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人民公园的小湖边很幽静。
是以,王小兵、马艳与林忆娜三人坐在湖边的石凳上,听着风吹树叶的飒飒声,再联想到碎雪的诡秘,彼此确实有点害怕。
但凡在热闹的地方说恐怖的事,人就不会那么害怕。
如果在偏僻之处,人的心里自然就会生出无来由的恐惧,那是由于人对未知事物的害怕所致。
听到马艳说马云天曾被碎雪驱使,拿着它乱砍,王小兵也倒抽一口凉气,不过,他也可以想到,应该没有砍死人,不然,现在马云天应该是另一种命运。
果然,马艳吁了一口气,道:“好在,上天保佑,我爸当时没砍伤人。”
“那就证明师父的阳气足够强啊,不然,就被碎雪完全奴役了。”王小兵脑海里幻想出当时马云天握着碎雪追人砍的可怖场面。
“咯咯,我不好意思说啊。”马艳卖了个关子。
“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呢?说吧,我们都是自己人。”王小兵听得入迷了,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
但说了之后,忽然感觉说得太亲昵了,扫视一眼身旁的两美人,见她们神色各异,便知自己不应该那样说。但已说出口了,收不回来,只好尴尬一笑。
马艳听了,当然欢喜之极。
而林忆娜则有点吃醋,淡淡地白了他一眼,意思是说:你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
又喝了一口雪碧之后,马艳才流利道:“当时,我爸拿着碎雪的时候,正是白天,而且是六月天,六七月份最多雷雨天了,在我爸被碎雪影响之后,忽然一个响雷将他惊醒了,他才连忙丢开了碎雪,然后用其它方法将碎雪藏了起来。”马艳仰头望着云丝飘飘的晴空,好像要感谢上天帮了马云天的大忙。
闻言,王小兵笑道:“原来这样啊。”
“幸好,我爸那时还没有被碎雪影响得深,不然,后果就严重了。”马艳淡淡道。
“这么说来,一切黑暗的东西都是怕天雷的,雷电是极为纯阳的力量,如果劈中碎雪,估计刀身里面的怨念也会受到重创。”王小兵啧啧称奇道。
“整把碎雪,其实就是一个怨念。”林忆娜自有见解道。
闻言,王小兵与马艳都表示同意,毕竟,碎雪沾了许多人的鲜血,每一个铁离子估计都有了灵性。
“这把碎雪很危险,只要是阳气不够强大的人碰到了它,估计都会被它役使,真的很恐怖。”王小兵虽有点惊惧,但好奇心又颇重,一心想要见识一番碎雪。
“小兵,你知道吗?我听我妈说,我爸曾说过你的阳气比普通人要强。”马艳笑道。
“真的?不会是你吹牛的吧?”王小兵不禁暗喜,道。
“当然是真的啦。”马艳一本正经道。
他估计她也没有必要说谎,如果真的是马云天说的,那王小兵觉得自己有机会接近碎雪。
“是了,师姐,那把碎雪的主人是谁啊?如果能用它杀了那么多人,那它的原来主人一定是非常利害的。”王小兵弹掉一截烟灰,问道。
“你听过哥老会吗?”马艳忽然问道。
“哥老会?没有听过。黑手党、三合会、三k党我就听过,哈哈,旧上海的斧头帮我也听过。”王小兵笑道。
“哥老会源于四川与重庆,是近代活跃于长江流域,声势和影响都很大的一个秘密结社组织。在四川与重庆的哥老会被称为袍哥。”马艳侃侃而谈。
“师姐,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啊?”王小兵讶道。
他本身就在黑道里混,但对于许多秘密结社组织,他也不是很了解,听马艳如数家珍一般道出来,不禁暗暗佩服。
马艳粲然笑道:“其实,我也是不知道的,问我妈,是她告诉我的。哥老会是一个很神秘的组织,但与旧上海的斧头帮相比,名气可能还比不上斧头帮,许多人听过斧头帮,但没怎么听过哥老会。”
“这是什么原因?”林忆娜又有机会插嘴了。
