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的夜风已经把我整个人都吹凉了。
眼前的路在月色下泛着奇异的光泽,我已经走过了两个起伏,沙漠公路总是这样起起伏伏,给人仿佛能无尽延伸的错觉。实际上,我想,再有两三个起伏,我大概就能看见塔中。
真麻烦,我得怎么处理钟仪的尸体?
头痛。
也许不是脑震荡,而是我感冒了?
又上坡了。
血在流,暗红色,快流尽了。凶手一刀先割掉了鼻子,因为那鼻子太过挺拔,锐利得碍人眼睛。他吃着痛,瞪大了眼睛要看清楚凶手的样子,所以就又被剜去了眼珠。毕竟不熟手,所以左眼珠子被挑破了,没能完美地取出,晶体混着血糊在眼眶里,但右眼就好许多。我的那部小说《默写者》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凌迟的故事。
小说毕竟和真实不同。
真实的情况里,我第一刀割掉的,是那块胎迹吗。好像。脖子上的那块,带着毛。原因倒是和小说中一样,因为那太碍眼了,碍着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整整五年。
小说毕竟来源于生活。
一刀过后,血如涌泉。不,像海。
我走到坡顶,眼前一道缓缓下降的弧线,弧线那端,塔中已在望。
比我预想的近些。我并不总能预料正确,就像罗布人混居村落中的变故。只要能在事情临头时,做出正确的选择就行。
一会儿该怎么处理她的尸体呢?
我慢慢沿着公路走下去,一辆夜行货车开着远光灯错身而过,我侧过脸,不让司机看见我的面貌。
怎么会想起当年的事情了呢,一幕一幕,飞去来器那样切进脑子里,又勾些东西出来。紧张了吗,那么多年没有再杀过人。不会啊,我写着那些小说呢,每写一部,就是一次回顾,就是一次演习,军方不是还用第一视角游戏来训练飞行员和枪手的吗。
我不知多少次想像,要把那块胎迹割下来。那只是第一步,还有胎迹上的毛,一撮撮全揪下来,带着血,有点滑,不好弄。
我还对他说了很多话。就像我的小说里,最残酷的杀手并非一言不发,而是喜欢和尸体唠家常。早就想把这些毛拔掉,记得我说过类似的话,你看现在这样拔的时候,你不会痛,这是你教我的对不对,那次我胃痛不想去探玉,你往我小指上砸了一锤,我就不觉得胃痛了。后来我的小指又长好了,没能和你一样,你失望吗?
他怎么回答的?他熊得很,光着身子,不会说话了。他一定痛得很,那么多血,铺天盖地的。
我挺讨厌你的,我对他说。
他好像又说话了,是嚎叫,我有些烦了,就在他上唇下唇竖切了一刀,不深,没割透。别叫了,我提醒他,否则你会把自己的嘴叫裂的。是的,没错,这情形,和我一部小说里一模一样。小说来自现实,对吧。
然后我又啰啰唆唆地对他倾诉了一堆,没办法,总得让他知道为什么,是吧。
好吧,其实和那没关系,只是我想唠叨唠叨。我说你是个走进我生命的男人,要把你剔出去很难呢。我把他右手食指第二个指节剔了出来,那是他全身最硬的地方,总是揍得我很疼。嗯,这个情节,我另一部小说里也有。还有下面的对话。
我说你那么脏,以为刮出来都是黑的,可居然是红的,刮的深了又是白的,但不管什么颜色,脏就是脏。你打我骂我都无所谓,不把钱分给我也无所谓,甚至你不许我和她在一起也都无所谓。你知道我最在意的是什么吗?
我这样问他的时候,他的嘴已经裂成了一朵花,就算还有力气咕哝什么,我也听不清楚了。
我最在意你脏了,我坦率地告诉他,所以我现在让你干净干净。可是我手艺不好,零零碎碎,有点慢。
从现代医学上讲,他应该不久就死了。但身体总是比大脑更有活性,刀子捣进捣出的时候,肉总会颤。
我做这些的时候她好像就在旁边,后来是怎么逃掉的?
