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胡春来猛地翻个身,抱着面盆大肆呕吐起来。

吐了几口,胡春来抬起头眼泪汪汪地问我:“张大勇,这缅甸也该到了吧?在地图上看离上海也就一巴掌宽,可咱都坐了一天一宿的船了。”

看到老对头的狼狈样固然解恨,可那味儿也太冲了,戴上两层口罩也不管用,闹得我的胃也一阵阵抽搐着。我朝着胡春来的嘴里丢了两颗龙虎仁丹,没好气地说:“你当去缅甸像是浦东到闸北那么近啊?咱们得先坐船到香港,再从香港坐船到新加坡,最后才能到缅甸的仰光港。”

“我的个亲娘咧,这苦日子啥时候才能到头哟。”胡春来哀叹一声,又把火气撒到我身上来了,“都是你,非要走什么水路,咱们走陆路哪要受这么大的罪呀。我老头子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人我都不怕我还怕鬼,小心到时候我一不高兴掘了你的坟。”一句话顶得胡春来直翻白眼,我接下来的第二句话就让胡春来彻底无话可说了,“四川的刘大帅和云南的唐督军正打得热闹,你要活得腻味了就走陆路,吃了枪子儿可别怨我事先没提醒过你。”

胡春来怔怔地呆了半晌,突然反手一巴掌掴在自己脸上,“叫你见钱眼开!活该受这洋罪!”

几天几夜的海上颠簸可让胡春来遭了大罪,他本来就是快奔五十多岁的人了,再加上从前倒斗时受过不少内伤暗疾,此刻竟一起发作了起来,等到了仰光港下船时,脸色已变得蜡黄,生生就像老了十岁。

我虽然和他不对盘,但同为中国人,又是一起共事的伙伴,我倒也不能对他甩手不管,当下打起十二分精神伺候着他,又是端水又是送药,便是当年对我亲爹都没这么孝顺过。只可恨这老儿却不领情,但凡精神稍稍好些,便摆出副老前辈、老资格的架势唠唠叨叨,指责我倒斗时不守规矩,这也不是那也不行,把我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怜他尚在病中,又不好与他斗口,每逢此时,我也只好捂着耳朵仓皇躲避了。

下船的时候,我恨恨地将一大堆行李掷在胡春来的身前:“死老头,也不知道你带这么多鸡零狗碎的破玩艺干嘛,缺什么不会到了仰光现买哪?”

“都是些用惯了的老家什,新家什我用不惯,而且在这里也未必买得着。”胡春来突然朝着霍夫曼的方向一努嘴,压低声音说:“看那边,似乎有点不对劲。”

我看了看正跟几个接船的洋人握手拥抱的霍夫曼,挠挠后脑勺,“有什么不对呀,我咋没看出来?”

“你笨哪?没看出那几个洋人身手利落,举止进退间暗合军阵;还有他们那眼神,个个都带着杀气。这些人要是没有扛过枪打过仗,真刀真枪地在战场上厮杀过,今日你就剜了我这双招子去。”

“那又怎样?在上海的时候霍夫曼不也说过了吗?他除了请我们替他做高参之外,还请了一队西洋佣兵保护考古队。嘿嘿,咱这回也享享福,尝尝让西洋人伺候咱、保护咱是啥滋味。”

黄三凑过来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也说不上什么原因,总是感到心里空落落的挺不对劲。总之我们这次到了番邦外国,人生地不熟的,凡事都得处处小心,别没糊弄着洋鬼子,反倒叫洋鬼子给糊弄了。”

那边霍夫曼与几个前来接船的洋鬼子寒暄已毕,领着他们走过来对我们介绍说:“三位,这几位就是负责我们这次考古行动安全的保安人员,这位是保安队长哈珀先生。”

哈珀对我们点点头,操着生硬的中国话说:“你们好,我、哈珀,你们也可以称呼我、少校。缅甸的丛林,很危险,所以,你们必须听从我的安排,不要给我增添麻烦。”

哈珀说话很不客气,我一听就冒起无名火来。正待奚落他几句,胡春来扯扯我的衣襟,跨前一步挡在我面前,对哈珀抱抱拳说:“您是保安队长,自然一切须听您吩咐。”

哈珀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退到一边去。

我低声抱怨说:“你们拉着我干嘛,这种人真该给他个教训。”

胡春来别过脸没理我,黄三解释说:“人在屋檐下,我们就先低了这个头,等找到了迷失之城,再跟他把新账老账一块结算岂不更好?”