毕竟,她对黑道与武术方面的了解很低,有时想插话说两句,但又不知说什么好。
是以,每当可以发问的时候,她就问一句,这样,也可以表示自己正在留心倾听,对马艳也是一种尊敬。
“听我妈说,那是跟经济发展有关。”马艳简言道。
“哦,你是说,那时的四川经济没有上海那么发达,所以哥老会的声名没有斧头帮那么响,是吗?”王小兵揣摩道。
“是啊,民国初的时候,上海已是国际大都市了,在上海的斧头帮当然就会被更多的人知道。而哥老会却在经济欠发达的四川与重庆,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知道的人自然就少了。”马艳将从她妈妈那里听来的解释说了出来。
王小兵与林忆娜都表示同意。
比如说,一个发达地方发生的一件大事,很快就会被众多媒体报道出来。
而在那些比较落后的地方发生的大事,一般都要经过长的时间才会被人知悉,那是由于传播的途径与参与传播的人群没有那么多所致。
“师姐,我问你碎雪的主人是谁,你怎么说起哥老会了?”王小兵丢掉烟头,笑道。
“那你想不想知道碎雪的主人?”马艳眨着美眸,道。
“当然想知道。”王小兵如是道。
“那就听我说下去,如果不说哥老会,那说不明白的。”马艳振振有词道。
他也不便再催她,他虽很想知道碎雪的主人是谁,不过,她想把整个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也只好由她了。
于是,他只好又点燃一支好日子香烟。
“诶,你一支接一支地抽,那怎么行,快停一停,要不,你的肺都要被熏黑了。”林忆娜见王小兵不停地抽烟,关心道。
“好,抽完这支,就隔五分钟再抽。”他笑道。
林忆娜努了努红唇。
而马艳还在嗑着瓜子,神思悠远地眺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
见她还没说,王小兵忍不住道:“师姐,怎么还不说呢,你不会也不知道吧?”
“咯咯,我当然知道。”马艳娇笑道。
“是师父告诉你的还是师母告诉你的?”王小兵问道。
“当然是我妈,我爸不会跟我说这些事的,但他会跟我妈说,而我妈又会跟我说,所以我知道了。”马艳俏脸露出一抹得意的神色,欢笑道。
“那快点说吧。”他催道。
“哼,你催我,我就不说。”她撒娇道。
如果林忆娜不在这里,估计他会伸手去搂住马艳,然后祭出铁爪功去攀登她胸前的傲人雪山或者施展太极掌爱抚她的美`臀。
不过,如今他只好耐心等待。
马艳吊足了他的胃口,才慢条斯理道:“民国初,在金沙江那里,河底有许多天然的金子。”
“跟金沙江有什么关系?”王小兵只对碎雪有兴趣。
“诶,我不是说了吗,如果不详细说起来,根本说不清楚碎雪的来历。”马艳理直气壮道。
“好,好,师姐,慢慢说,来,喝一口雪碧润润喉,别急,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听。”王小兵把那瓶雪碧递给马艳。
“咯咯,你耐心一点吧。不用多长时间的。”马艳接过雪碧,喝了一口,笑道。
于是,他只好仰靠在石凳上,做好了长时间听她叙述的准备。
林忆娜开了一包橄榄,取出一颗,送进他的嘴里。
把雪碧的瓶盖拧上之后,马艳清了清嗓子,才道:“金沙江有天然的金子,这自然就会引来许多人去淘金。”
“金沙江,怪不得叫金沙江,原来那里有天然的金子啊。”王小兵品尝着橄榄,笑道。
“诶,这可是真的耶。”马艳肯定道:“开始,应该是附近的民众才知道金沙江有金子,后来,消息传开之后,就有大批的外地淘金客到那里去寻找发财的梦想了。”
王小兵借机扫视马艳胸前两座坚挺饱满的雪山,咂着嘴,脑海里幻想着诱人的胜景。
“当那里的淘金客越来越多的时候,便出现了帮会,这些帮会控制着有金子的江段,不准别人随便去捡拾金子。”马艳又拧开雪碧的瓶盖,喝了一口。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王小兵理解道。
