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以来,天一直阴沉沉的,隔个一两天就下雨。这样的天气持续了两周,今天才终于放晴。

雨天对于那些多愁善感的人来说也许很不错,可能他们会觉得很富有诗意,可是对于我这样的单身汉来说,晴天的感觉才好。我在办公桌前舒了舒腰,看着外面。阳光普照,那些鳞次栉比的大楼也像刚洗过一样闪着光。我的办公室是在十二楼,望下去,马路上不时有一辆汽车开过,隔着玻璃窗,也听不到声音,只能看到车影一闪即没。

我是一家新办的通俗读物杂志编辑。由于期刊号很难批,现在杂志多半是借以前的刊号再挂个名办起来的,这本杂志也一样,名字就叫《传奇大观·异闻版》。《传奇大观》是一本十几年前在地摊上出现过的短命杂志,那时这份刊社是为了在蜂拥雀起的地摊杂志中分一杯羹才办起来的,当时算办得相当好,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时常见同学偷偷摸摸地把这本封面上经常出现穿得很少的美女照片的杂志带到学校来,在厕所里看个不亦乐乎。我看过一本,里面尽是些“分尸案”、“震山神拳”之类,还时不时出现一些以当时来说相当露骨的色情描写,大概为那时的民工和中学生文化生活丰富了不少。可是我对这杂志感觉很坏,因为我看到的一篇是可以称得上是破烂的故事,那个穷凶极恶的坏蛋在抓了美女后突然温文尔雅地一件件脱她的衣服,而且还说一些语无伦次的话,好不容易脱到了内衣,正在期待有实质性镜头时,按那时的惯例,一个大侠突然间出现,一拳把坏蛋打倒,救出了美女。

这个煞风景的大侠让我恨得牙痒痒的,而故事的文笔也糟糕之极,时不时出现一句三四十字的长句,那时我的习惯是看书时默读,虽然不发出声音,但是这样的长句还是把我憋得气都喘不过来。如果真因为一口气憋不上来昏过去被人知道的话,说不定还会以为我是因为这样的描写血脉贲张,那样的人我可丢不起。

我写的话,也会比他写得好。那时我就很大言不惭地想。只是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连一个故事也没能写出来。而且,十几年后,这本杂志借尸还魂,而我居然成了其中的一个编辑,实在是一件可笑的事。

楼下又是一阵“砰砰”的敲钉子的声音。我们租的这幢写字楼分租给了七八家公司,租住楼下这一层的公司不久前刚刚倒闭,刚来的还在进行装修。一听到这种敲钉子的声音,我的头也一阵疼痛,好像我的头也成了一个木墩,那些钉子正往我脑袋里钉进去。整理了一下桌上的资料,我走了出去。

这个星期六就要出刊了,今天是周一。周末同事全都外出采风,得下午回来,只有我和另一个同事留守。说是采风,其实也就是老板请客,大家去郊外玩一天,因为我还有三万字的版面没安排好,本来我有个作者说星期六就给我,可是今天周日了他还没传给我,好在是一个市里的,在办公室里又实在呆不下去,正好去上门看看他,顺便散散步。

要编一本杂志,这些作者都必须抓在手中。由于现在的杂志采取责编制,每出一篇文章,责编有责编费好拿,因此一个好作者往往有好多人抢着要。我的这个作者叫温建国,笔名叫温克。虽然有这个男不男女不女发音困难的可笑笔名,但是他写出来的东西却很受欢迎,颇有一股诡异变态的气氛,又有一些不出格的色情描写,因此他虽然写得比较慢,但几乎每写一篇都能顺利通过三审。

温建国也是独身,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一间小平房里。这是一套独门独户的旧房子,面积虽然不大,但位于黄金地段,大概是温建国祖上传下来的。要是他把房子卖掉,娶七八个老婆都够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守在这么一间狭小的房子里,也许是一直和拆迁办谈不好吧。

到了温建国的家,我走上那几级因为年代久远而有些破损了的台阶,敲了敲门,但里面没声音。也许是他出门去了,温建国虽然大多时间是埋头在家写东西,大概偶尔也会出门的。我等了一会,正想离开,门却一下开了。

看到里面的人,我第一句话想说的是“对不起,我找错人了。”因为这人憔悴已极,脸色黝黑,两眼深凹,肩胛骨也高高耸起,整个人简直像是个僵尸。上个月我还见过他一面,一副肥头大耳的样子,这个人除了一副眼镜还有共同点,另外就完全是个陌生人了。哪知我还没出口,这人笑了笑,道:“是你啊。”

这声音仍然是温建国的。我吃了一惊,上下打量着他:“你……你是温克?”