我的脑袋痛起来。
我走在塔中的路上了。总之这一次她跑不掉了。
她胆子倒真的不小,经过了那样的事情,还敢再一次站到我的面前。她如果不出现,我是不会再想着找她麻烦的,我都要把她忘了……我是说,我以为她已经死了。
这些年,我越来越确信她已经死了,否则,她怎么一直悄然无声呢,她怎么不来报仇,或者说,怎么不报警呢?事情过去已经超过十年,由此可见,她真的是死了,被我杀死了,她没有逃掉,没有活下来,没有!
我以为只能在自己的小说中找寻她的踪迹了。她,他,还有我自己。
多年来有很多人在我小说中死去,他(她)们被割了脑袋削去鼻子剜出眼珠,有时还伴以姿态怪异的强奸,比如《磨盘》中被敲碎牙和四肢固定成飞天模样的阿芷。我的笔下没有正常死去的人。自然还有杀了这许多人的凶手们,他们有的满怀仇恨,有的情欲肆虐,有的……只为看一眼死亡。
我一向明白得很,我写的是自己。
自身就是宝藏,十二年前的那个夜晚之后,我明白了这一点。我的写作就是掘宝,每一个故事都是当年的呈现,当然只是一部分,我把自己分割成一片片一缕缕一丝丝,搁在案板上翻来覆去地端详。我,究竟是怎样的,直到今天,我都没有搞明白,每一次我写完一部小说,都觉得把自己切得不够细不够深不够狠,但看我书的人,却已经觉得是淋漓尽致的凶残。
我说只有杀人者才了解杀人者。
我说谎了,我并不了解我呢。
也许她更了解一些?那具从我刀下逃生的胴体。
我真的不确定当年发生了什么,并不是我忘记了,而是脑海里有太多。那些重叠的画面,她们彼此间有这样那样的不同,甚至还有互相冲突的地方,仿佛世界在那片血海之后分枝。
我想是我回忆得太多了,也写了太多的小说。那些和回忆总有几分近似的小说逐渐浸染到真实的过去中,像油画一样,一遍一遍地刷在画布上,第一笔是什么颜色,已不可寻。
我原以为她死了。在某一幅画面里。
原来她待会儿才会死。
小镇很小,小到只有一条路。这条路就是我一路开来一路走来的沙漠公路。路的一边是沙漠,镇在路的另一边。
在这段几百米的路边,有加油站、小超市、游戏厅、歌房、许多间可临时打炮的按摩房。基本上,风尘仆仆的司机们的所有需求,这里都能满足。
当然,还有家旅店,我住过,在十多年前她还颇新的时候。
现在是凌晨一点二十分。我沿着沙漠那一侧走,按摩店的暧光照不到我,里面的烟花女人如果正往对面看,也只能见到模糊移动的黑影。
旅店的大门开着,里面有昏暗的光。我从旅店一侧的车行道绕进后院里,记忆里的后门还在,也开着。
那是个约一米四高的门洞,我弯着腰钻进去,门后就是楼梯,前台没人守着,空空荡荡。
我往楼梯上走,二楼有电视机声,三楼挺安静。
我不知道她住几号房。但既然是预留下的最后一间,那就应该是在顶楼。留下的总是比较糟糕的,没有电梯的旅舍,自然楼层越高越不招人待见。
那就是在三楼。
上楼右手边在修,过道里堆了些水泥袋和木板,我往左拐。
日光灯一明一暗地嗡嗡闪着,我扫了眼,果然没摄像头,很好。
走道上没铺地毯,光光的水泥地,两边各有七个房门,十四间房。她住哪间?
