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的丛林比我想象中的要麻烦得多,潮湿阴暗的环境,四处滋生的蚊蝇毒虫都有致命的危险。好在我们准备得足够充分,寻常的蛇虫鼠蚁倒对我们造成不了什么威胁。然而要命的是,一个月过去了,我们始终在丛林中打转,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临近夜晚,土著苦力纷纷取下象背上的行囊,拿着大砍刀在茂密的丛林中开辟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而西洋佣兵们则拿着枪械在四周警戒。胡春来颤巍巍地从大象背上爬下来,下地时脚一软,若不是我扶他一把,险些就跌坐在地上。
黄三的情形也跟胡春来差不多,一下地他就大声地抱怨起来:“这八万美金还真不好赚,坐在这大家伙上面我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它们一发狂把我给摔下来,真他娘的比走路还累。”
我大笑着拍拍黄三的肩膀说:“这也是你自找苦吃,谁叫你非要跟着来的,乖乖在上海等着我们的好消息不就行了,何必亲自跑一趟呢?”
黄三恼了,刚想骂人又硬生生地把火气压下来,瞟了一眼不远处正在研究地图的霍夫曼一眼,压低声音说:“你没听霍夫曼那洋鬼子说么?那可是一座两千年前的古城哪!到时候在古城里随便拿一两件够份量的古董一卖,说不准我们就可以金盆洗手了。你做事又毛躁,我要不跟着过来,保不准你根本淘不到什么好货色。”
我刚想回嘴,胡春来倒先一步开口说:“不错,这小子胆子大倒是够大,就是学识不够,又不好学,一双眼睛只认得金玉珠宝,真正的好宝贝放在眼前都不认得。”
被这两人当面这么损我,不由得我不怒发冲冠,想反驳几句却一时又想不出什么话来。正在搜肠刮肚地想词时,霍夫曼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我也只好暂时先在心里替他们俩记下这笔账。
霍夫曼的神情很疲倦,两眼里红通通的全是血丝,精神状态看起来都有点不正常了。他本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但此刻的他却粗鲁得像个街头的莽汉一样,一过来就问:“怎么样,你们有什么头绪了吗?”
我们三个一齐摇头。
霍夫曼揪着头发怒气冲冲地说:“没有头绪,还是没有头绪。我们已经进入这该死的丛林快一个月了,可是你们居然还是没有一点头绪。我付了八万美金难道就是请你们来对我摇头的吗?我可以感觉到迷失之城明明就在这附近,我甚至都听到了它的召唤,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它呢?为什么?”
我冷冷地说:“霍夫曼先生,如果真的是有一个阵法保护着迷失之城的话,那么这个阵法就是这片森林,这片森林就是一个天然的迷魂阵。在这片原始森林里,高大的树木甚至遮挡住了天空,指南针也失去了作用,我们甚至连方向都无法辨别。这是大自然的力量,你我都无法对抗的。”
听我这么一说,霍夫曼似乎清醒了点,揉揉疲惫的脸颊轻声道歉说:“对不起,请不要介意,是我太激动了。你说得对,这是大自然的力量,并不是什么阵法。以科学的角度看来,所谓阵法不过是有规律的利用相似的参照物和高度落差,迷惑人的五感,使人找不到出口。只要算出规律,破解起来并不难。但是在这片原始森林里,上帝显然布置了一个毫无规律的阵法,看起来这次我不得不再次吞下失败的苦果了。”
胡春来插口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那么确定迷失之城就在这附近?”
“是这样的,三年前我第一次进入迷失之城时,就是因为指南针失去作用,我们误打误撞才闯进去的,所以我判断迷失之城位于一个天然的磁石山附近。现在指南针再次失去了作用,这恰恰证明了我们离迷失之城并不远了。可惜我们在这附近转了这么久,却依然没有找到它。”
胡春来摸摸下巴沉吟着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我有一个法子试试。”
霍夫曼欣喜地握住胡春来的手,不住追问:“胡先生你有办法了吗?请说出来我听听。”
胡春来刚要说话,我重重一声咳嗽打断了他,脸上故意装出愤愤不平的模样,“霍夫曼先生刚才不是还说请我们来只是让我们摇头的吗?现在又为何前倨后恭呢?”
黄三最明白我的心意,当下也知机地大声嚷嚷起来:“就是就是,你刚才的话伤害了全体中国民众的感情,我要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民众向国联提出强烈抗议!不就是八万美金吗?我们不要了,爷爷现在不伺候你们这些洋大爷了。”
霍夫曼当场就急傻了眼,张开双手拦在我们身前,苦苦哀求说:“我收回我刚才说的话,我为我刚才的失礼向你们道歉。”
我和黄三同时把头一扭,发出一声冷哼。黄三用他生平最大的声量挥舞着双臂大声咆哮说:“八万美金,不过就是八万美金而已。八万美金能买得来民族自尊吗?八万美金能够抚慰我们受伤的心灵吗?”