“进来吧。”

他趿着鞋,大概一直在床上没起来,伸手让我进来。他的手原本白皙肥厚,现在却变得骨节分明,拇指上还戴着个样子很怪的戒指。我看过一本书讲古玩的书,说起古人的戒指有种是戴在拇指上的,叫作“班指”。其实这两个字该写作“扳指”,最早是古人用来拉弓的,后来才转变成装饰品。这种戒指好像国外没有,是中国特有的东西,温建国的这个班指不从哪里搞来的,是铜做的,通体都是铜绿,样子很有些怪。只是他这样的作者本来多半有些怪癖,这也不怎么意外。他一伸出手,脸上忽地跟被蛇咬了一样,左手转了转那个班指。

我跟在他身后道:“温克,你怎么了?生病了么?”

他猛地站住,扭过头来看着我:“我有病么?”

真是讳疾忌医。他这副样子,好像要是我说他生病是在咒他一样。我不敢多说了,只是道:“你脸色不太好看啊。”

他这房子有三十多平米,用薄板隔成了两部份,外间是厨房和客厅,十分昏暗。由于他的房子实在太小,这客厅顶多只能坐上四五个人,他拉过一张椅子道:“你坐吧。”

我坐了下来,从包里取出路上买的一包水果放在桌上:“温克,我想问问你,你那个小说写好了么?”

温建国也坐了下来,怕冷似地缩成一团,好像没听到我的话。我又大声道:“温克,你那个小说写完没有?这个星期六我得出刊了。”

“小说?对了,还有最后几百字,我结一下,你稍等。”

他转身走进了里面。单身男人的卧室一定很乱,我看见他站起身,刚想跟着他进去,哪知他一下把门关上了。

这门是用纸糊着竹片做的,大概是他自己新搭起来的,上回来时还没有。我向里面只扫了一眼,什么都没看到,只觉得里面黑糊糊的。温建国也许一直在睡觉,连窗帘也拉上了。他的窗帘是用遮光布做的,一点光也不透,里面连台灯也不开,只能看到电脑还有点光亮。

写作时的怪癖我也见得多了,不过我记得以前温建国每次写东西,都是一支烟,一杯茶,窗户洞开,连门也开着,有时还要在电脑里放着MP3,现在这种怪癖大概是新染上的,包括手指上那个怪模怪样的铜班指。

这扇门只是竹片做的,做得却相当严密,一丝光也不透,里面大概更像个洗相片用的暗室了。我想往门缝里看看,可是缝隙全被堵住,什么也看不到,透过薄薄的墙,只能听到他在噼啪噼啪打字的声音。

温建国出来了。他一拉开门时,我吓了一大跳,他把一张软盘放在我手上道:“就是这个。”

我拿过来放在包里,有些不安地道:“温克,你真的不要紧么?多注意休息啊。”

也许是我的错觉,方才他只进去了一会儿,我就觉得他好像又憔悴了一些。我只是顺口一说,哪知道温建国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怖之极的话,叫道:“真的么?是真的么?”

他冲到门口,冲着墙上一面镜子张望。我想不到他自恋到这种程度,拍了拍他的肩道:“温克……”

他一把闪开我的手,扭过头叫道:“真的么?我是不是脸色又不好了?”

门口的光线要充足一点,这时我才发现,他手上居然拿着一盒肉红色的粉底。那种粉底是年轻女子化妆用的,温建国就算想变成河利秀也太难了点,我没想到他居然有了这个爱好。他的脸上已经上过一层粉,上得很拙劣,方才由于他一直没有正对着阳光,我都不曾发现,现在才算看到了。他的脸上,粉像石灰样刷得厚厚的,只怕连表情都快看不出来了,有一块粉底因为干结,已经龟裂开了,使得他的脸更像一个哥窑的花瓶一样。

我打了个寒战,道:“你没事吧?”

“快走!”他一把捂住脸,“快走,以后别来了!”