说话间,霍夫曼雇了几个当地土人抬着滑杠走过来,我见此处人声喧杂,不是说话的地方,也只好气呼呼地坐了上去。

这番邦外国的风景与中原内陆大不一样。我和黄三、胡春来都是生平第一次走出国门,对身周的异国风情看得目眩神迷。当地土人大多面容黝黑、身形瘦小,不论男女下身皆套着一笼圆裙,脚下踢跶一双拖鞋,施施然走在街头。

胡春来咋舌说:“乖乖,老夫活了大把岁数,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居然还有男人穿裙子的。”

霍夫曼回过头笑着说:“缅甸地处亚热带,天气极热,所以此地的土人都穿着裙子,以便通风。你这一说,我倒想起个古老的传说来。”

我好奇心起,追问:“什么传说?”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此地的土人连鞋都不穿的。有巫师在半夜里偷偷在别人家门口洒上药粉,土人清晨出门时一旦踏上,日落即死。待办过丧事后,巫师偷偷将坟掘开,取出尸体以秘法将其复活,复活后的活死人全无神智,如牛马般力大无穷,供巫师驱策。后来巫师事败,被土人活活打死,土人为防日后仍有其他巫师凭此术害人,才纷纷穿起鞋来。”

胡春来见多识广,长叹说:“老夫小时也曾听长辈说起过这种将生人炼制成行尸的邪法,不过这种邪法在中原早已失传,想不到在番邦域外还有传人。”

霍夫曼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却没有再说什么。

到了旅社安顿下,霍夫曼又为我们引见了几个洋人,我这才知道,此次霍夫曼的准备有多周全。除了我们三人之外,霍夫曼还雇了十五名西洋佣兵作为保镖,为首的就是刚才在码头上见过的少校哈珀。此外还有三十名当地土人充作苦力挑夫,另有一名向导,名叫洪山。

洪山祖辈上也是中华人氏,只是流落国外日久,在外表上已经与当地土人并无二致,唯独中国话还能说上几句,但也不太纯熟,夹杂着许多当地口音,很难让人听懂。

霍夫曼转头说:“我们在仰光休息一日,后天就整队前往缅北丛林,三位有什么需要的工具,可以跟我说说,明日上街购买。”

胡春来和黄三一起摇摇头,示意不用。我说:“我需要一些武器,手枪最好是德国造的匣子炮,步枪要俄国制的水连珠,还需要子弹若干。”

霍夫曼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箱子,取出一杆我从未见过的奇怪枪械递给我:“这是美国最新制造的汤普森冲锋枪,有效射程两百米,射速每分钟一百二十发,可以以弹匣和弹鼓两种方式供弹,容纳子弹分别为三十发、五十发和一百发,最适合在丛林战和巷战中使用。张先生看看是否合用?”

我大喜,拿起枪冲天空舞了舞,“太好了,有这把枪在手,即使遇上黑凶白煞我也不怕。”

霍夫曼挥挥手,几个西洋佣兵抬过几只箱子打开。我只瞧了一眼,便呆住了。原来这些箱子一只里面装的有柯尔特、匣子炮、汤普森等各式手枪步枪,另一只小一些的里面则赫然放着美国造的甜瓜手雷,还有一只箱子则装着工兵铲、防毒面具等单兵携具。这些武器数量之多,品种之全,足够装备一小队正规军了。

胡春来本在旁边静静看我试枪,此时却突然对霍夫曼点点头说:“霍夫曼先生准备得好周全啊,竟似是料定我们这回一定会碰上什么危险一般,还特地准备了特制枪弹。”

霍夫曼脸上一红,弯下腰一鞠躬,“对不起各位,我隐瞒了一件事情。其实……三年前我就到过迷失之城的边缘。”

我和黄三对视一眼,暗暗赞许:“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从这些东西上就看出不妥来。”

霍夫曼接着说道:“三年前,我和大英地理协会的几个朋友去缅北丛林进行考察,那一次本来是为了考察缅甸原始森林里的物种,但是在进入丛林的第十七天,上帝保佑,我们居然在森林的深处发现了一座废弃的城市。”

讲到这里的时候,霍夫曼满面红光,脸上现出狂喜陶醉的神色,一时间居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约摸过了五分钟时间,霍夫曼才渐渐平静下来,以梦呓一般的口吻接着说:“那是一座从来没有在任何历史文献上出现过的城市,那是一座极其宏伟壮观的城市。缅甸土著中流传着这座城市的传说,但学者们从来都对这个传说嗤之以鼻,没有人相信这座城市的存在。上帝呀,我想不到我们居然找到了传说中的迷失之城。虽然我们只到达了城市边缘,但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所见到的城市建筑得出一个结论--这座城市至少可以容纳十万人口。十万哪!要知道,那可是在二十个世纪之前,这是一个极其惊人的数字,这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一个发现!”