“对不起,十分对不起。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愿意多加五千……不,一万美金。”
我心中一喜,本待再讲讲价,多敲这洋鬼子一笔。黄三的胳膊在我腰间轻轻一碰,朝着被争吵声惊动的西洋佣兵们努努嘴,我立刻明白借坡下驴就是现在,瞬间换上一副笑脸对霍夫曼说:“本来你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我们是应该就此一刀两断、分道扬镳的。但考虑到你是初犯,认错态度也挺好的,我中华上国子民历来都是泱泱大度的,我们也就大方地原谅你了,倒不是看在你多加那一万美金的面子上,这点你需得明白。”
霍夫曼苦笑着摊摊手,又示意想要聚拢过来的西洋佣兵们各回岗位,这才恭恭敬敬地向胡春来请教说:“胡先生,请问您有什么办法找到迷失之城吗?”
胡春来挺胸凸肚双手负在身后,摇头晃脑地说道:“如果迷失之城真是秦汉时期的中国人所建,那么建城之时必然也要勘察风水。所谓风水之道,必然上要对应日月星辰之形势,下要占据山脉水法之灵气,如此方为天地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前几天我见经过的一座山峰高度极高,明天我们就回头登上山顶,我在山顶以寻龙点穴之术勘察出这周围附近风水最佳的几处地点,再沿直线一处一处地寻过去,或许可以找到迷失之城。”
胡春来一番话说得霍夫曼喜出望外,握住胡春来的手说:“上帝保佑,这次幸亏有胡先生在,否则我又要入宝山而空手回了。那座山峰叫朗努峰,明天一早我们就动身去,劳烦胡先生大显神通,以寻龙点穴术仔细勘察勘察。”
土著苦力的动作极快,只一会儿功夫就平整出一大片的平地搭好帐篷。又过不多久,篝火燃起,苦力们将路上捕获的山鸡野兔处理干净,用一根铁条串起架在篝火上转动烧烤。这些土著很能吃苦,仿佛一点也不觉得累,嘴里还不时哼哼叽叽地用俚语唱着小调。
我取了一只烤好的山鸡靠在树身上,一口烧酒一口鸡,听着土著们哼唱的小调,倒也自得其乐。土著们哼的山歌初听起来咿咿呀呀不知所云,但若细细品味,反觉得率真自然。
恰好向导洪山走过,我叫住他问:“洪山,这些人在唱些什么呢?”
洪生侧耳仔细听听,说:“他们唱的是颂扬缅甸第一代国王阿努律陀的长歌。”
正好黄三也无所事事地蹲在旁边,听见洪山这么一说,他来了兴趣。
“缅甸第一代国王?那姓阿的家伙厉害不?是不是像《三国》话本上说的蛮将阿哙南、孟获一样,能驱使猛兽为他作战?还是使一杆白木梨花枪,有万夫不挡之勇?”
我屈指在黄三脑门上重重一敲,笑道:“传说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我正和黄三说笑着,突然感到身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向我推过来。我的反应非常快,立刻一扭身子躲开,同时从腰间抽出匣子炮。可非常不巧的是我在错步躲开的时候,一不小心踏在一根枯枝上。虽然我极力保持平衡,但还是摔倒在地上。
哄笑声响起,我循声看去,原来是个极似金毛大猩猩的西洋佣兵正从我身边走过,有意无意地撞了我一下,还回过头挤眉弄眼地冲我竖起中指,引起那些西洋佣兵一阵哄笑。
我当场就毛了,一振臂将黄三振开,操着半生不熟的洋泾滨外语指着那西洋佣兵说:“油,过来!让老子替你爹地教训教训油!”
黄三怕我惹祸,又不敢上来拉我,在一边拼命地对我挤眉弄眼,双手合什对我拜了又拜。我转念一想,现在大家还都同在一条船上,真要撕破了脸也不好,倒不如拿这金毛立个威,也让这些西洋佣兵们晓得我中华上国能人异士层出不穷,不是他区区一个蛮夷之邦所能匹敌的。
我走到一张行军桌旁,伏下身子支起手腕,示意那金毛猩猩过来以掰腕子定输赢。金毛猩猩咧开嘴笑笑,从皮靴里拔出两把匕首,走过来咄咄两声自下而上插入行军桌,然后斜着眼昂着头卷着舌说:“我们,西洋人,规矩。不敢,滚开!”
