恐怖。里面基本设施大概只有一个火炉和供应热水的容器,我猜不出爱娃提醒我们来找什么。

    这时电简光停在地窖尽头的长砖墙上,我们向墙壁靠近。这个砖制灰泥墙比古老的石制底座建得新,而且正好把地窖前后一分为二。这墙也是通向上面旧式橡树柄木的惟一途径。

    墙的正中间是一扇雕制精美的橡树门。我的电简光扫射到门上的一块黄铜牌子,上面写着“爵爷的私人酒窖。”

    这位“爵爷”缺少幽默感,所以我猜测这块招牌应是一位仰慕者赠送的礼物,甚至可能是爱玛。

    贝思低语道:“我们进去吗?”

    我答道:“搜捕原则规定门没锁就可以进。”我递给她电简,又试试黄铜大把手。但门是锁着的,我看到把手上有个黄铜匙孔,便说,“没上锁,只是卡住了。”我朝着匙孔挥动斧子,橡树门被砍破,可仍没打开。我又猛敲几下才将它打开。

    门一转开贝思就关上电筒,我俩都背靠砖墙,持枪分立在门两侧。

    我大声叫道:“警察!举起双手出来!”

    没有回答。

    我把斧子扔进门的另一侧,落在地上发出金属的撞击声,没有人开枪。

    我对贝思说:“你先进去,今年我已经中过弹。”

    “谢谢,”她蹲下身子说,“我走右边。”她迅速穿门面过,我跟在后面,靠到左边。我俩举着枪蹲在那儿一动不动。

    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感觉起来这间屋比地窖其它部分凉爽得多,可能也干燥些。我又大叫道,“警察!举起手来。”

    又等了半分钟,贝思打开电筒,在屋里绕了一圈,照到一排酒桶架子。她接着在屋里搜寻,中间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两根烛台和一些烛座,还有几包火柴。于是我点亮近十根蜡烛,酒窖里烛光闪烁,在酒瓶上摇曳不定。

    可以想见地窖里到处是木架。木制板条箱和硬纸板做的酒盒子,成雄地散放着,有些盖子打开着,有些则贴着封条。摇篮架上放着六桶葡萄酒,且都装着水龙头。墙上的耐热有机玻璃包着冰箱的线圈,窖顶看上去像雪松一般。粗糙的石制地板上用混凝土铺盖了一层平滑的板瓦石。我对贝思说:“我把两瓶葡萄酒放在厨房的柜子里。”

    贝思从我手上接过电筒仔细察看其中一个架子土布满灰尘的酒瓶,说:“这些是优质的法国葡萄酒。”

    我回答道:“他很可能把自己的东西藏在车库里。”

    她的电筒光照到地窖底部的墙边,几打纸板盒子垛在一起。贝思说:“他的东西有一些在这儿,酒桶上有他贴的标签。”

    “对。”

    我们在四周摸索了片刻,发现一个柜子里放着眼镜、瓶塞起子、纸巾之类的东西,还有四处可见的温度计,都标识着华氏六十度。

    最后,我说:“爱娃想告诉我们什么?”

    贝思耸耸肩。

    我看着烛光中的贝思,她也回头看我。她说:“也许我们应该看看那些板条箱和盒子。”

    “或许应该。”

    于是我们开始搬动木箱和纸板盒。其中几箱破开后只有葡萄酒。贝思问道,“我们在找什么呀?”

    “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酒。”

    在两堵墙相交的角落里,也有一堆托宾葡萄园的酒盒子,全都标着“金秋”字号。我走过去,开始把它们扔到两张酒桶架子中间的过道里去。玻璃破碎的响声和葡萄酒的味道顿时充斥了整个地窖。

    贝思又说:“你不必砸毁这些好酒,冷静一点,把盒子给我。”

    我没有理她,“把路让出来。”

    把最后一排盒子扔掉后,我看到角落里酒盒中间不是酒的东西,事实上是个铝制的装冰的箱子,借着烛光我仔细凝视着。

    贝思走到我身边,手中的电筒照在箱子上。她问道:“这就是你说过的东西?戈登夫妇船上的铝箱?”

