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中浮现出每个杀手都需要牢记的三大法则:

一,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委托人。

二,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透露出委托人的身分。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否则不可危及委托人的生命。

三,下了班就不是杀手。即使喝醉了、睡梦中、做爱时,也得牢牢记住这点。

我放松油门,车速在滨海公路的夜风中缓了下来。

然后,我想起了杀手的三大职业道德,可说是内规。

一,绝不抢生意。杀人没有这么好玩,赚钱也不是这种赚法。

二,若有亲朋好友被杀,即使知道是谁做的,也绝不找同行报复,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远都别说“这是最后一次”。这可是忌讳中的忌讳,说出这句话的人,几乎都会在最后一次任务中栽觔斗。

“只要不违反法则就行了吗?”我靠着边线停下车。

熄掉引擎,下车点了根烟,心中盘算着该怎么利用师父留下的资源去干这档事;该找谁,不该找谁;找了谁之后又该说什么话,或者该给哪些好处去交换。以及最重要的,这么干的结果。

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

我最不想要的代价,就是死。如果我可以不死,那就什么都好谈。

靠着车门,我审慎思考了许多可能。许多状况。反复推敲。

烟在我的手指上虚伪地燃烧着里头的尼古丁,我一口都没去抽它,放任它自生自灭。我并没有烟瘾,事实上我只在跟目标混熟的过程中有需要才抽烟。但我相信养成一些看起来可以帮助思考的习惯,对脑袋灵光的自信是非常有用的。

“一点烟-->脑袋变灵光”的公式,反射制约地镶在身体微薄的记忆里。

原本只是猎猎作响的海风,不知不觉间凉了起来,大概降了一度吧。

少了城市上空横七竖八的天线,海边的天空看起来特别大,深墨色的蓝自没有边际的海平线往上渗透,直到我点了第四根烟的时候,竟笑了出来。我觉得自己是个不错的人,感觉很好。

“我懂面相,你不是早死的命。”我看着兀自在车子里呼呼大睡的明贤。

不过别误会了,我不是说我心地善良。他妈的一个杀手哪来的心地善良,我只是承受不起那种“自己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的感觉。要赚钱,不当杀手也可以办得到。当杀手,是为了别的。师父是为了实践自己的骗人技术。

我呢?我当杀手是为了什么?

用脑袋杀人需要技术。用脑袋救人却假装杀人的技术,只怕远远胜过前者。

听起来真棒不是?技术中的技术。

明贤终于醒转,他的头似乎因不习惯宿醉疼得厉害,还想干呕。但我可管不了这么多。

我把他拉出车外,用带着寒意的海风最有效率地吹醒他,然后严肃地告诉这个没了一只手的倒霉鬼,我是个杀手。

倒霉鬼整个人都醒了。

“依照规定,我不能透露是谁雇我杀你。毕竟这种事你们自己都能清楚大概,不是吗?告诉我,明贤,你想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就死掉吗?”

倒霉鬼当然不想,害怕到全身发抖,两只眼睛一直不敢直视我。

如果我现在突然大叫,他准尿出来。

“很好,刚刚好我也不想杀你。但是相对的,这个世界上,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我诚恳地拍拍他的肩,但很快就收手,保持一个让他安心的距离。

我开始一场我生平最棒的演讲。

曾经有个读大学、辩论社的朋友跟我说,他发现在辩论赛的时候,无论自己多么雄辩滔滔,终究无法真正说服对方辩友。“但我们可以感动他。”他说。

但对我,对明贤而言,光是感动还不够。

我得让他打从心底了解自己的处境,最坏的状况,以及我们的胜算。拿到明贤对我的绝对信任,我才能将我所有的筹码都堆上,帮助他。

我花了半根烟的时间解除他的恐惧,花了一根烟让他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什么,以及他自己该怎么配合,然后花了两根烟,让他对“照做的话就不会死”这关键的一点,确信不疑。

虚与委蛇、油腔滑调是没用的,诚恳才是一个骗子最大的本事。

当我在骗人的时候,用的是百分之百的诚恳。当我在救人的时候,我用的是百分之两百的诚恳,因为我得使我自己都一并相信我嘴巴里说的东西。

“从现在起,你已经不存在了。为了安全起见,你的家人也要接受这一点。等到过了几年,我确定雇主得了失忆症或根本就翘毛的话,我就会通知你的家人跟你连络。”我踩熄最后一根烟。

明贤露出难过又挣扎的表情,眼泪变得很重,重到眼眶无法含住。

从此他就是另一个人,叫张重生,姓不变,算是我对传统习俗的让步。

“记得吗?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我伸出手。

明贤也伸出他唯一的右手,但愣了一下。

我伸出的是左手,所以不太搭嘎的两只手尴尬地晃在半空。

同时,我俩都笑了出来。

“活着,就有希望。恭喜你了张重生!”

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