我吃了一惊。温建国这人向来很有点小资情调,待人接物温文尔雅,没想到现在居然这么没礼貌,但是我实在也不想多呆,能走就最好了。我逃也似地冲出了他家门,刚一出门,温建国“砰”一声,重重将门关上了。

外面的阳光照在身上,我身上的寒意才渐渐消褪。在温建国家里,我一直有种呆在冰箱里的感觉,冷得几乎要发抖。今天气温虽然不高,但好像也不至于这么冷法,只是温建国的家比外面起码要冷许多。我看了一眼温建国的家,也许是心理因素,这间孤立在一片高楼中的陈旧小房子有一种阴森的感觉。

回到办公室,正好赶上吃饭。写字楼里的饭是送来的快餐,快餐云者,填饱肚子而已,不会好吃的,今天的快餐更是难吃,是一些不知煮过多久的萝卜,里面夹着一些肥肉片。我马马虎虎对付着吃完,从包里取出了温建国给我的那张软盘。

这是一张国产的杂牌盘。这种软盘质量低劣,不过总还可以用两下,也就和快餐差不多。软盘是绿色的,虽然和大部份国产的东西一样不太靠得住,但做工还算精致,应该还能再用一阵子,只是盘面上沾了一小滴墨,也不知温建国是怎么弄上去的,现在这年头,写毛笔字的可真是少了。

我刚想把软盘盒子打开,突然觉得眼前一花,心底掠过一阵寒意。刚才的一瞬间,我浑身发软,像是从极高处坠落,但那大概是有些贫血,并不如何,让我不安的是,刚才我好像看到那一滴墨在盘面上流动一样。

那更像是一滴水银,一滴黑色的水银。可是我定睛看时,那一小滴墨还只是一小滴墨而已。我摇了摇头,把软盘拿出来放进了软驱,拷了出来。

温建国的这个故事叫《蜂巢》,故事是这样的,一对情侣外出旅游,到了一个小山村里,天色已经晚了下来。他们找了户农家借住一晚,但是发现这村子房子虽多,农户却少,而且大多是些老年人和孩子。到了晚上,他们发现那户农家屋檐下有一个碗口大的蜂巢,有些担心。天黑下来后,经过一段莫名其妙的做爱描写,当然是不露骨的描写,他们被一阵声音惊醒,于是两个“一丝不挂”的人往窗外望去。

温建国是用强调的口气写下“一丝不挂”几个字的。也许对于他来说,一丝不挂的女人体是他脑海中萦绕不去的一个念头。我有些好笑,然而这时软驱突然发出了一阵“喀啦喀啦”的响动。

我是直接在在读软盘上的文件么?可是我明明记得我是把那文件拷出来的。我弯下腰看了看,软驱已经不响了,灯也没亮。

是因为病毒吧。我记得以前看到过一篇文章,说有种病毒会让你不断读盘上的一个磁道,这样来破坏你的盘片。我慌忙按了一下软驱的弹出钮,一把抽出软盘,看了看里面的磁片,可是看起来并没有划痕。我又用scandisk扫描一下硬盘,软盘坏掉问题还不是太大,要是硬盘出问题的话那可真是完蛋了,电脑里有好多作者的原稿,还有已经校对排好的清样呢,不少甚至没有留底的。

我的硬盘有20G,要扫描完得好一阵子。我看着屏幕上慢慢跳动的蓝色方格,把手头的软盘收了起来。以前画插图的机子出过问题,结果都已经弄好了的插图全部丢失,那个月只能让美编从头干起。

阿弥陀佛,上帝保佑,千万不要让我碰到这种事吧。看着计算机在扫描,我心里祈祷着,也不管这两个东西方不同宗教的神被我扯到一起会不会打架。万幸的是,计算机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扫描结束了。我把机子重启一遍,听着重启的声音响起,我不由一阵宽慰。离出刊还有不到一个星期了,要是现在有麻烦,那这个星期我得不眠不休地加班才能做完。

就算硬盘坏了,温建国这篇小说总可以再拷一遍吧。我捏着温建国给我的这张软盘,心里一阵欣慰。可是,却不知怎么回事,又有一种不明所以的不安。

软盘并没有什么异样,但是总觉得好像这盘有所变化,究竟有什么不同,现在又说不上来。我打开盒子翻来覆去看了看,可软盘只是软盘,即没有少一块也没多一块。

突然,我心头猛地一震。

那滴墨渍!那滴墨渍不见了!

