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和我合写《蒋介石评传》,既属偶然,又有其必然性。

  李敖早年第一部传记作品是《胡适评传》,原计划十册,只出了一册,不是写不下去,而是不愿意再把精力花在一个人身上。我自己写完《郭嵩焘与道咸同光时代》一书稿后,也不想再写人物传记。两个人都不想,却又联手,同做冯妇,岂非偶然?

  不过,偶然的背后有其必然,如箭在弦,不得不发。天下皆知李敖是蒋家在台湾极盛时期的“异己分子”,因而备受白色恐怖之害、牢狱之灾,自然恨蒋入骨。不过,李之恨蒋有异于蒋之恨共。蒋氏父子痛恨共产党,不仅自己忌讳不谈,而且查禁“匪书”,也不准别人看、别人想、别人谈,完全是避之若吉的态度。而李敖痛恨蒋介石则在牢底读穿《蒋总统言论全集》四十大本,密密眉批,标签犹在。出狱之后,更广事搜罗有关文献,不放过片言只语,将中国内地出版的各类文史资料中有关蒋介石的篇章,网罗殆尽。完全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态度。

  李敖以一人敌一党,全台湾没有第二个,其勇气已经可嘉,当然不能期盼他以文字打倒蒋政权。然而自然规律请走了蒋氏父子,终结了一个朝代。李敖在剃刀边缘批蒋的时代也一去不返,胜利感之余,不无毋须批蒋的遗憾。但是遗憾之余,却又发现无心栽柳柳成阴。那无心之柳乃是为了批蒋而累积下来的大量研究成果,他的“知彼”功夫,早已使他成为研究蒋介石的“学术权威”,对蒋了解之深,已臻显微镜观察的程度,使蒋介石在李敖的研究里,骨肉袒裎,毛发毕举。这种“成果”如果与“朝代”一起随风而逝,未免是学术上的损失。是我主动向李敖提出,何不把这些成果综合起来,写一部评传,亦可谓功不唐捐。李敖甚以为然,但是他于血战玄黄之后,颇有厌倦之感,更不愿独力任此“艰巨”,要我做他的“战友”,我既提议在先,岂能临阵逃却,多年酝酿后,我们终于一九九四年的三月里动笔,洋洋洒洒到同年九月已写下四十余万字左右的初稿。

  我们合写得很顺利,在朝代结束以后,大有隔代修史的感受。当我们有不同意见的时候,由史料与证据来做裁判与论断。我们虽远隔大洋(李敖住在太平洋之滨,我住大西洋之滨),但由于现代电话、电传通讯的便利,确实是天涯若比邻。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五年时序交替之际,我又飞回台北,在李敖的“金兰大厦”里,夜以继日地并肩工作,做最后的增补与定稿。我们从“故纸堆里”外出散步,呼吸不太新鲜的空气之时,午酌晚餐品尝确实鲜美的佳肴之际,曾分别扮演“魔鬼辩护师”的角色,为蒋试着辩护,但是成绩并不理想,我们只好实事求是,效南董之笔,直叙其事。蒋介石虽一再想以其权势抹杀历史,甚至想把黄埔学生称之为蒋师母的陈洁如,从历史中剔除,成为“无此人”(non-person),以及用“不立文字”、“专立文字”种种手段,迷惑后人。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纵能篡改历史于一时,终难以得逞于久远,毕竟会有人“写如其人”的。

  李敖公开宣称,这部评传由汪执笔,他自己只提供资料。这是向来不谦虚的李敖,对老友兼好友的谦虚。有心的读者不难在白纸黑字的字里行间,看到那来自白山黑水间的磅礴气势与深邃的内涵。所谓“执笔”,实系“顺稿”,因为我们两人文体有异。李敖说我“失之雅驯”,我说他“失之恣肆”,为了读者的利益,在二“失”之间,须求一“得”,如此而已。事实上,西方有声誉的出版社对于任何稿件,虽名家巨笔亦不例外,都须经过“定稿编辑”(copyeditor)之一“顺”。李敖最忌别人改动他的文字,却主动要我“顺稿”,又见他对老友兼好友的特别“照顾”与“慷慨”了。

  我们自知这部《蒋介石评传》必定有其瑕疵、有其缺点,更有挂一漏万之处,但我们自信,就历史求真而言,亦必定较所有已出版的蒋传,更上层楼,有其特色。通俗地说,蒋介石的真面目从来没有这样全面地展示过。我们称之为“评传”,不仅对传主特具批评的眼光,而且意在力求史料的完备、考证的详尽、解释的圆融以及叙事的明晰。全书共分十二章,以时间为序,每章分若干节,以专题为主。我们愿将此书献给下一世纪的中华儿女,于世代交替之后,仍能悉其人、知其事。蒋介石曾在金门太武山巨石上刻有“毋忘在莒”四个大字,其实他刻石之时,人仍在莒,不知如何忘法?今兹书出,恰逢蒋介石成“鬼”二十年,宁波话“鬼”与“莒”同音,此书之出,无乃有毋忘此“莒”之效欤!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日清晨写于维州柏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