我微微一笑,冲着金毛大猩猩招了招手,示意接受他的挑战。其余的西洋佣兵呼呼一下子围了过来,笑嘻嘻地看着我们。一个西洋佣兵示意自己来做公证,嘴里稀哩呼噜说了一堆话,然后手猛地向下一挥。
金毛大猩猩大吼一声,用力向下一压,立时把我的手压下了三分之一,周围的西洋佣兵大是兴奋,纷纷出言呼喝替大猩猩打气。唯有黄三一脸忧郁地看着我,附在我耳边轻声说:“差不多就算了,别把事闹得太大。”
我微微一笑。
我家传的大摔碑手和金钟罩功夫可不是吃素的。金毛大猩猩呲牙咧嘴地使劲把我的手往下扳,却不知道我只是故意跟他逗着玩,任他再多用上一倍的力道,也休想将我的手再扳下一分一毫。大猩猩双目紧闭,毛发全部竖起,面孔涨得通红,汗水已将脚下的土地打湿了一滩。我却气定神闲面带微笑,嘴上叼着根哈德门,甚至还有闲暇用空余的左手掏了掏耳朵。
见戏耍大猩猩也戏耍够了,我手上渐渐加力,将大猩猩的手慢慢往回扳。金毛大猩猩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拼命使出全身的力气,但他哪里敌得过我苦练了二十余年的大摔碑手,任他如何使力仍然无法阻止自己的手一点点向利刃靠拢。
正在这紧要当口上,突然一声荡气回肠回味悠远的声音响起,原来金毛大猩猩居然在这紧要关头崩出了一个生不逢时的屁。此屁一出,金毛大猩猩的气立刻就泄了,我也忍不住那臭气,用最快的速度将金毛大猩猩的手扳倒。
我是个好心肠的人,在扳下大猩猩的手腕时位置稍稍偏了一点,使得金毛大猩猩只是被划伤了手背皮肉,筋骨却没有受损。哪知那金毛大猩猩蛮横得很,输了居然耍赖,一脚踹飞了行军桌,伸出毛茸茸的大手向我抓过来。他既然给脸不要脸,我自然也不会再手下容情。撮嘴一吐,半截香烟直弹向他的面门,同时左手翻处,直抓大猩猩脉门。
半截香烟结结实实地弹在他的左脸颊上,烫得大猩猩呱呱乱叫。我的左手在他脉门上轻轻一弹,他的右手立时无力地垂了下来。我得理不饶人,飞身扑近,只听得咔咔两声脆响,已将金毛大猩猩左右两臂的肩关节一起卸了下来。
本来在看热闹的其他西洋佣兵,见伙伴吃了亏,一个个都不干了。不知是谁首先怪叫一声,七八只枪立刻就顶在了我脑门上。
我微笑着举起双手,慢慢摊开掌心,露出手里握着的美国造甜瓜手雷。接着双手拇指“啪”地向外一弹,手雷上的保险插销打着旋儿向外飞出。看到这样的情景,那些西洋佣兵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正在那些西洋佣兵们进退不得的当口,霍夫曼和胡春来听到动静匆匆赶过来,大声喝斥命令他们放下武器。那些西洋佣兵本来也没胆子再和我对峙下去,只不过为了面子硬挺着还举着枪而已,此刻见有人下令,当下便顺水推舟地收起了枪。
霍夫曼走到我面前诚恳地说:“对不起,这些佣兵都是些粗人,如果有得罪张先生的地方,还望张先生海量包涵。”
我讥讽说:“没关系,反正西洋人都是以多欺少,翻脸不认账的脾气,习惯了就好。”
被我这么一说,霍夫曼的脸红得像个煮熟了的螃蟹,我正得意着呢,胡春来却皱着眉教训我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又何必得理不饶人。”说完,胡春来走到金毛大猩猩身边,在他双肩轻轻一按,金毛大猩猩立刻痛得怪叫起来,伸手要去打他,被胡春来轻轻巧巧地躲过之后,这才发觉手已被接上了,瞪着圆滚滚的眼睛把嘴张得老大,不住地叫“MY GOD”。
我狠狠地瞪了胡春来一眼,随手将手中的手雷往身后一抛,意兴索然地撞开身前的西洋佣兵,欲待离开。
突然听到惊叫声四下响起,我赶忙转头一看,心里暗暗叫苦。原来这原始森林之中四处是枝叶藤蔓,我抛出去的那两枚手雷被树间垂下的藤蔓一挡,居然又向我们这边倒飞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危急关头,胡春来飞快解下腰间的绳镖,抖手一用劲,那两枚手雷又被他倒抽出去。其余人等连忙各找掩体卧倒,只听得两声巨响,一股气浪袭来,丛林里鸟兽齐奔,喧闹了好一阵子才平静下来。
这完全是我的过失。最让我难受的是,胡春来慢吞吞地自地上站起来后,撇了我一眼却不理我,连句抱怨的话都没说。我正尴尬的时候,金毛大猩猩却向我走过来,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很认真地对我说:“你、英雄!”
我一愣,环顾四周,见其余的那些西洋佣兵看我的眼神也都不一样了,原先充满轻蔑的目光现在变成了敬重。我心中大是得意,心想果不其然,这些西洋蛮子果然是吃硬不吃软的,我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他们反倒对我敬重起来。不过一转念,想到刚才如果不是有胡春来出手相助,那么我的鲁莽可能已经害死了几条人命,心里的喜悦也就没有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