我趴了下来,双膝着地,像条狗一样。低下头,把鼻子凑到地上,开始嗅。
嗅血腥气。
先前我下车拿行李的时候,把额头已经凝血的伤处又弄破了,把血沾在她行李箱的轮子上。她把箱子拖进旅店,提上三楼,拖进房间,便自然在地上留了一路血气。这血气被尘土覆盖,细微到常人不可查,到现在又已经过去一两个小时,狗大约还能闻出来,人呢?狗的鼻子构造和人不同,比人灵敏百倍,也能多闻出百倍的气味。我不如狗,我只对一种味道敏感——血。
我爬了一圈,最终在一扇门前站起来。
我把手套上的灰轻轻拍了拍,背包卸下,拉开拉链,取出一把刀,一段由三根合金细丝合股拧就,比普通铁丝略粗但柔韧性远胜的合金细索,及一小根铁丝。我把包靠墙放下,刀连鞘插进腰后皮带,合金细索在左手臂上随绕了几下,一端捏在掌心,然后把铁丝弯折成需要的形状。
做完这些,我把右手的丝手套褪了下来,赤手捏着铁丝,探进315房门的锁孔。
我厌恶用手触碰不干净的东西。但我从不会让这种厌恶凌驾于理智之上。不安因为皮肤和这个世界的真实接触而一波波涌来,我努力让自己相信这是一种快感。
脱了丝手套,我得以把铁丝捏得更牢,感觉更敏锐,于是动作便更快更安静。
成了。
我转动把手,把门推开一线,吱的一声响,我就及时停了手。这一声的分贝无疑极轻,但在我耳中却如鼓点般清晰。门开了一指宽的缝隙,里面黑着,走廊上的灯光游了些许进去。
我把铁丝放进口袋,重新戴上手套。做完这些,门里依旧悄无声息。
我捻了捻左手的合金索,又开始推门。
第二声吱响比想像中来得晚,这时门已经推开了一尺半。
里面依然没什么明显的动静,我把头伸进去,仔细地听。
我想听听那熟悉的呼吸声,但脑袋里那该死的嗡嗡嘤嘤声又出来了,这声音像是从未离开过,见鬼,我的头又要痛起来了。
吱,吱,吱。
然后我走了进去。
走廊里的光照到了床的三分之一,我皱起眉,反手把门关上,打开灯。
床上没人。
我四下扫了一眼,立刻判断这是间空房,没人住着。
我弄错了?那血腥味的确淡得几乎闻不出来,弄混了,她不是住这间。
那她住哪一间?我没能做出其它的记号,也不方便把服务员叫醒问吧。
等一等。
给她保留的,是最后一间空房。那这间空房,是哪里来的?
我重新打量房间,床褥平整,没有睡过,桌子上很干净,茶杯摆放整齐,的确是收拾完没住过人的样子。
我走进卫生间。牙具没拆,马桶盖子是合上的,马桶边的垃圾桶里……一块换下的卫生巾。
她跑了!
生活真像小说,一部不那么拙劣的,比如我写的小说。
所有的事情,都不会痛痛快快地完成。
我盯着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好一会儿,出门把背包拖了进来。我把刀、合金索和铁丝放回去,又在包底下翻出个小皮袋子,从里面掏了点零碎玩意儿出来。
假发,假胡子,大黑框眼镜,及一管涂了能让人肤色变黑的乳霜。改换了容貌之后,我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让背包翻了个面,原本的黑色双肩包,就成了个白色单肩包。
这些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从何而来。我随时准备好被打回原形。
加油站附近停了很多车,既然旅店的房间那么紧张,自然也有许多窝在车里过夜的司机。
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司机被我从后排吵起来的时候,满脸的不高兴。但是当他用手电往外照,发觉把车窗敲得噼啪作响的,是一叠钱时,态度就有了些许改变。
他仔细权衡过了我这个深夜搭车客的危险性,决定挣这四千块钱。因为我和他本就是同一方向,只是早几小时起程的事情。
