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沿着原路返回,一路平安。令人作呕的气味仍在,但现在感觉好多了——或许因为起风了,自海湾而来的夜风荡涤了密林,或许更因为……现在的杜马岛就是好多了。
杀手宫庭院里的自动定时灯亮起来了,真美妙,在暗夜里熠熠闪烁。到了屋里,怀尔曼有条不紊地打开一间又一间屋的灯,大屋越来越亮堂了。最后,他把所有灯都开亮了,伊丽莎白住了大半生的大宅就像停泊在午夜港湾的豪华游轮。
杀手宫的灯光亮到极致后,我们轮流洗浴,一人进去洗,便把装满清水的手电简交给另外两人保管,那架势活像交接警棍。始终都有人紧紧握着它。怀尔曼第一个去洗,接着是杰克,我是最后一个。洗浴完,我们互相查看周身,用双氯水为伤破之处消毒。我的伤势最厉害,最终穿上衣服时,我觉得全身上下都刺痛难忍。
就在我用单手费劲地套靴子时,怀尔曼脸色沉郁地走进客卧。“有一通电话留言,你得下楼去听听,坦帕警察局打来的。来,我来帮你。”
他单膝跪下,帮我系好了鞋带。看到他的白发增多,我丝毫不觉讶异……突然间,我心头一惊,伸手抓紧他的肩头,“手电筒!杰克有没有——”
“放心吧。他在伊斯特雷克小姐的瓷亭里坐着呢,那东西就在他腿上放着。”
不管怎样,我还是赶忙下楼。我不知道自己盼着什么——房间空无一人,手电筒的盖子被旋开了,抛在地毯上的一摊湿迹里?或许,杰克还会变身乃至变性,变成头有三眼、手即为爪、从裂瓷桶里滚出来的老婊子。其实,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手捧电筒,看起来却颇为烦恼。我问他是不是还好,并盯着他的双眼察看。如果他有……异样……我相信自己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
“我挺好的,但警察留的言……”他摇了摇头。
“好吧,让我来听听。”
自称为萨姆森警探的人说,他想和埃德加·弗里曼特,还有杰罗姆·怀尔曼通话,询问一些有关玛莉·爱尔的问题。如果弗里曼特先生还没动身赶赴罗德岛或明尼苏达,他特别想与他好好谈谈。萨姆森明白,他女儿的尸体即将运往明尼苏达下葬。
“我知道弗里曼特先生很哀恸,”萨姆森说,“我也相信我们要谈的内容实际上该由普罗维登斯市警方来问,但我们知道,弗里曼特先生不久前接受了爱尔的采访,访谈已在报纸上刊出了。我可以在电话里向你们转述普罗维登斯市警方最感兴趣的几个问题,只希望录音磁带不要转完……”磁带继续转下去,而我心头最后一块拼图安然落位了。
2
“埃德加,这太疯狂了。”杰克说。他已经说了三遍,越来越绝望。“完全是胡说八道。”他转向怀尔曼,“你跟他说!”
“是有点疯。”怀尔曼用西班牙语表示赞同,但我明白“有点”和“太”的区别,就算杰克听不懂也没关系。
庭院里,我正站在杰克的车和伊丽莎白的老奔驰之间。月亮升得更高了,风也更大了。海浪拍岸,涛声隆隆,想必海贝正在一英里之外的浓粉屋下探讨一切古怪离奇之事:非常可怕的事。“但我觉得。就算我说个通宵,也不见得能改变他的想法。”
“因为你知道我是正确的。”我说。
“朋友,你大概是正确的。”他说,“我跟你这么说吧:怀尔曼打算弯下他的老肥腿,为你祈祷。”
杰克看着我手中的手电筒,“就算你要去,也别带着那个啊,老板,请原谅我说话太直,但你带着这玩意走,实在是疯了!”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说着,默祷上帝,但愿我说的是真的。“你们俩都留在这里。别想暗中盯我的梢。”我把手电筒举高一点,指着怀尔曼,“要以你的名誉来保证。”
“好吧,埃德加。我的名誉不值一提,但我就以它发誓。更切实的问题是:你只吃了两片泰诺,真的能确保你走回浓粉屋吗?莫非你想像鳄鱼那样吓人地爬啊爬?”
