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百川以为今天就要回去,在刚来时开的是钟点房间,现在一听蒋丽莎说明天才能回去,不但把钟点房改成了过夜,又增加了一个房间。男人和女人,除了是情人的关系,不可能住在一个房间。

 这一切都由童百川办,蒋丽莎从没过问。她一回到酒店就躺在床上一边打开电视,一边开始按摩自己的腿脚。

 太阳逐渐地像个隐士,厌烦了白天的喧嚣,趁着没人理会,偷偷地溜到大山后面,然后就在山后躺了下来,没了踪影。随着太阳的躲藏,夜色逐渐淹没了林立的高楼,在苍茫的夜色中,一幢幢高楼大厦就如同一个个卫士,在黑暗中守卫着人类的家园。

 随着夜幕的降临, 童百川的肚子也提出了抗议。他来到蒋丽莎的门前,轻轻地敲响了门。

 听到蒋丽莎“请进”的声音,童百川慢慢地推开房门,一闪身进了房间。她站在卫生间的门口,向蒋丽莎望了一眼。

 电视里两个人在吵架,发出哇啦啦的声响。蒋丽莎半躺在床上,用余光扫了他一眼,知道童百川进来,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按摩她的腿脚。建委小小的安全处长,在她的心里什么都不是。她把一条腿高高地翘起,然后再慢慢地放下,反复地重复着这个动作,缓解她筋骨的疼痛。童百川也不说话,故意呆呆地站着,等着蒋丽莎发问。

 说实话,他对蒋丽莎高高在上的姿态有点反感,但他又不敢把这种反感表露出来。

 蒋丽莎把枯燥无味的动作重复了十几次之后,才放下腿来,看着电视问道:“有事吗?”

 “肚子,肚子抗议,我来请你吃饭。”童百川从侧面看着蒋丽莎,平静地回答说。

 “你去吃吧,我待会儿再吃。”蒋丽莎说着,又抬了一下腿,然后轻轻地放了下来“那两个狗东西,再让我碰到,我就剥了他的皮。”蒋丽莎恨恨地说。

 “我给你稍带点什么吧,你喜欢吃什么,只管说。”童百川再问道。虽然他有点讨厌蒋丽莎,但还是希望能和她多些接近的机会。他在心里套 用了日久生情这句话,改编成日久生友谊。他相信,随着他和蒋丽莎接触的增多,他就能和她无话不谈,最终实现自己的愿望。

 “那就捎带点随便吧。我的腿脚不方便,你看着办。至于钱嘛,等回去后一切算在我的头上,再多加你一倍。”

 童百川听得出来,蒋丽莎在调侃童百川,同时也在小看他。至于是否还有更深刻的含义,童百川就不得而知了。

 童百川出了酒店,在路边漫无目的地溜达着。

 夜晚,是俊男靓女的世界。童百川走到一条餐饮业发达的大街上,忽然就听见了银铃般的笑声。他四下张望着,发现一对男女刚从一个饭店出来。在他们的身后的上方,一个霓虹灯的招牌在不停地闪烁。

 陕西正宗羊肉泡馍。此时,童百川的肚子的需要大过眼睛的需求。他的眼睛放过了那个能发出银铃般小声的女人,直接转身踏上了羊肉泡馍馆的台阶。

 “来客了,请上座,挑个大腕。”陕西老表胳膊上搭个白毛巾,一看见童百川进来就拉长了声音大声地喊叫着。

 声音婉转,纯粹的陕西腔调,但童百川却听出了饭店的虚伪。妈的,糊弄三岁孩子呢,上座,清一色的快餐桌子哪来的上座。还大腕,一般大小的碗,还分什么大小,我想要个海碗,你舍得吗?现在的社会,乱套了,连开饭店的都油嘴滑舌的。也难怪,饭店的油多。

 陕西老表大声叫喊过后,笑眯眯地问童百川道:“你老人家吃点什么?”

