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莱克告诉罗宾,她上班最后一天的上午,自己可能要迟点才能到办公室。
他把备用钥匙给了罗宾,让罗宾自己开门进办公室。
斯特莱克随口就说出“最后”两个字,令罗宾感到微微有点伤心。这两个字的言下之意是,无论两人相处得多么愉快——尽管双方都很谨慎,交流也仅限于工作;无论她把办公室收拾得多么井井有条,把门外原本肮脏不堪的厕所打扫得多么干净;无论她把楼下大门处的门铃弄得多么漂亮——抠掉门铃旁边原来粘的那张破纸,换上用电脑打印得端端正正、并用透明塑料薄膜封好的名片,光是为了抠掉原来那张破纸,就花了她半个小时,弄折了两根指甲;无论她办事多么有效率,多么积极地参与讨论卢拉·兰德里的案子(几乎可以断定,杀害卢拉·兰德里的凶手并不存在),斯特莱克一直在扳着手指倒计时,巴不得尽早甩掉她。
显而易见,斯特莱克雇不起临时秘书。
他只有两个客户,而且似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马修一再提起这点,好像住在办公室的一定就是坏人)。罗宾当然理解,站在斯特莱克的立场考虑,完全没必要留她继续工作。但她对下周一将要去的新办公室并不感兴趣(“应急”中介公司已经打电话把地址告诉了她)。那是个整洁、明亮、热闹的办公室,但毫无疑问,肯定和大多数同类办公室一样,有一群爱嚼舌根的女人,干着对她来说毫无意义的杂事。
罗宾不认为卢拉·兰德里是被人谋杀的,也知道斯特莱克跟自己看法一致,而证明卢拉·兰德里不是他杀的过程深深吸引了她。
罗宾发现根本无法用语言对马修形容过去一周她到底有多么兴奋。参加工作以来,她几乎从未像过去一周那样,感觉自己是个重要人物,哪怕是一天两次打电话给“好电影”制片公司,请求接通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电话,但一再遭到拒绝。罗宾对分析人的心理很感兴趣。她上大学时,学的就是心理学专业——若非中途遭遇一次始料未及的变故,本已获得心理学学位。
十点半,斯特莱克仍未回到办公室,却来了个身材高大的女人:头戴紫色针织贝雷帽,身穿橙色大衣,脸上挂着紧张的微笑。此人是胡克太太——罗宾对这个名字很熟悉,因为她是斯特莱克以前唯一的客户。罗宾请胡克太太坐到办公桌旁塌陷的沙发上,并奉上一杯茶。(斯特莱克听罗宾说克劳迪先生一脸色迷迷的,便买了些廉价杯子和一盒袋泡茶。)“我知道自己来早了。”胡克太太第三次说。由于茶水烫嘴,她只对着杯口干呷,想喝又不敢喝,“我以前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
“我是临时工。”罗宾回答。
“想必你已经猜到了,我是为我丈夫的事来的。”胡克太太没有听罗宾说话,自顾自地说,“我想你经常见到像我这样的女人,对吧?想知道最坏的结果。我犹豫了很多年。但最好还是弄清楚,对吧?最好还是弄清楚。我本来以为科莫兰会在这里。他出去忙别的案子了?”
“是的。”罗宾嘴上这么回答,但心里怀疑斯特莱克其实是去处理什么神秘的私人事务了。斯特莱克只告诉她,他可能要迟点才能到办公室,至于去干什么却讳莫如深。
“你知道他爸爸是谁吗?”胡克太太问。
“不知道。”罗宾以为她们是在说这个可怜女人的丈夫。
“乔尼·罗克比。”胡克太太无比兴奋地说。
“乔尼·罗克——”
罗宾顿时目瞪口呆——她意识到胡克太太是在说斯特莱克,就在这时,她又发现玻璃门外面出现了斯特莱克巨大的身影。隔着玻璃门,她隐约能看出斯特莱克抱着个大东西。
“等我一下,胡克太太。”罗宾说完便冲出办公室,并拉上玻璃门。
“怎么了?”看到罗宾出来,斯特莱克边问边隔着怀里的纸箱朝办公室里张望。
“胡克太太在里面。罗宾轻声回答。”
“啊,真他妈见鬼!她来早了一个小时。”
“我知道。我觉得您可能想,呃,在让她进去之前稍微收拾一下里间办公室吧。”
斯特莱克把纸箱放到金属地面上。
“我得去把这些箱子从街上搬进来。”他说。
“我来帮您。”罗宾自告奋勇地说。
“不用,你进去跟她聊聊天。她正在参加培训班学陶艺。还有,她觉得她丈夫在跟会计偷情。”
斯特莱克把纸箱放在玻璃门边,一瘸一拐地走下了楼梯。
他爸爸真的是乔尼·罗克比?
