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中,光线十分柔和。

天气已相当冷,窗子大部份关着。唱机上播着悠扬悦耳的音乐,木兰花坐在沙发上,微闭着眼睛,仔细欣赏着。

那是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穆秀珍其实不喜欢这种音乐,最好换上一张热闹的爵士音乐唱片,但是又怕受木兰花责骂,所以显得有点坐立不安。

因此,当那一阵吵耳的电单车“拍拍”声,自远而近传过来,破坏了音乐气氛,令得木兰花不由自主,皱起眉头时,穆秀珍反而有点幸灾乐祸。

电单车声渐渐远去,穆秀珍并没有听出有什么不对头,但是木兰花突然坐直身子,说:“秀珍,可能有人要来找我们的麻烦了。”

穆秀珍睁大眼睛,望着木兰花。

她甚至想走过去,摸摸木兰花的额角,看看木兰花是不是在发热,否则,何以无原无故,说有人要来对自己不利。

“刚才那一阵电单车声,你听到吧?”

“当然听到,那又怎样,车子已远去了。”

“秀珍,你太粗心大意了,我却注意到,车声是在远去后,突然停下来的。而车子在经过我们的屋子时,声音也大得异乎寻常,若不是存心吵人,这种声音是不正常的,那人一定想我们不留心,以为车子远去,他是弄巧成拙了!”

“你说车子停下了,怎知道不是到我们的邻家去的?”穆秀珍仍然不服气。

“我也注意到,我估计车子在一百公呎外,秀珍,离我们的住所一百公呎,有别人住吗?快将所有的灯,一齐熄了!”

穆秀珍不能不信了,她跳起来,以最快的动作,将客厅中所有的灯,一齐熄去,木兰花已和她一齐上了楼梯,来到二楼的工作室中。

木兰花立时启动一具电视机,萤光幕亮起来,木兰花不断地转动着钮掣,电视画面上,不住地出现着她住所四周的情形。

自从“夺命红烛”一事之后,木兰花知道,由于她们维护正义之故,所树立的敌人,也越来越强,是以她们的住所,更需要严格的保护。

所以,她安装了十二组电视摄像管在房子的四周。这十二组摄像管,能使木兰花在电视画面上,看到了屋子四周的一切情形。

没有多久,木兰花固定了一个按钮。

这时,在电视上出现的,是围墙的一角。一个工人打扮的男子,正要偷偷地走进来,到了围墙的脚上,站住了不动。

到了这时候,不由得穆秀珍不佩服。

她竖起大拇指,在木兰花的面前幌着,说:“你真行!”

“其实没有什么秘诀,只要你肯细心留意每一件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你总会发现其中可能有一点不寻常之处的。”木兰花平淡地回答。

穆秀珍叹了一口气,这番话听木兰花说来多么容易啊!但实际上,却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那个穿着工人装的男子,这时已取出一节半呎长的棍子来,一节节地拉出来,直到棍子尖端的钩子,钩到墙头。

动机很明显,他是要爬进围墙来!

“兰花姐,我们怎么应付他?”

木兰花注视着电视画面。在电视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男子脸面,但是木兰花却认不出那个是什么人来。木兰花认得李特,但这时的李特已经过化装了。

“秀珍,给他一点小苦头吃吃。”

“不捉住他么?”

“给他吃一点小苦头,他会知难而退的。”

“遵命!”穆秀珍兴致勃勃地打开抽屉,拿出一枝弹弓来。那是小孩子用来射鸟的东西,穆秀珍拿在手中拉了一拉。

她又找到了一粒和波子一样大小的紫色圆弹,放在弹弓上,她出了工作室,到了另一个房间中,从房间的一个窗口中,可以瞄准那人将要爬上来的墙头。

穆秀珍伏在窗口,等着。

过了半分钟左右,那人的头部便已在围墙上慢慢地露出来,可是一露出来,立即又缩了回去。穆秀珍心中,暗骂了一声。

过了不多久,那人的头部又慢慢地升上来。

在那人的头部慢慢向上升起时,穆秀珍也渐渐拉长弹弓瞄准,等到那人的头部完全露出来后,穆秀珍突然松手。

那紫色的圆弹子“飕”地一声飞出去,齐齐整整地射中那人的眉心,弹子爆开来,一股深紫色的液汁,立时溅了那人一脸。

那种深紫色的液汁,其实于人无害,但是当它溅入一个人的眼睛时,便会刺激眼睛,使得双眼发生一阵剧痛。

同时,那种紫色,是一种特殊配方的染料,沾上皮肤后,任何漂白剂都不能洗净,必需经过三个月之久,它才会慢慢地褪去。

那人一被射中,双手一松,人已跌下去。

这时候,在穆秀珍“哈哈”的笑声中,李特心头的惊骇,实在是难以形容的,他双眼剧痛,泪水逆流,什么也看不到。

可是,他却绝不敢在原地停留,人从围墙上跌下来,跌得他疼痛非常,但是他还是一跃而起,盲目地向前奔跑着。

直到奔出了百多公呎,他眼中的刺痛未止,但至少已可以看到一些东西,他才找到那辆电单车。

后面不见有人追来,他才松了一口气。

他伸手在脸上一抹,就着月色一看,手上全是紫色!

李特不禁呆住了,他自然知道那种紫色,是没有法子用任何漂白剂洗去的。他来的时候,脸上的化装很浓,只希望那种紫色的染料,可能由于脸部的化装,不沾上他的脸孔。他必需尽快赶回旅店去,洗去脸上的化装,看看情形究竟如何。

但是像他现在那样,一脸紫色,比舞台上的大花脸还要可怕,他有什么办法可以回到酒店去呢?他甚至不能进入市区,不能遇到任何一个人!

不论怎样,他更不敢再在木兰花住所附近耽下去,是以他跳上车子,向前驰去,由于他不敢再经过木兰花的住所,是以他向前疾驰而出,一直到前面有了岔路,他才转道,折回市区,这样,他已绕了将近七、八公里远路了。

在将到市区时,李特扯下了一只衣袖,包住了头脸,这样子当然是十分惹人注目的,但总比满脸紫色好得多。

他将车子抛弃在离酒店相当远的地方步行到酒店,这时已经是午夜了。在李特的犯罪生涯中,可以说从来未曾试过像现在这样尴尬。

他在酒店的旁门中等了等,看清楚没有人,才闪身而进,等到他掩上楼梯,打开门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冲进浴室。

他打开水喉,用力地擦洗着脸部,脸上的化装全被洗去,但是他希望的事,却没有发生,他的脸上,如印象派的图画一样,有着一大圈深紫色。

李特苦笑着,走出了浴室,颓然坐下来。

他心中沮丧,但是也加深了他对木兰花的愤恨。如果不能将木兰花除去,那么他是绝没有办法带着这样一张印象派的脸孔去见甘八和别人的,他更没有法子去见那个瘦汉子!如果他就此偃旗息鼓,溜回自己的地头去,那结果也不会好多少。

因为人家都会猜到他已败在木兰花手上。

所以李特咬着牙,他必需再干!

李特必需卷土重来,这一点,是木兰花未曾料到的。

木兰花不是神仙,她之所以往往能料事如神,那是她根据已知事实,演绎或者归纳,因而得出结论的原故。她不知道要偷进墙来的人,乃是在犯罪组织中极有地位的李特,是以她便不知道那人受了这样的挫折之后,非要再来不可。

由于木兰花并不知道七大城市的犯罪组织首脑,都已齐集本市,共同商议对付她,所以她也全然未曾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她们如常地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