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利益的事情,就会有很多人去做,然后,就会出现大的势力来控制这件有利益的事情,不再让人随便得到好处。
马艳自顾自说道:“经过了不知多少个年头的帮会火并之后,到了民国初,那里只剩下三个势力。”
“哪三个势力?”林忆娜及时问道。
“一个是鹰煞帮,这个帮的成员是川滇一带的少数民族土著、土司等;一个是外帮,这个外帮,顾名思义,就是外来的,原来不属于这里的,既不是土著,又不是当地汉人,是从其它省份到那里淘金的。”马艳也向林忆娜要了一颗橄榄,放进嘴里品尝着。
“那第三个帮会就是哥老会吗?”林忆娜猜测道。
“对。当时控制着金沙江有金子江段的三个势力就是鹰煞帮、外帮与哥老会。”马艳点头道。
“哥老会就是本地的汉人组成的啰?”王小兵问道。
“应该是吧。”马艳不敢肯定道。
对于那么久远的事情,她确实无法清楚了解。
顿了顿,她又道:“这三个势力瓜分了金沙江的利益。每个帮会里,都养着大量的刀手与杀手。”
“刀手与杀手有什么不同吗?”王小兵好奇道。
“当然,听我妈说,刀手就是一般用来防止淘金客逃走的。而杀手就是用来跟帮会之间厮杀的。”马艳颔首道。
“你知道得真多。”王小兵赞了一句。
“咯咯,其实都是我妈告诉我的啦,我才知道一点那时的事情。”马艳俏脸洋溢着喜悦,道。
毕竟,能得到他的称赞,她打心底里感到欢喜。
“淘金客不是自己去的吗?想去就去,想回就回,难道还要被监视吗?”林忆娜讶然道。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估计最初的淘金客是可以来去〖自〗由的,但自从有了势力控制金沙江之后,就不能够了。这三个帮会都会派人到远近的村庄去游说村民,让他们到金沙江去淘金。等村民到了那里之后,就把他们控制住,不让他们离开,要他们替帮会捡拾金子。”马艳道。
“这不是相当于顾请工人吗?那也没必然监视着他们啊?”王小兵提出自己的疑问。
“听我妈说,金沙江的河水是很冷的,人长久在水里浸泡着,那寿命也会短很多的。当淘金客发现自己被带到那里,发现河里真的有很多金子的时候,当然高兴,但随后又发现捡拾到的金子不属于自己,而要交给帮会,那时,便有人想要逃走了。”马艳流畅地说道。
至此,王小兵与林忆娜才知道为什么要监视着淘金客了。
马艳又开始嗑起瓜子,道:“河里的金子是财富,而捡拾金子的人也是财富,所以,帮会要派人看好自己的财富,这就有了刀手,刀手组成刀队,一队又一队,监视着成千上万的淘金客。”
“那刀手就是打手啰。”王小兵完全明白刀手的用途了。
不过,他对于帮会的杀手还不是很了解。
是以,立时问道:“那杀手的职责就是跟帮会厮杀?如果帮会没有什么厮杀,那他们不是很轻松?”
“想得美。金沙江那么长,而三个帮会不可能一下子全部知道哪一段江流河底有金子,有的江段在后面才被发现河床有金子,这是新发现的利益点,而三个帮会都对外声称自己对整条金沙江有控制权,这样一来,就要用武力来决胜负来争新的江段。”马艳又喝了一口雪碧,道。
“哦,这样的。”王小兵也重新点燃一支好日子香烟。
“而每当发现新的江段有金子时,三个势力就会派出自己帮会的杀手,在金沙江的神牙台上进行决斗。胜的一方,便能得到新江段的开采权。”马艳道。
“那杀手也确实危险。”林忆娜刷一下存在感,笑道。
“何止危险,那都是玩命的,没有受伤可言,只有生死一回事。”马艳感叹道。
微风拂来,使三人都感受到一股凉意。
不过,想象着三个势力之间争夺地盘的大厮杀,那更教人心惊。
王小兵吐了一个大大的烟圈,问道:“厮杀要么就是死亡,要么就是受伤,要么就是安然无恙,怎么会没有受伤这回事呢?”