“他马上就来。罗宾坐回办公椅上,”
愉快地说,“斯特莱克先生告诉我,您在学陶艺。我一直想去……”
罗宾心不在焉地听胡克太太唠叨了整整五分钟:陶艺课多么有趣,教他们的小伙子又是多么善解人意。接着,玻璃门打开,斯特莱克没有抱着纸箱,空手走了进来,并冲胡克太太礼貌地微笑。胡克太太跳起来迎了上去。
“哎呀,科莫兰,你的眼睛怎么了?”
胡克太太问,“被人打了?”
“不是。”斯特莱克说,“请等一下,胡克太太,我去拿资料给你。”
“我知道自己来早了,科莫兰,真对不起……昨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
“把杯子给我吧,胡克太太。”罗宾说。在斯特莱克闪入里间的那几秒钟,罗宾成功转移了胡克太太的注意力,没让她瞥见里间的折叠床、睡袋和烧水壶。
几分钟后,斯特莱克现了一下身,带出一股人造的酸橙香气。胡克太太惊恐地望了罗宾一眼,走向里间。接着,里间的门关上了。
罗宾重新坐下。她已处理完当天上午的邮件,感到无所事事,在旋转椅上转来转去。转了一会儿,她凑到电脑前,漫不经心地点开维基百科网站,然后摆出一副随便瞎打字的样子,输入两个人名:罗克比、斯特莱克。
相关的词条立刻出现了。词条顶部有张黑白照片,罗宾一眼就能认出照片中的人,是位红了四十年的明星:看着好像小丑,眼神非常狂野,左眼稍微有点斜视。
他正咧着大嘴,对着麦克风嘶吼,长发狂舞,汗如雨下。
乔纳森·伦纳德·罗克比(艺名“乔尼”,)生于一九四八年八月一日。
七十年代摇滚乐队“死亡披头士”主唱,入选“摇滚名人堂”,多次荣获格莱美奖……
斯特莱克长得完全不像那人。唯一有点相似的是两人的眼睛都不太对称,但斯特莱克的不对称只是暂时的。
罗宾把屏幕一直往下拉:……一九七五年发布白金唱片《隐瞒》。其乐队在美国举行了一次破纪录的巡演,但行至洛杉矶时,遭到警方针对毒品的突击检查,乐队的新吉他手戴维·卡尔被逮捕,巡演因此中断。那名吉他手……
最后,她看到了“个人经历”部分:罗克比先后有过三次婚姻:首任妻子是艺校女生雪莉·马伦斯(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三年),婚后生有一个女儿,名为马伊米。第二任妻子是身兼模特和演员的人权积极分子卡拉·阿斯托尔菲(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九年),婚后生有两个女儿,分别是电视节目主持人加布里埃拉·罗克比和珠宝设计师丹妮拉·罗克比。现任妻子是电影制片人珍妮·格雷厄姆(一九八一年至今),两人生有两个儿子,名字分别为爱德华、阿尔。此外,罗克比还有一个女儿,普鲁登丝·唐利维,为演员琳赛·范思罗所生。一个儿子,科莫兰,为七十年代“超级摇滚乐队”成员莱达·斯特莱克所生。
就在这时,罗宾身后的里间办公室里突然响起尖锐的号叫声。
罗宾腾地跳起来,把身下的旋转椅撞得猛地滑了出去。里间的号叫声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罗宾冲过去,一把拉开里间的门。
只见胡克太太脱了橙色大衣和紫色贝雷帽,穿着像是学陶艺时穿的花罩衫,罩衫底下露出牛仔裤;整个人扑到斯特莱克面前,用力捶打他的胸膛,边捶边尖声号叫,她的号叫如同水烧开时烧水壶发出的警报声。号了好长一会儿,似乎是没气了,她才稍微停了一下。
“胡克太太!”罗宾大喊一声,从后面抓住胡克太太松软的双臂,帮斯特莱克推开她。但胡克太太力气大得出人意料,而且虽然正在调整呼吸,双手仍继续捶打斯特莱克。最后,斯特莱克别无选择,只得轻轻抓住胡克太太的两个手腕,高高举起。
胡克太太挣脱斯特莱克的控制,转而扑到罗宾身上,号啕大哭,声音听着就像狗叫。
罗宾拍着胡克太太的背,稍稍用力,扶她回到外间办公室。
“不要难过了,胡克太太,不要难过了。”罗宾柔声安慰胡克太太,扶她坐到沙发上,“我去给你倒杯茶,不要难过了。”
“真抱歉,胡克太太。”斯特莱克站在里间门口,刻板地说,“听到这样的消息,确实让人难过。”
“我还以——以为是瓦莱丽。”胡克太太哽咽道。她披头散发,双手捂脸,前后摇晃,把身下的沙发弄得嘎吱作响。
“我还以——以为是瓦莱丽,没——没想到,却是自己——自己的亲妹妹。”
“我去给您续茶。”罗宾轻声说。胡克太太的话令她感到非常震惊。