“我保证昂首挺胸地正步走。”
“到了那边,要记得打电话过来。”
“我会打的。”
接着,他张开双臂,我上前一步与他拥抱。他吻了我的双颊,“我爱你,埃德加,你是条真汉子。要乖乖的像苹果哦。”
“什么意思啊这是?”
他一耸肩,“保重。我猜是吧。”
杰克伸出手——左手,这孩子学得真快,但握手很快就演变为拥抱。他在我耳边轻轻说,“老板,把手电筒给我。”
我也在他耳畔低语:“不行。抱歉。”
我往后门走去,从那儿就能走上木栈道。恍如千年之前,我就在木栈道的尽头认识了大块头怀尔曼,他坐在条纹遮阳伞下,给我冰镇绿茶,多么爽口啊。他还说过:陌生的瘸子终于大驾光临。
此刻,瘸子要走了。我心想。
我转过身。他们都看着我。
“朋友!”怀尔曼喊了一嗓子。
我以为他会请求我回去,劝我再考虑考虑,说我们可以再商量一下。但我真是小看他了。
“上帝与你同在,我的勇士。”
我朝他挥手,最后一次,然后绕过了大宅的屋角。
3
于是,我最后一次踏上了伟大的沙滩之旅,痛苦不堪地—瘸一拐,就像第一次走在海贝俯拾皆是的沙滩上。但是,以前的我是在玫瑰色的晨光中散步,世界停歇在宁谧之中,微波轻扬,褐云舒卷,只有鹬鸟在我面前翻飞。此刻却不同。今晚狂风呼号,滔滔大浪拍岸,倒更像赴死俯冲,决意要撞得头破血流,远处海天一色,却是冷钢色系,好几次,我以为自己用眼角瞥到了珀尔塞,但每次回首四顾,却什么都看不见。今晚,我行走的海湾沙岸上只有月光凛冽。
蹒跚前行的我手捧电筒,忆起和伊瑟曾经并肩走过这里,她问,这里是不是地球上最美丽的地方,我言之凿凿对她说不,还说,起码有三处比这里更美……但我想不起来那些地方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都非常绕口。记得最清晰的,莫过于她说的:我应该好好享受美景,享受宁静的好时光,用以治疗的好时光。
泪水流淌下来。随它去吧。我手里捧着手电筒,没法抹眼泪。所以,我就任泪奔流。
4
我还没看到浓粉屋,就先听到它的动静,屋下的海贝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喧嚣。我走近一点,又停下脚步,就在我的面前,星光被浮云遮蔽时,一片黑影显露出来。又缓慢蹒跚地走了四五十步后,月光渐渐披露了零星细部。所有的灯都暗着,就连我总是在厨房和佛罗里达屋里留的夜灯也没亮。有可能是大风引起的断电,但我觉得不是。
我突然意识到,海贝在用我熟稔的声音交谈。我真该早点明白,那就是我自己的声音。我是否一直都知道?我想是的。在某种程度上,大部分人都能辨识自己想象出来的声音,除非是真疯了。
当然,还有记忆的声音。记忆也有声音。随便问问哪个失去肢体的伤者、失去孩子的父母、失去夙愿美梦的失意人吧。随便问—个为错误的决定而自责不已的人吧,错误的决定通常都是在痛恨交加的瞬间(而那瞬间大多都是红色的)草率做出的。我们的记忆也会有声音。而悲伤的记忆总是喧哗躁动,犹如暗夜里挥舞的双臂。
我继续走,拖沓的伤腿在身后留下鲜明的足印。通体黑暗的浓粉屋越来越近了。它不像苍鹭栖屋,它没有被废弃,但今夜也有幽冥鬼行。今夜,这里有一个鬼魂在等待。或许,并不像幽灵那般飘渺。
大风涌来,我朝左看去,望着风之源。现在,那条船出现了,是的,没有灯光,没有声响,它扬起无数破败风帆,正在静候。
就要走了,我孤立月光下,海贝对我发声,距离我的小屋不足二十码。把往事一笔勾销——这是可能的,没人比你更清楚——然后就扬帆远航。把伤痛抛在九霄云外吧。只要你想玩儿,就要付出代价。知道最妙之处在哪里吗?