“听我妈说,只要站在神牙台上决斗的杀手,就只有两条路,一是杀死对方,二是被对方杀手,不准有受伤的人存在。这就是杀手的悲惨之处,他们的酬金虽很高,但真是拿命去拚的。”马艳把玩着手中的瓶子,道。
“那是三方势力的杀手一起厮杀吗?”林忆娜追问道。
“是啊,神牙台是在江边的一块大石,听我妈说,可能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而三方势力在争地盘决斗时,各方会派出二十名杀手,一共是六十名杀手在上面进行厮杀,六十人之中,只允许一人存下来,绝不准有二个人活着。”马艳肯定道。
“是同一方势力的二个杀手活着也不行吗?”王小兵惊讶道。
“是,就是同一方势力的二个杀手,也要进行决斗,只准一人活下来。”马艳点头道。
至此,王小兵与林忆娜才知那些杀手真的是在刀头上舐血。
“你们知道吗?哥老会的杀手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马艳又喝了一口雪碧,微笑道。
“什么名字?”王小兵与林忆娜同声问道。
“你们猜猜看。”马艳笑道。
“师姐,别吊我们的胃口了,我们怎么知道叫什么名字啊。就像那把碎雪,如果你不告诉我们,我们不可能知道它叫碎雪的。”王小兵老实道。
如果是人的姓字,那倒还容易猜些。
马艳也知道很难猜出来的,便道出来了:“哥老会的杀手叫金子来。”
“禁子来,就是不准别人来的意思吗?”林忆娜听错了音,以为马艳说的是“禁子来”。
“金子来,金是黄金的金,子是孩子的子,来是来去的来。这个意思就是,如果在神牙台上杀得越多人,那得到的酬金,当然是金子了,就会越多,所以叫金子来。”马艳解释道。
王小兵与林忆娜同时点头表示明白。
“那么说来,那把碎雪就是跟这三个势力有关啰?”他想了想,道。
“是。听我妈说,那种刀是用百炼钢铸造的,虽没有削铁如泥那么锋利,但可以轻易将人的身体剖开,是真正的杀人利器。”马艳快把整瓶雪碧都喝完了。
于是,王小兵把自己的那瓶也递给了她。
“三个势力的杀手都是用这种刀的吗?”他随便问了一句。
“应该是吧,因为这种刀在当时来说是最锋利的了,用这种刀杀人,砍杀起来,那比用菜刀切菜还要容易。”马艳猜测道。
“这种刀叫碎雪,是谁起的名字呢?是铸刀师吗?”王小兵又吸完了一支香烟,道。
“不是。”马艳否定道。
王小兵与林忆娜都伸长了脖子,等着她说下去。
站起来舒展了一下筋骨,马艳才接着道:“这种刀是由于一个金子来的原因,才拥有这个文雅的名字的。”
“那个金子是来秀才吗?”王小兵笑道。
“当然不是,你怎么会想到秀才那方面去呢?”马艳不解道。
“你说这种刀是因为一个金子来的原因才拥有碎雪这种名字的,那应该是那个金子来给它起的名字,大家觉得好听,才一起这样叫的吧。”王小兵头头是道说道。
“咯咯,当然不是啦。”马艳笑道。
王小兵与林忆娜又猜测了数次,但都不得要领,说不中。
于是,马艳便得意道:“我告诉你们吧,其实,这是由于那个金子来的刀法出神入化,能把飘着的雪huā劈成两半,所以这种刀就有了这个名字。”
“哇噻,那个金子来肯定赚了不少金子。”王小兵羡慕道。
既然那个金子来刀法那么利害,那应该可以杀不少敌手,得到的酬金自然就多了。
“那当然啦,那个金子来替哥老会争得不少的新地盘,在哥老会之中,地位与名声都比较高。”马艳同意道。
“他是男还是女的?”王小兵笑问道。
“肯定是男的啦,他叫张拾来。”马艳妩媚一笑,道。
“这么说来,师父那把碎雪跟张拾来有关系啰?”王小兵估计马艳要说到点子上来了。
“是,那把碎雪就是张拾来的。”马艳如是道。
闻言,王小兵长长吁了一口气。
可想而知,张拾来杀的人肯定很多,所以那把碎雪的煞气才会那么重。
至此,他才终于对马云天那把碎雪有一定的了解了,但还有许多疑问还没有得到〖答〗案,比如,这把碎雪难道是张拾来卖给马云天的?
如果是这样,那张拾来的后半生岂不是更悲惨?
是以,他忍不住问道:“师姐,师父当年到上海去,不会碰到张拾来吧?”