我准备了个家人急病需赶早飞机的理由,但他并不问,发动了车子便向轮台方向急赶。最初他还随口说几句闲话,比如今天晚上搭夜车的人倒是多。我想他说的就是钟仪,但我却并不搭话,更不问钟仪搭的是什么车去的是民丰方向还是轮台方向。我对他说我睡一小会儿,于是他就收了口只顾开车了。
钟仪的方向好判断得很,民丰方向最近的机场在和田,比轮台方向的库尔勒机场远三百公里左右,作为一个连夜出逃的女人,难道她还会舍近求远?退一万步来说,即便她不打算搭乘飞机,北疆的交通也要比南疆更方便,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到民丰就是彻底的北疆了,汉人极少,相对危险性要比南疆稍高,种种理由汇合起来,足以支撑我判断她的去向。
而她搭的那辆车……先前我沿公路走来,迎面而过的,只有一辆大货车。以现在这车的速度,也许不到轮台就能赶上。
我在后排假寐,半睁着眼睛,望着外面黑沉沉的沙漠,看见的却是她的模样。那模样和钟仪有所不同,更年幼许多,实际上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却又觉得是实实在在地瞧见了她,并不模糊。
我看见她蹭在老头子的肩上,如玉的皮肤挨在那块长着黑毛的胎记上。她纯净得不似凡人,温婉如美玉,且不沾尘,风沙在身上留不住,每时每刻,她都散发着淡淡晨曦的光辉。每一次见到她触碰那个污秽的蘸满了烂泥的老头子时,我都有巨大的不真实感,世上荒谬的事无过于此。每当这般画面出现,我就恶心得想吐。但凡他碰她一下,我都感觉有狗在啃我的脸,啃我的心,那狗长着他的脸孔,用的是他那残缺的黄斑牙和湿淋淋的腥舌。
这样的折磨我经受了五年,而这一切,全是我自己找的。
因为父亲和祖父的关系,我一直想和他们一样,成为传奇的淘玉人,哪怕沾了和他们一样的壮年暴毙的厄运也在所不惜。我只想离家去远方,如歌中所唱那样。在那个酷热之夏,我对初见的淘玉老头大肆吹嘘自己的探玉本事,还搬出了父亲和祖父的战绩以为佐证。当他最终答应带我走时,我蹦起来,似觉一股奇风托在后腰,要把我吹上峥嵘之途,只道人生就此不凡。
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她。那是晨曦女神,人间的精灵。当我对着她的时候,俗世间种种困扰,如朝阳下的初雪,无声而融。
后来走的地方多了,发觉父亲和祖父的故事,不仅家乡左邻右里知道,但凡上点年纪的采玉客都听说过。这才明白过来,老头子当年自然也是知道的,要不然,怎么会被一个少年郎三言两语说动,多带一个陌生人走天涯。他信我的运气,或者说信我这一脉男丁的运气。我爷爷采到一块十三公斤的白玉籽料,我爹捡了一块六公斤的极品黄玉籽料,我只要有他们一半的运气,他这趟买卖就值。
他信的对。
反倒是我,第一眼的时候,没看出他的凶恶和污秽,他污秽到足以使最纯净的事物沉沦,包括她。
拯救,必须赶在沉沦之前。
我想,我会在今晨的曦光出现前,赶上她的。
思念让我想再和她说说话,便去摸手机。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戴着手套。回想起来,是旅舍里戴假发戴胡子时除去的,卷起来放进包里,竟忘了换上干净的。这真是罕见的错失。
这些年来写小说之际,我也看了许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为什么我在那之后,就强迫性地让自己戴手套,对此我自行做过分析。这种成年后突发的洁癖行为,和我对老头子污秽的深恶痛绝脱不开干系,以至于到如今,已经扩展到让我觉得世间万物都是不干净的。即便是她,隔了那么多年,还干净么?