我冷静地追问:“后来呢?我猜想后来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吗?”

霍夫曼叹了口气:“是的。当时我们很兴奋,本来想马上对古城进行一番考察,但是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又没有带大功率的照明设备,只好先搭起帐篷,准备第二天深入古城进行彻底的考察。那天晚上我们都激动得睡不着觉,聚拢在一起讨论这个伟大的发现。到了夜里十二点钟左右,鲍勃先生……哦,他是那次考察活动的召集人……他撑不住了,先回自己的帐蓬睡了,而其他人则继续热烈地讨论。又过了半个小时,我们听见鲍勃先生发出一声惨叫。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未听过如此凄厉的惨叫声。我们一块冲进了鲍勃先生的帐篷里,结果,我们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死了?他是怎么死的?是谁杀了他?”我问。

霍夫曼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是鲍勃先生死得极惨,他的身体像是被人硬生生撕成两半,内脏洒了一地。”

“会不会是大型猛兽干的?”这回发问的是胡春来。他人虽老,但脑子却很精明,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要知道,在原始丛林里,凶悍的大型猛兽是很常见的。

“不知道。”霍夫曼沮丧地说:“事实上我们还没有商量好如何处置鲍勃先生的尸体,丛林的雨季就突然到来了。暴雨使我们不得不困守在帐篷里面,但杀戮却并未停止,每天晚上的十二点钟左右,总有一个人被杀害。哪怕我们聚集在一起,但只要有人一落单,死亡总是不可避免地到来。三天之后,我们都害怕了,也不顾倾盆大雨依然不止,收拾行装离开了那座迷失之城。但上帝并未眷顾我们,我们居然在原始森林里迷了路。我的伙伴一个一个地生病死去,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侥幸活着走出了丛林。”

“那么,你后来没有再去过那座迷失之城吗?”

霍夫曼苦笑着说:“当日我走出丛林时,体重只剩下四十公斤,我休养了半年才勉强恢复了健康。我一恢复健康,立刻就组织了第二支探险队伍,可我们在丛林里整整寻找了两个月,却怎么也找不到迷失之城了。”

听完霍夫曼的话,我心里盘算起来:在偌大的原始丛林中找寻一座废弃的古城,难度何其之大。

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霍夫曼笑着说:“不过这次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这是我在迷失之城的边缘照的几张照片,你们都来看一下。”

说着霍夫曼从贴身口袋里取出几张照片,铺在桌上。我和黄三、胡春来一起凑了过去,头顶着头观看那些照片。没过一会儿,我们三人同时惊讶地大声叫起来:“这不可能!”

霍夫曼照的那几张照片并不清晰,而且树枝藤蔓几乎盖住了整栋建筑物,但我们三个仍然一眼就认出来,照片上的这栋建筑物具有十分明显的中国古代秦汉时期建筑风格。

霍夫曼得意地说:“一开始我也认为不可能,但是在查阅过历史文献之后,我发现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曾经发生过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

我们一愣--这还要你说呀?中国人谁不知道?只听霍夫曼又接着说:“因为没有进入迷失之城的中心,得不到具体的文献资料,所以我无法判断迷失之城的建立者究竟是为了躲避战乱流落至此的六国贵族,还是接受秦始皇命令四处寻找不死之药的方士。”

“当时的缅甸只是一个个分散的原始部族,土著居民仍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之中,根本无法与具有先进文明的外来入侵者抵抗。我猜测是来自中国的入侵者征服了土著居民,然后驱使他们建立了这座城市。”

我思索了一会,又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有这么大的把握,认为我们这次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呢?”

“因为有你们。”霍夫曼兴奋地说:“我知道中国古代文化中有一个很奇妙的分支,叫做阵法。三国时期的智者诸葛亮用几块石头就可以困住敌国的一位将军……我怀疑,建立那座城市的中国人也用了同样的阵法,使得其他人不得闯入。只要有你们的帮助,我相信这次一定能够破除那个阵法,找到迷失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