罗宾提着水壶,就要走出办公室时,突然想起忘了关掉刚才看的网页。现在要是跑回去关网页,可能会让人觉得奇怪,因此她赶紧出去倒茶,以便尽快回来,同时希望斯特莱克会忙着安慰胡克太太,没空注意办公桌上的电脑屏幕。
又过了四十分钟,胡克太太终于喝完第二杯茶——边喝茶边抽泣,用掉了半卷罗宾从门外厕所取来的手纸。
最后她走了,怀里抱着文件夹,胸脯不停地起伏,仍然泪流不止。那个文件里夹满了作为罪证的照片,以及说明每张照片拍摄时间和地点的详细索引。
斯特莱克一直等到胡克太太完全消失在街道尽头,然后愉快地哼着歌,出去给自己和罗宾买三明治。两人就在罗宾的办公桌旁吃了。这是一周来斯特莱克最友好的一次表示。罗宾知道斯特莱克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他马上就可以摆脱她了。
“今天下午,我要去见德里克·威尔逊,你知道吧?”斯特莱克问。
“去见那个拉肚子的保安,罗宾说,”
“嗯,我知道。”
“等我回来,你肯定不在了。所以走之前,我会给你的考勤表签字。还有,谢谢你……”
说到这里,斯特莱克冲空沙发点了点头。
“哦,没什么。那个女人很可怜。”
“是啊。还好,她获得了她丈夫出轨的证据。对了,”斯特莱克继续说,“还要谢谢你在这个星期所做的一切。”
“这是我分内的事。”罗宾淡淡地回道。
“要是我雇得起秘书……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会成为某位大老板的秘书,拿很高的薪水。”
这话令罗宾隐隐感到有些不快。
“那不是我想要的工作。”她说。
两人陷入沉默,气氛有点紧张。
斯特莱克心里经历了一番小小的挣扎。要是下周这张办公桌旁边不见了罗宾的身影,他肯定会很不习惯。罗宾善解人意,不会问东问西,人又干练,替他分了不少忧。
但雇个人来陪自己绝对是可笑的,更不要说浪费钱了。他又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爱闹病的阔佬。再说,“应急”中介公司贪得无厌,漫天要价,罗宾就像一件奢侈品,他无福享受。刚才,他看到罗宾电脑上显示着维基百科关于乔尼·罗克比的词条,但罗宾并未问他关于他父亲的事。
由此,他认为罗宾非常有克制力(他经常以此作为评判新认识的人的标准),因而加深了对她的好感,但这并不能改变残酷的现实——她必须离开。
斯特莱克此刻的感觉,有点像小时候放掉那条小青蛇时的感觉。十一岁那年,他在特拉维拉森林好不容易抓到一条小青蛇,但琼舅妈不让他养。为了能留下那条蛇,他缠着琼舅妈不放,苦苦哀求:“求您了,留下它吧……求您了……”
“我得走了。”斯特莱克在罗宾的考勤表上签了字,把自己的三明治包装纸和空矿泉水瓶扔进办公桌底下的垃圾筒,说,“谢谢你所做的一切,罗宾。祝你找到满意的工作。”
说完,他取下大衣,走出玻璃门。
走到他差点撞死罗宾但又救了她的那个地方时,斯特莱克停下脚步。心底的不舍犹如一只缠着他不放的狗,不停地抓挠他。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玻璃门砰地打开了。斯特莱克转过身,看见罗宾红着脸,站在他面前。
“听着,”罗宾说,“我们可以来个私下约定。我们可以绕过‘应急’中介公司。您可以直接雇我。”
斯特莱克犹豫了片刻。
“中介公司不喜欢这样。你会被他们开除的。”
“无所谓。我下周有三个固定工作的面试。要是您不介意我抽时间去跟他们——”
“没问题。”斯特莱克脱口而出。
“嗯,这样的话,我可以在这里再待一两周。”
斯特莱克沉默片刻。在他心里,理智跟感情发生了短暂但激烈的交锋。最后,感情战胜了理智。
“嗯……很好。嗯,这样的话,你能再打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电话吗?”
“好的,没问题。”罗宾干脆地回答。
她表面看着很平静,其实心里欣喜若狂。
“那我们星期一下午见。”
说完,斯特莱克第一次冲罗宾笑了笑。
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后悔,但走到凉爽的街上时,他却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世界重新充满了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