    “当然看上去像,但只是个极其平常的箱子。除非有他们的指纹否则无从确证。而且我确信这上面不会有指纹。”我补充道:“我猜这就是人们以为用来盛干冰和炭疽病菌的箱子。”

    “现在仍有可能,”她接着说:“我并非完全在觅购宝藏之类的财物。”

    我说:“对,我希望刑侦人员能从擦拭过的铝盒上提取到指纹。”我转身朝门走去,准备离开。

    “等等。你不准备……我是说……”

    “打开它?你疯了?破坏证据?我们甚至不属于这儿。没有一张搜查——”

    “住口!”

    “什么?”

    “打开这个该死的箱子——不,拿着这个,我来开。”她把电筒递给我,蹲在箱子前面,箱子正好夹在两排酒盒中间。“给我一个手绢或其它东西。”

    我把手绢递给她,贝恩捏着手绢打开弹簧锁,揭开密合的盖子。

    我一直用电筒照着箱子,以为能见到黄金珠宝,但就在箱盖子完全开启前看到的却是一个人的头盖骨,正扭头盯着我们呢。贝思吓得尖叫一声,跳后一步,盖子又合上了。她站到离箱子几英尺处屏住呼吸,指着箱子,足足有一秒钟没有出声。后来才说,“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那家伙死了。”

    “为什么……?什么……?”

    我蹲到箱子边说:“手绢。”她递了过来,我又打开箱盖,用手电简照遍大铝箱的每个角落,看见头盖骨周围还有些骨头,而这个头盖骨的每个眼窝里都塞着铜币,带着厚厚的一层铜绿。

    贝思也蹲到我旁边,手扶我的肩膀以求身体平衡或心理上的放松。她恢复平静后说:“这是骷髅的一部分,一个小孩的。”

    “不是,一个小个子成人,那时人都长得矮小。你见过十七世纪的床吗?我就睡过一次。”

    “上帝……怎么会有一具骷髅……?那其它的是什么?”

    我伸到箱子里取出一些没人乐意碰的东西,又拿到电筒光下辨认。“腐烂的木头,”我终于认出骨头下面是一些朽木。进一步观察,发现黄铜的箱边布满了黄铜绿,铁钉大部分已生锈,还有一块烂布。

    尚未漂白的骨头棕色中透着徽红,上面粘着的泥土还没有脱落,表明这些骨头没有被放进棺材;但在土里埋了很长时间。

    我又在盛冰的箱子里摸索了半天,发现一只上锈的铁挂锁和四枚金币,我把后者递给贝思。

    我站在那儿,用手绢擦擦手说:“这就是奇德上校的宝藏。”

    她看着手里的四枚金币说:“这个?”

    “这只是一小部分。这儿看到的也只是一木箱的小部分,我估计是强行打开盖子后取出的几样东西。木箱子就是用那块正在腐烂的防水油布或帐篷包着的,约有一年光景,但不会有三百年。”

    贝思指指头盖骨问我:“那是谁?”

    “我猜那就是守宝人,有时候人们也把判了刑的罪犯、土著人、奴隶或者某个不幸的家伙杀死后扔到箱顶上,那时人们相信死人的鬼魂不会安息,便会把盗墓的人驱走。”

    “你怎么知道这些?”

    “书上读的,”我又补充道,“对于那些不迷信的人或者看到别人埋了东西,或者见到新挖的土印,如果去发掘,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具死尸,挖的人可能会认为只是一口坟。怎么样,聪明吧?”

    “我想是够聪明的,它会阻止我继续挖下去。”

    我俩又在酒窖里站了片刻,陷人深思之中。铝箱里的东西并不好闻,所以我俯下身关上箱盖。我对贝思说,“我估计有人打算把这个东西和黄金珍宝一道在某时某地予以展出。”

    她盯着手中的四枚金币又问我:“可是那些宝藏在哪儿呢?”

    “要是骨头能讲话,相信它会告诉我们。”

    “为什么他的眼里有硬币呢?”

    “和某种迷信观点有关。”

    贝思瞥了我一眼又说:“好,算你说对了。祝贺你杰出的侦探工作。”

    “谢谢,”我说,“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