“咯咯,当然没有啦。你想想,如果我爸碰到他,那他都应该是差不多一百岁的人了。哪有可能啊。何况,我妈说是一个中年人卖给我爸的。”马艳摇头道。
“那个中年人是张拾来的儿子吗?”王小兵好奇道。
“不清楚哦,先听我说吧。”马艳开始喝第二瓶雪碧,道:“张拾来也挺悲惨的。”
“他既然选择做了杀手,如果有悲惨的命运,那他也应该有心理准备的啦。”王小兵是黑道一分子,对此有很深的体会。
只要踏入了黑道,那自己的命就时刻处于危险之中了。
马艳已嗑了一在把黑瓜子了,掠了掠额前的刘海,道:“不是他要选择做杀手的。”
“难道还有人逼他不成?那他刀法那么利害,谁敢逼他啊?那不是找死吗?”王小兵又抽完了一支香烟,道。
“不是,他是个孤儿。”马艳以女性独有的温柔,同情道。
闻言,王小兵与林忆娜都表示同情。
马艳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听我妈说,张拾来是弃婴,被人丢在金沙江边,而当时的哥老会的一个堂主收养了他,那个堂子是十二个堂排行子字辈的堂主,姓张,因为是拾来的,就给弃婴起了个名字叫张拾来。”
“那人间处处还是充满了爱。”林忆娜感动道。
“咯咯,这对于张拾来而言,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马艳苦笑道。
“应该是好事吧,毕竟有人收养了他,不然,他就可能天折在江边了。”王小兵再次点燃一支香烟,道。
“但那个张堂主从小培养他做金子来。”马艳道。
对于这个问题,很难有〖答〗案。
“那他的刀法都是由张堂主传授的啰?”王小兵感兴趣道。
“听说不完全是,张拾来是由许多刀手共同来培养出来的金子来,加上他自己天赋极高,才能成为顶尖的杀手。”马艳将瓜子壳装进白色的塑料袋里。
“那张拾来后来怎么样了?”林忆娜好奇道。
“张拾来被培养成金子来之后,就替哥老会争到了不少地盘。他得到了许多金子,而且,还得到了女人。他爱上了一个俏丽的妓女。”马艳回忆妈妈说的话,道。
“爱上了妓女?”王小兵不解道。
不过,转而一想,他又有点可以理解,特别是在古代,有名的文人墨客都会爱上青楼女子的。
“是。本来,两人也可以过恩爱的幸福生活,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最后,张拾来被张堂主害得非常之惨。”马艳表示愤慨道。
“怎么回事?”王小兵问道。
“听我妈说是这样的,张堂主是哥老会总坛派到金沙江仅次于龙头的第二大人物,所以,他想做龙头,便叫张拾来去杀龙头。本来,张拾来不太愿意的,毕竟,他感觉这件事太危险,但出于报恩,他同意了。”马艳也仰靠在石凳上,道。
“那张拾来还是有情义的人。”王小兵道。
杀手,一般来说,那都是极为冷血的,在他们的骨子里,透着无情。
“在哥老会里,估计张拾来的刀法是最强的了。不过,那时候已有枪械了。但在近身战之中,他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龙头虽有枪,但张拾来趁龙头不备的时候,下手杀了龙头。可是,张堂主却把罪名加在了张拾来的身上,想致他于死地,用枪打他,但他有点运气,没有被打中心脏,受伤逃走了。”
顿了顿,她又续道:“从此之后,张拾来便与张堂主恩断义绝了。”
“看来,张堂主也不是什么好鸟啊。”王小兵哼了一句。
“那当然啰,在龙头被张拾来杀了之后,张堂主自然就做了龙头,但他也一天不得安宁,因为害怕张拾来回来报复。所以,他就开始折磨张拾来喜欢的那个妓女,设下陷阱,来诱捕张拾来。”马艳也对张堂主不满。
“张堂主也太那个了。”林忆娜也愤愤道。
“但张拾来没有中张堂主的圈套。最后,那个妓女被折磨死了。”马艳叹了一声。
“张拾来为什么不回来救她呢?把她救走,两人就可以过普通人的生活了。”林忆娜出于对女性的同情,忿然道。