可我居然现在没戴着手套。
而且发现了这点后,我竟没有强烈的不适感。真好,不药而愈。
我拿出手机,给她发短信。
睡了么,你住几号房,我想过来再和你聊聊。
她会怎么回呢,我饶有兴致地等待。就让这作为追赶途中的娱兴节目吧。
手机蓦地暗下来,没电了。我都不知道这条短信是否成功发送出去。
今天我一直没顾得上充电,现在的智能手机用电真快,今天格外快。
整个世界安静下来。
车里还放着维语流行歌曲,发动机的声音也轰响着,还有高速行驶中整辆车不停抖动产生的嗡嗡声,这些声音全都在。但我就是觉得,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安静下来。
我想这是错觉。
应该纠正一下,不是安静,是清静。
我愣了一小会儿,猛地反应过来,是那个声音消失了。
那个若有若无,只有我听得见,像个趴在我耳边的隐形人发出的磨牙声,消失了。从下午踏进罗布人村子开始到现在,它折磨了我近十小时。而就在上一刻,它不见了。
我像个绑着沙袋走路的人,时间长了也就慢慢习惯,但若一朝解下,就觉得身子和羽毛一样轻,风一吹就会飘起来。这声音是绑在我脑袋里的沙袋,如今没了,才体会到先前我的头脑是何等的浑浊混乱。
我看着失去了电力的手机。
是它。
那始终缠绕不去的声音,是从我手机里发出来的。
一定是某种高频音,在人耳所能听见频率的极限附近,所以才会感觉似有似无,又非常难受。
那名黑客既然能轻易黑进我的电脑,那么黑掉我的手机想来也并非难事,何况她就在我的身边,与我朝夕相处呢。今天下午在村中,一切的发端,就始于这种声音的蓦然响起。这是最犀利的武器,胜过那一系列装神弄鬼的小动作和迷魂的大麻,我就是被这声音弄得头昏脑涨,严重分心,才会一步步落入她的算计,险些遭殃。
我立刻意识到,下午在地窖中,为什么我的反击没有成功。夹墙后只是一个扬声设备,还得有一个收声设备,才能把我的声音传出去。既然我的手机已经被黑了,那么还有什么收声设备比我自己的手机更灵敏更合适的呢。我的所有动静,都通过手机传了出去,当我自以为安静地在地上匍匐前进,想让她以为我撞墙晕倒时,手机早把我的举动泄露出去。
这个手机,今天真是害我不浅,它身兼数职,所以这么快就没电了。
此时此刻,我回想今天所作所为,包括夜间与她的对谈,冷汗一阵一阵冒出来。
那些谈话,那些举动,是在思维受扰却不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现在想来,错了,错了,错了……
我现在的头脑,是自踏上丝绸之路后最清醒的,脑海中似升起座灯塔,塔尖射出一道光,照在漆黑海面上,慢慢转动,让我得以看清那些波涛如何起伏。
最先看清的,是她不是一个人。
修车时,她是和范思聪一起离开的,鬼屋里,她也和范思聪在一起。在前一个阶段,她需要为整个行动做准备,比如买女童衣服,把声音设备放到地窖夹墙后。在后一个阶段,她需要和困在地窖中的我对话。先前我只是觉得,为了获得单独活动的空间,她需要很好的理由来把范思聪支开,连续两次后范思聪多半已经有了疑心,只是碍于对她的爱慕,才暂且压在心中。
可是,那超频的噪音让我犯了大错误,如果幕后黑手就只她一个,那么她需要支开范思聪三次,而不是两次!
我忘了那堆大麻!
在我进入鬼屋时,大麻已经点着有一会儿了。她什么时候点的大麻?
刚进村的时候,我和陈爱玲走在前,她和范思聪拖在后面,不久他们两个就走从岔道往村子深处走了,过了阵子又从另一条小道绕了回来。就是这段时间点起的大麻!
一次分离可以编出完美的谎言,两次分离则必然会让范思聪起疑心,三次分离……除非范思聪被催眠,否则绝不可能做到!
范思聪和她是一伙的!
那她怎会独逃?
等等,不止范思聪!
在我收到了那条笑声短信后,我曾听到身后响起一声诡异的笑,她和范思聪串通一气,当然说没听见,但是陈爱玲也说没听见!
“刚才你听见什么声音没有,有点难受,这会儿又没了。”我忽然开口对司机说。
“你醒啦?好像是有,你不说我还以为是错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声音,现在倒的确是没了。怪事。”
我也问过陈爱玲有没有听见这种让人不舒服的噪音,当时她离我的距离不会比司机更远,环境更是比现在安静,但是她回答我没有。
但是陈爱玲是厂商代表,怎么会和她搅到一起?