现在的软盘干干净净,根本找不到一点污渍,好像用洗洁精擦过一样。难道软驱兼有清洗功能了?我的电脑知识虽然很贫乏,但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这墨渍到底怎么会消失不见的?

或许,并没有墨渍,是我刚才眼花了?

这时计算机已经进入了Windows,我抬起头,刚看到那张蓝天白云的屏幕,一下子屏住了呼吸。

屏幕上,多了一块墨渍!

我记不太清墨渍原来的样子,但是我敢保证屏幕上这块墨渍一定和软盘上的差不多,只是要稍大一些。它贴在屏幕上,就像一块夹在白云中的乌云。我伸出手指,轻轻刮了刮,但指尖碰到的只是玻璃,那块墨渍并不是沾在屏幕的表层,而是在里面的。

这怎么可能!我知道软驱是通过磁头来读的,磁头读的是软盘上磁道的信息,怎么可能把软盘外壳的墨渍也读进去。如果这是一种病毒,那这种病毒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我看着这块墨渍。现在已经进入桌面了,但那块墨渍还是在原来的地方。

是巧合吧,可能屏幕出问题了,至于软盘上的墨渍,多半是我眼花。

虽然这么对自己解释,可是我仍然非常地不安,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我想任谁来也无法解释。我拉过键盘,按了两下三键热启动,计算机“嘀”一声,屏幕上又归于一片黑暗。

可是,尽管屏幕变暗了,我还是可以看到在黑屏中有一块更深的黑色,正是那块墨渍的地方。

一定是显示器出问题了,绝对是。

计算机仍是正常地进入界面,也和方才一样,仍然有一块墨渍。可是我的心头却有种突如其来的寒意,好像自己一下摔到一个满是积雪的山谷里,却又赤身裸体。心里除了不安,更多的,还有……恐惧。

那块墨渍形状很不规则,不知是错觉还是怎么,在屏幕上似乎要比在软盘上时大一些,像溅上去的一样,四周有些伸展出来的细纹。如果用一支饱含浓墨的毛笔悬在一张吸水不太好的纸上,让一滴墨掉在上面,出现的墨渍与这有些像,都是有点阿米巴变形虫的样子。

这滴墨渍像是有种妖异的力量,我看着它时,心脏也几乎要停止跳动。在眼里,墨渍似乎在不断变大,在屏幕上慢慢地蠕动,的确有些像是高倍数显微镜里看到的变形虫。

记得在中学时,有一次上生物实验课,老师让我们看一滴污水。那滴污水是从阴沟里取来的,肉眼看上去只是有些混浊,但是在显微镜下,我看到的却是一个奇异的世界。那里喧闹而拥挤,无数奇形怪状的小生物争先恐后地追逐,互相吞噬,有一些像一滩污油一样的东西在不停地变幻体形,将一些小点包裹起来。

那就是阿米巴。

这滴墨渍难道会是一个巨大的变形虫么?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让种想法也让我浑身发抖。阿米巴太小了,只能在高倍显微镜里才能看到,绝不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可是那种样子实在太接近了,我几乎是一看到便马上想起了阿米巴来。而现在,不知是错觉还是真实,这滩墨迹正在颤动,似乎也要变形。像是颈后吹过一丝寒风,我几乎下意识地按了一下冷启动键。

有人突然在门口敲了敲门,我如梦方醒,转过头去。

那是我的一个女同事。她叫李颖,是个标准的燕赵美女,身材颀长,肌肤白皙,围在她身边的年轻人很多,像我这种没钱也没权的小编辑根本连巴结的份也没有。如果是平时,她能来我的办公室,那我会乐不可支,但是现在我仍然被那种莫名的恐惧笼罩着,几乎没有反应。

“你现在用不用电脑啊?我的电脑出了点问题。”

她手上拿着一张软盘,袅袅婷婷地走到我身边,带着一股铃兰花的香水的味道。我们的电脑都有开机密码的,若不是别人都走,她一定不会来用我的电脑。我连忙站起身让开道:“我的显示器好像有问题,上面有一块黑的。”

由于刚才按了冷启动,现在进入了scandisk状态。那是在dos里的,只是一片蓝色背景。她坐了下来,看了看显示器道:“哪儿有?”