“最妙之处,就是我无需孤身远航。”我说。
风起浪涌。海贝呢喃。小屋下的黑暗里,那六英尺之下的尸骨水床中,浮现出一尊更暗的身影,并步入月光下。它垂头静立片刻,仿佛在思忖,接着径直向我走来。
她,开始向我走来。但那不是珀尔塞,珀尔塞已再次陷在水里沉睡。
伊瑟。
5
她没有走,我也没指望她走。她拖着脚步,艰难蹒跚。毕竟,她能移动已是奇迹——恐怖的奇迹。
和帕姆最后一次通话(你会说,那连“通话”都算不上)之后,我冲出了浓粉屋的后门,踢断了扫帚,我曾用它扫除邮箱门前小径上的沙。然后,我跌跌撞撞走上了沙滩,走到了又湿又硬、晶晶闪光的沙地,其后的事,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因为我不想去记。显然是,但现在我记起来了,现在我必须记起来,因为我亲笔制造的奇景现在就站立在我面前。那是伊瑟,但又不是伊瑟,她的脸浮现,模糊,变得不再像她。她的身形浮现,悄然溃散,继而又集合成坚实的人影,她一晃动,海滨燕麦草的碎枝散叶和一些贝壳就从她的脸颊、胸脯、臀部和双腿上掉下来。月光闪烁,令一只眼倏忽乍现,清澈得令人心碎,因为那是她的眼睛,又倏忽即逝,再忽而复现,在月光下闪着冷光。
这个朝我蹒跚而来的伊瑟,是用沙子做的。
“爹地,”她开口了,听来干枯,隐约有沙石摩擦之音,仿佛哪里卡着海贝了。我猜想,那是一定的了。
你会很想,但千万别,伊丽莎白早就说过……”也我们经常难以自制。
沙做的女孩伸出手,大风吹来,吹落指尖细沙,那只手因而模糊,又细成了骨。又有细沙在她身边飞旋若舞,聚拢在她指尖,便又显得丰满,她的容貌闪动不已,就像站在快速飞过的夏日云朵下,那情景太神奇了……就像催眠。
“把手电简给我。”她说,“然后我们就能一起上船去了。上了船,我就能恢复你记忆中的模样,其实……你什么都不需要记。”
海浪翻滚。星光下,波涛咆哮着一波接一波涌来。月光照耀。浓粉屋影下,海贝大声地说:用我的声音,自说自话,争辩不休,拿个朋友来。我赢。坐在朋友上。你赢。沙做的伊瑟就在我眼前,身披下弦月的银光,像魅影闪烁的天堂美女,她的身影变幻不定,现在,她是九岁的伊瑟,然后,成了十五岁的伊瑟,打扮好了,要去赴人生第一场真正的约会;接着,她又成了十二月里刚下飞机时的模样,无名指上套着订婚戒的大学生,站在这里的,是我最爱的人——是不是就因为这个,珀尔塞才杀了她?——她伸出手来,只想要手电筒,手电筒就是我的船票,能在健忘的海上做一次漫长的航行。当然,健忘之说大概是谎言……但我们经常不得不碰碰运气。通常都会,恰如怀尔曼所说,我们总是自欺欺人,乃至以此就能维生。
“玛莉带了盐,”我说,“一袋又一袋的盐。她把盐都倒在浴缸里。警察想知道为什么。但即便说出真相,他们也决不会相信的,是不是?”