噢。
陈爱玲是厂商代表,钟仪是广告公司策划,范思聪是广告公司摄像,邀请我参加一个重走丝绸之路的商业活动——这一切都是她告诉我的,我并没有核实过。没人会在这种事情上核实的,我之前接过十几次类似的商业活动,从未想着去核实。
袁野呢?也许是,也许不是。就像这个司机,如果我不问起,他也不会说出来,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原来幕后黑手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而是这个团的所有人。这确实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
我接下来想清楚的,是她不是她。
复仇这种事情,向来只合适单枪匹马的做,因为仇是一个人的仇,别人既体会不到切肤之痛,多半还有不方便透露出去的隐情。如果钟仪就是当年的她,那么陈爱玲和范思聪为什么要帮她,正常人哪有铁了心亲身涉险去找犯罪分子麻烦的,告诉警察不就行了。
下午地窖中所发生的,恰能为此佐证。
当时我已有所觉,只是没有深想下去。那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先假扮了小女孩的鬼魂,这当然是为了吓唬我,好让我失魂落魄,但细想却是多此一举,反而产生了逻辑上的矛盾——接下来“显灵”的是她,她当然和小女孩扯不上半点关系,那么为啥会一起显灵呢,显灵这么严肃的事情,应该从一而终的吧。这么一想,小女孩的显灵就显得生硬了,且全无必要,因为如果要吓我,那么单一个她就足够了。
布局的人怎么会犯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她其实不得以。她只能用小女孩来吓我,因为她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她不是她。
钟仪就是钟仪,也许她不叫这个名字,但她并不是她。她有着陌生的五官、陌生的身体、陌生的气味,不是她去做了完美的整形,只因她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我魔障了。
她……应该已经死了吧,被我亲手杀了的吧。
我闭上眼睛,把地窑中她说的话在脑中飞快地过了一遍。
那是在套我的话!
那个说话的女声,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在套我的话,钟仪她们为什么要费尽心思,营造出这样一个情境,来套我的话?
我想起昨天夜里,钟仪离开时,那惨白的脸庞。她最后和我说的话是什么来着,她问我,如果我是写了小说布下此局的那一个,会在这段旅途的哪一刻发动。我当时怎么回答的,我好像说,我得好好想想。
见鬼,我真是个蠢货!
我这样反应,足以让她立刻明白,这对我来说是个重要的有效问题。这意味着我真的相信有人要对我不利,反过来说明我曾经做过可怕的事情!这也说明了我隐藏了很多东西没说出来,否则我再怎么好好想想,也无法对这个问题做出判断。钟仪在那一刻就想清楚了,我真的认为有一个复仇者,也知道复仇者是为何而来。
所以她吓坏了。
她在地窖里假扮了那个复仇者,想套出我的秘密!
既然钟仪不是她,既然她可能已经死了,既然除了我之外原本没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那么出现在我电脑里的几篇加密小说,根本就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意义——一场死亡仪式,用似是而非的案件引起我的注意,唤醒我的记忆,一站站把我引到终点喀什,进行最终审判和残酷复仇。
我从背包中取出笔记本电脑,开机,插上优盘,点开那两篇我没试出密码的文件——《在和田》、《在喀什》。
我试了几个数字,这次对了。
《在和田》的密码是我从槐树下醒来的年月日,《在喀什》的密码是我失忆的天数。在槐树下醒来本是我杜撰的,我更从未失忆过,我曾试过杀人那天的日期数字,也试过荒野流浪的总天数,却忘了试那两个虚假的数字。我总以为那是针对我过去罪恶的一场浩大复仇,怎会去试那些无意义的虚假数字,哪里想到,写这四篇东西的人,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我草草浏览了这两篇小说,与之前两篇一样,是两宗和我全然无关的悬案。
我不禁苦笑。
钟仪、范思聪和陈爱玲究竟为了什么要设这个局,我现在依然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她们本来什么都不知道。而现在因为我的愚蠢,知道了很多。
我现在去追钟仪,把她杀死,还有意义吗?
我叹了口气,开口对司机说:“兄弟,麻烦掉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