没有?不论她说什么,都不会比这一句更让我吃惊。我几乎是跌跌撞撞地冲到她身边,看向显示器。显示器上,现在又是蓝天白云的开机画面,但上面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难道我真的是眼花了?我揉了揉眼,但是显示器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你看花眼了吧?老实说,是不是在偷偷看美女照片?”

她笑嘻嘻地说着,把软盘放进软驱里。老总抠门得很,机器也多半老掉牙了,不知是从哪个网吧里退下来的。我们这本杂志做的是恐怖灵异故事,她做的是奇闻栏,每次尽是些“某地挖出个特大真菌块,疑似古籍中的‘太岁’”一类老掉牙的奇闻佚事,再稀奇古怪的事也有人敢编,她也见得多了。上一期,还有人说什么上海的东方明珠塔其实是外星人基地,里面发现奇异机器,那个总设计师已经被飞碟接走了云云,我说的显示器上的墨渍在她看来自是不足为奇。

我讪笑了笑道:“看那个做什么,看你就足够了,再好看的照片也没有你好看。”

她也笑了笑。一个女子,不论长得如何,别人赞美她的美貌,她一定是开心的,何况她本来就很美。她打开了文件,十指如飞,在那文章里修修改改,我在一边有些手足无措,道:“阿颖,我给你倒杯水吧。”

她抿嘴一笑:“你叫得这么亲热,当心我男朋友吃醋啊。”

我正在抽出一个一次性杯子,听她这么说,心头隐隐地一疼,仍是平平地道:“要是这么就得吃醋,那你男朋友非得浸在醋缸里不可了。喝茶么?”

“谢谢,我喝白开水好了。”

我走到热水器边,扳开龙头,水哗哗地流了出来。看着这一股晶亮的水柱,我几乎要落泪。

我算什么呢?二十好几,都奔三十的人了,大学毕业后东一榔头西一锤,东做几天,西做几天,到现在仍是一事无成,要钱没钱,要相貌没相貌,如果我是块石头,那大概是块连花纹也没有的铺路石,所以现在连女朋友也没有。

我偷偷看了看李颖,她正聚精会神地在打字。她留着披肩发,发际别了一个蓝色的发卡,是蝴蝶形的,一件红色毛衣勾勒出她美好的身段。

如果她是我的女朋友该多好啊。可是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据说她的男朋友是个外资企业里的高级员工,每年二三十万的收入,食有鱼,出有车。也只有那样的青年才俊才配得上她吧,我这种人么,哼哼。

“你哼什么啊?”

她停下了手上的工作,一边用手梳理着头发,把发卡重新别好,一边转过头来。我慌忙道:“好了好了,水倒好了。”

水是倒好了,但是倒得太满了,已经满到了杯口,稍不当心就会漾出来,而且也太烫了,杯子被烫得软软的,拿都拿不起来。我有点手足无措,刚想把水倒掉一些,李颖突然“哇”地叫了一声。

她叫得很惊慌。我吃了一惊,也不管这杯水了,一下冲到她跟前,道:“怎么了怎么了?”

“你的键盘上有根大头针!”

有针?我又吃了一惊。真不知怎么回事,今天尽出些怪事。我道:“在哪儿?”

如果键盘上有根大头针掉到里面,要是引起短路的话,那这键盘会烧掉的。我拿起键盘,倒过来拍了拍,但只掉出一点灰尘,哪里有针。

“刚才我的手指一碰到键盘,中指的指尖突然一疼。”

她伸出右手的中指,举到眼前看着。我笑了笑道:“等等,我给你拍张照。”

她的右手除了中指,其余四根手指都屈着,这是个不雅的手势,美国人常用这手势骂人。她一下醒悟过来,把手握起来道:“不和你说了,你这人怎么这样。”

“好了好了,”我忍住笑,“看看,有伤口没有?”