 “大碗羊肉泡馍,优质的,一盘羊蹄筋,一瓶枸杞酒,多放辣子。”

 童百川虽然反感饭店的油嘴滑舌,但还是微笑着报了饭。他喜欢吃羊肉,更喜欢吃羊肉泡馍。羊肉是温补的肉类,能滋补肾阳,还是天然的绿色食物。

 “请问你用机器切馍馍还是用手掰,如果你老不想动手,我们有专人为你服务,替你掰馍馍。掰馍馍的小姐都是正宗的陕西人,人漂亮,掰出的馍馍也香,保管你吃了这顿想下顿,离开后回味无穷。”

 物欲横流的社会,什么都和女人扯上了关系。

 童百川看到老表弹诚,对他点点头,同意了他的意见。

 “一大碗羊肉泡馍,专人掰馍馍,越快越好。一瓶枸杞酒,一盘牛蹄筋,马上就到。”

 老表对里面又喊叫一回。

 泡馍做成了,掰馍馍的小姐亲自端了上来。小姐个子高高,身材修长,两只大眼骨碌碌,眼皮不断闪动。泡馍端上来,童百川闻到了一股肉香,更有小姐身上的脂粉向他的鼻孔涌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抬眼看看小姐,又看看泡馍,发现小姐的指甲很长,涂染了红色,还冒着金星。美丽的指甲就插在碗里,被羊汤淹没。

 “你的泡馍凉了。”童百川故意调侃道。

 “先生,刚出锅的,热得很。”小姐轻声细语地说。

 “我说凉了就凉了,端回去热热。”童百川板着脸,冷冰冰地说。

 小姐两手捧碗,端了回去,不久又回。童百川再看她的指甲,还是被淹没在碗里,就再说:“太凉了,比上次还凉,端回去。”

 “刚出锅的先生,不信你吃一口试试。”小姐为难地说。

 “刚出锅后面不要跟先生,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刚出锅。我说凉了吧,你还想 顶嘴,你看看,要是滚烫的,你的手还敢放在里面吗?”

 没事找乐,这就是童百川的性格。小姐一听有理,就低声地说:“你先将就点,下次再来,我保证剪了指甲。”

 童百川见小姐服了软,才拿起筷子,先吃了一口,咂咂嘴,味道挺好。他暗想,也许是有了指甲的味道。其实,女人的指甲没什么不好。年轻的男女在一起,男人恨不能把女人的指甲含在嘴里,使劲地咬。

 小瓶低度的枸杞酒,配着牛蹄筋,吃着羊肉泡馍,二十分钟之后,童百川的头上已经汗津津了。

 吃饱喝足,童百川又给蒋丽莎要了一碗饭,两瓶枸杞酒,一盘牛蹄筋,然后打了包,一并带了回去。

 童百川两手提着给蒋丽莎带的饭食,腾不出手来敲门,只好用臀部顶开了蒋丽莎的房间的门。等他转过身来,发现蒋丽莎正在按摩她的脚丫。童百川走到床边,把饭菜和酒轻轻地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对蒋丽莎说:“开饭了,趁热吃。你可真是金枝玉叶,连吃饭都得人侍候。”

 蒋丽莎看看童百川,把手放在鼻子下闻闻,感觉不到异味,就说:“你到卫生间拿毛巾过来,我要擦手,该死的,弄伤了我的腿。”

 童百川见蒋丽莎闻自己的手,就开玩笑说:“刚摸过脚,又用手拿筷子,不觉着脏啊。”

 “下午刚洗过澡,没事,其实人的脚比手干净。我闻闻脚气,也是为了辟邪。”蒋丽莎对童百川的话没感到不好意思,反而一本正经地说。

 “瞎掰,闻脚臭还能辟邪。”

 “可不是嘛,我听老人们说过,住在店里晚上睡觉,要把鞋子或袜子放在枕头下边,妖魔鬼怪闻到气味就不敢近身了。别婆婆妈妈的,快去给我拿毛巾来,我也饿了。”

 蒋丽莎一边吹催童百川,一边把手伸向方便袋子,鼻子靠上去闻一闻以后,再问道:“你怎么就知道我喜欢吃泡馍。”童百川装作吃惊的样子说:“心有灵犀一点通,闻到了你的味道。”

 “去去去,你和我还没到贫嘴的地步,再胡扯我不依你。”

 童百川给蒋丽莎拿来了毛巾。蒋丽莎擦过了手,就着床头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童百川试探着坐在床边,见蒋丽莎没有吱声,就稳稳当当地坐着,开始偷偷欣赏蒋丽莎的那一对小巧玲珑的嫩脚来。看着蒋丽莎的小脚,童百川也想起一句老话来。男人脚大吃四方,女人脚小肉满缸。怪不得她嫁了个市委书记的老公,原来是命中注定的。

 正在胡思乱想,蒋丽莎看到了放在一边的枸杞酒,拿起来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咂着嘴对童百川说:“想不到你侍候女人挺有一套的,坐着没事,说说你老婆的事,她漂亮吗?”

