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务。欲使主尊人安,为之奈何?”
太公曰:“爱民而已。”
文王曰:“爱民奈何?”
太公曰:“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
文王曰:“敢请释其故。”
太公曰:“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则与之,俭宫室台榭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①如取于己,此爱民之道也。”
【注释】
①赋敛: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