她又把手伸了出来。这次是五指一起伸出来的,她看了看道:“奇怪,好像又没有伤口。”

她的五指纤细白皙,如同刚剥出的葱白,十分美丽。我凑近了道:“是啊,是看不出来。等等,我拿个放大镜。”

我抽屉里有一个放大镜,是那种当玩具用的便宜货,放大三倍。我拿出了放大镜来,抓着她的手看了看道:“没伤口啊,你不要也是错觉吧。”

她从我手里抽回手指,脸上微微一红道:“算了,现在也不疼了。让我快点做做完吧。”

她的声音又变得冷漠起来。我讪讪地咧了咧嘴,当是笑了笑,把放大镜放好了,搭讪地说道:“手指上的神经末梢很多的,有时键盘上有一点毛刺就会让你觉得疼得要命。”

的确,手指的神经末梢很多,比方说你用一把剪刀的两个尖轻轻刺一下手背,单凭触觉是感觉不到有两个尖还是一个尖,但如果在手指上刺一下就马上能感觉到了。她的手保养得很好,触觉一定比我更为灵敏,只是,这真的是键盘上的毛刺么?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想到那个墨渍。

李颖在我的计算机上鼓捣了一阵,把她那些胡说八道排好了,不通顺的地方改改顺,又拷回了那张软盘,站起来道:“好了。”

“这回你编的是什么装神弄鬼的东西?”

她露齿一笑道:“先保密。”

她的笑容也异常地美丽可爱。我心头一酸,有点嫉妒地道:“阿颖,你去拔牙了?”

刚才她露齿一笑,我看见她好像左边靠里掉了一颗臼齿。她吃了一惊,道:“没有啊。”

我指了指自己左边腮帮子处道:“我看见你这儿掉了一颗牙。”

“真的么?别是蛀牙吧?”她吓了一跳,从身边的小包里摸出一面小镜子,张大嘴往里看着。但是要看到自己的臼齿,实在不太容易,她张大嘴比划着的样子也实在可爱,我不由“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她听得我的笑声,嗔道:“呸,又上你的当了。我以为你是个老实人,原来也这么坏。”

“我坏么?”我忍住笑,“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阿颖,要是你和男朋友吹了,不如找我算了。”

“呸呸呸,”她装作吐了几口口水,“谁要找你。乌鸦嘴,不理你了。”

她推开椅子,又袅袅婷婷地走了出去。我道:“阿颖,还有水……”可是她这回没理我,已经走了出去,出去时还关上了门。

等她一走,我坐了下来。这张电脑椅上还留着她的体温,仍然带着些铃兰花的香味,大概她用的是这种香型的香水。坐在电脑前,我突然感到了一阵茫然,在恍惚中仿佛看到了迷茫的过去。

那是久远的过去……在一条窄窄的胡同里,雨下得无边无际。我撑着一把与我的身体大得不成比例的油纸伞,走到路上。虽然是正午,可是边上没有一个人,这条胡同长得好像没有尽头,两边高大的墙壁似乎在挤压过来。那时的墙壁还是泥土的,从石灰剥落处露出里面的青砖,地上,也是一条条拼合起来的青石板,雨水落下来,在地上渐渐积了一滩,又打着转从石板缝里流下去,带着几张从路两边院子里飘出来的落叶。

那是我的童年吧。

我已经把过去的事情都忘得差不多了,可是这个景像总是在眼前萦回。那是条长长的胡同,长长的,长得像没有尽头,从这头到那头没有一个人。在伞下,我也突然有种无比的孤独。

是的,孤独,就像现在。

空气中带着点人造革的臭味。我像一只陷入鼠夹的老鼠一样,坐在狭小的椅子里,突然感到了彻骨的寒意。

李颖走后,我的计算机倒是什么毛病也没有,我加了个班,把温建国的小说改定了一些错别字。和他以前的作品相比,这个小说越发怪诞,到了后面几乎有些语无伦次,可能温建国写到后来也有点走火入魔了,还好也不致于被加个“宣扬封建迷信”的罪名,温建国毕竟是个老写手,知道办杂志的忌讳。

校对完一遍,天也快黑了,我被这个故事搞得浑身发冷,一阵阵地不舒服。我关掉电脑,准备下班了。

事情做完后,出刊前的几天就比较空了,今天我准备到外面犒劳一下自己。刚走出办公室,却发现隔壁的灯还亮着,李颖也没走么?我走到门前,敲了敲道:“阿颖,还没走么?”

这不过是个套近乎的借口而已,不出我所料,李颖在里面冷冰冰地道:“我还有点事。”

女人,只有在用得着你时才会对你和颜悦色吧。我本来以为可以借这机会和她套套近乎,说不定可以发展一下关系,可是看样子不行,我只得一个人下楼去。

电梯停在一楼,我按了一下,等电梯上来,我正要走进去,突然又有一阵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