她站在我面前,身后掀起一波大浪,巨响如雷。她站在那里,被风吹散,她身下、身边的沙又旋舞着重返人形。她站在那儿一言不发,手臂执着地伸向我手中的东西。
“在沙子上把你画出来,这远远不够。就算玛莉把你淹死,那也不够。她必须把你淹死在盐水中。”我低头扫了一眼手电筒。“珀尔塞告诉她该怎么做。她从我的画里钻出来,对她说。”
“把它给我,爹地,”变幻莫测的沙女说。她仍然伸着手。但若有风吹过,手就会变成爪,就算沙子再次聚拢,令指尖显得饱满,它还是时不时回显成爪。“给我,我们就能走了。”
我叹了一声,有些事终究是不可避免的,“好吧,”我朝她迈了一步,怀尔曼的另一句至理名言浮现在我脑海里,到最后,我们总是因忧虑而殚精竭力。“好吧,我的甜心小姐,但你得用一样东西来换。”
“用什么换?”真像沙子刮在窗玻璃上的声音,她的声音就是海贝彼此碾磨的呻吟。但这也是伊瑟的声音,我的“如果如此”女孩。
“只要—个吻。”我说,“趁我还活着,能感受到你的吻,”我笑了。我的双唇毫无触感——早就麻木了——但依然能感到唇边的肌肉一动,微妙的牵动,“我猜想,会是沙之吻,但我会假装去想,你一直在沙滩上嬉戏。堆沙堡。”
“好的,爹地。”
她凑近我,诡异地移动变幻不已的沙身,她不是走,而是突然逼近过来,幻觉也因此彻底崩塌于无形。就好比将一幅画凑近眼睛,你就会眼看着画面——肖像、静物或风景一一瓦解,归于几笔颜色,并大都有深嵌其中的画笔的纹路。伊瑟的五官消失了。我看到的只是在暴怒中旋转的沙和细小的碎贝,除此之外,再无形象可言。我闻到的只是盐水,除此之外,并无香肤秀发。
苍白的双臂围住了我,层层薄沙卷挟在风中。月光照穿了那具躯体、那双手臂,我举起了手电筒。它很短。而且,把柄是塑料的,而非不锈钢的。
“你送我一吻之前,大概想好好看一眼这个吧,”我说,“它是从杰克·坎托里的车内仪表盘里找到的,装着珀尔塞的那只手电筒锁在伊丽莎白的保险柜里了。”
那东西登时凝固了,与此同时,海湾深处刮来的大风撕去了它最后一点人形的伪饰,在那个瞬间,我看到自己面对的是个飞沙魔鬼。但是,我不能心存侥幸;这一天太漫长太艰辛了,我不想再冒什么险,更何况,如果我的女儿还在什么地方……对的,还在什么地方……等待安详的超脱,我就更不能贸然行事。我使出浑身的劲道,挥动手臂,手电筒紧紧攥在掌心里,南·梅尔达的银髑子顺着手臂猛地滑到腕上,我已在杀手宫的厨房水池里把它清洗过了,此刻,它清脆地叮当作响。
作为额外装备,我的腰间还插着一支银头箭,就在左臀上面,但我用不着它了。飞沙魔鬼由内而外、由下至上的爆裂迸射。一声饱含怒气和痛苦的惨叫刺人我的耳膜。感谢上帝,那叫声很短促,要不然,准能把我一劈两半。接着,什么都不见了,只有浓粉屋下的海贝的碰撞声,就在沙身慌忙崩溃的最后一秒,昏暗的星光照出了我右边的小沙丘,海湾再一次变得空空荡荡,只有镀银般闪亮的波涛一潮一涌,接续不断地推向海岸。珀尔塞消失了,如同从未出现过。
双腿一下子失了力道,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搞不好,最后还是得像鳄鱼那样爬到家。反正,浓粉屋已经不远了,眼下,我只想坐在这里,聆听海贝呢喃。休息一下。过后或许有力气站起来,把最后二十码走完,进屋去给怀尔曼打电话。报个平安。告诉他,事情了结了,杰克可以过来接我。
但眼下,我只想坐在这里,聆听海贝呢喃,那不再像是我的声音了,谁的声音都不像。眼下,我只想独自坐在沙滩上,眺望着海湾,追忆我的爱女,伊瑟·玛莉·弗里曼特:出生时重六磅四盎司,说的第一个词是“狗狗”,还曾举着一张美术纸兴高采烈地奔回家,欢声喊道。“爹地!我画了一张画送给你!”画上,有一只大大的褐色气球。
伊瑟·玛莉·弗里曼特。
我将她深藏在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