 童百川听到蒋丽莎问话,才把目光从蒋丽莎的脚上收了回来。她问我的女人怎样,分明是想把自己和我的老婆做个比较,我不妨吹吹牛,气气她。于是童百川就说:“我这辈子最令我感动和自豪的就是我的老婆了。一米七的个头,细腰长腿,瓜子脸高鼻梁,一头披肩秀发,电脑前能打字,女工针线样样精通,会秀鞋垫能绣花,一手好厨艺,能烹能炒会油炸…”

 童百川还没说完,蒋丽莎打断了他,插嘴道:“是不是还会杀猪。我问你一句,你就絮絮叨叨,把你老婆说成一朵花,那你说说,我和她比哪个更好。”

 这是一句让童百川进退两难的话。如果说自己的老婆没有蒋丽莎好,那是自贬,如果说比蒋丽莎好,现在正是自己刻意讨好蒋丽莎的时候,怕她不高兴。他思来想去,只能把话绕过去。于是就说:“你们两个,没有可比性。你是个大人物,她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小女人,没有可比性。”

 “只比一点,谁更漂亮。”蒋丽莎问过,仰头又喝了一口,斜眼瞅着童百川。

 蒋丽莎不好糊弄,她向童百川明白无误地挑战了。这话又把童百川逼到了死角,他没有了退路,只能说:“当然了,她和你相比,还差那么一点点。”

 “就一点点吗?”

 “比一点点多点。”

 “多多少?”

 “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差一点点。”

 蒋丽莎喝完了最后一口酒,把碗里的饭划拉到了嘴里,说:“现在能说老实话了吧,你跟踪我一个星期,到底有什么目的,从实招来,也许我会好好考虑。”

 “没,没什么,就是为了给你道歉。那天我被关进去,王队长就给我透露了你的身份,我觉着不敢得罪,所就想给你道歉。都怪我有眼不识泰山,错把朋友当敌人,我一天不给你道歉,你就一天不原谅我,我就会寝食难安。”童百川油嘴滑舌的本性又暴露出来,耍起了嘴皮子。

 可蒋丽莎也不是傻子,她猜想童百川下了那么大的功夫要见自己,肯定另有隐情,于是就坚持问道:“你的道歉我暂时接受了,不过我可把话说到前边,你要是今天不说实话,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蒋丽莎的话就像是一枚炮弹,一下子就轰到了童百川的心窝,他不能不说实话了。

 蒋丽莎听完了童百川的话,开怀地一笑,说:“我就知道,狗摇尾巴,一定是想讨点吃的。从副主任到正主任,你以为一瓶小酒几声道歉就能搞定吗?”

 开口了,童百川一阵激动,但愿不要狮子大开口。童百川不失时机地说:“我也拿不出那么多,先拿两个半,你暂且活动,不够了再说。对了,两个半就放在我的后备箱里,当时光为了一心救你,把这茬给忘了。”

 偶然的机会,两人成了仇家,又是个偶然的机会,又成了朋友,成了买卖的双方。二十五万将要进账,蒋丽莎一阵高兴。不过,她不能表现出来,甚至现在连说也不想说。于是她就是转移了话题,问童百川说:“你去买一副扑克,陪我玩两把。”

 童百川见蒋丽莎提到钱之后就转移了话题,知道事情已经成了**,就风一般溜出去到外边买扑克去了。

 扑克买来后,两人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推十点半。蒋丽莎本来想带点彩头的,可一想到自己身上的钱被两个坏蛋抢走了,就出了一个妙招。如果蒋丽莎输了就在脸上粘纸条,童百川输了就让蒋丽莎在鼻子上刮一下。

 童百川对于赌博并不外行,可他和蒋丽莎对垒,只能输不能赢。再说,童百川也喜欢蒋丽莎刮他的鼻子。柔软的小手每刮一下,童百川的鼻子都会产生很舒服的感觉,至于他的心里感觉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滋味,想来美妙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